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要点浅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1:30:12 253 人看过

企业所得税法》(下称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下称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及条例取代了1991年4月9日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公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下称原税法、原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新税法及条例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四个统一”即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优惠政策,并强化反避税措施。同时把原来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载体的政策,分别上升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层次,增强了企业所得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力。本文试从比较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主要变化的角度,谈些肤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重新定义纳税人

1.“企业”的新界定。新税法及条例对纳税人采用定性的方式进行界定,显得逻辑严密、边界分明。条例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该定义表明新税法是一部法人所得税法律,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排除在外。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只对其投资人、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本身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消除重复征税。但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外国法律法规成立、取得来自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仍视为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采用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地并重的标准,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新税采用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地双重标准,来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新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条例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这就表明,无论企业在哪里注册,只要其在中国境内对境内外经营活动进行实质的、全面的控制和管理的机构,都是我国居民企业,从而有利于防范企业通过选择注册地而逃避纳税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整体、全面推进的历史发展中,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在加入WTO五年过渡期届满之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统一,为内外资企业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和谐税收环境,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双赢”。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与税收的国际规则保持一致,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和规范的一个显著标志,成为中国税制进一步迈向国际化、法制化的新开端。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配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贯彻落实,2007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实施以来,整体效果是好的,但是在其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而处理好这些问题,对于完
    2023-12-14
    227人看过
  • 两税合并企业所得税法将实施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报获知,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草案)经过了数次修改,目前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并有望在下个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今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企业所得税法。一场由“两税合并”引发的纷扰,在持续多年后终于看似尘埃落定。但是,对于众多利益攸关的企业来说,真正关心的问题,很多需要通过后续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予以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万甫的说法,对基层真正具有指导作用的可能还是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新税法规定的税率是25%,被认为是在原先内外资企业不同税率基础上的一种折中。如今实施条例的制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广州理道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曾建斌说,原来内外资企业不仅承担不同的税负,而且在扣除标准、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企业界最关心的问题是,实施条例的具体规定,究竟是靠近外资原来的做法,
    2023-05-05
    74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什么时候实施
    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5-09
    492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如何规定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至5000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
    2023-05-09
    246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涉税处理案例解析
    新准则要求企业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这使得许多人无从下手。而新税法的实施使得财税差异多达上百条,既有税法规定扣除或优惠等形成的永久性差异,又有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不同而引起的跨若干年度的暂时性差异,差异的范围涉及所有的企业。新准则如何在新税法下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让许多财务人员感觉两难相碰,无所适从。本文就新准则实施过程中疑问较多的业务结合典型案例做一解析。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辨析概念解析新所得税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原准则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债务法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体现了资产负债观,从资产负债表出发,引入了暂时性差异概念,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即为暂时性差异,反映的是到某一时点所至的累计差异金额,并能反映对未来的影响。而后者则体现收入费用观,是从损益表出发,采用时间性差异概念,反应的是一个会计期间产生的差
    2022-04-07
    127人看过
  • 解析房地产企业填报新所得税申报表要点
    房地产企业有着其特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申报内容的填报,一直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繁琐且较难的工作。2013年度以前,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直使用的是2008年版的所得税申报表,因无法实现将房地产企业未完工收入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三项费用扣除基数的填报设计,使得2008年版的所得税申报表备受诟病,而2014版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该问题思考的解决方案则颇为巧妙、合理,体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智慧。然而,尽管2014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第A105010表格比以往所得税申报表对房地产企业填报的内容更加详细、科学、合理,但实务中对A105010表的填报却有着一定的难度,甚至还有一些不解,对此,本文将进行详细介绍。实现房企未完工收入作为三项费用扣除基数填报设计在2008年版的所得税申报表中,对房地产企业取得的预售房产收入不确认为收入。按照此前的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规则,
    2023-01-31
    372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解析之六—税额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扣除,是指国家对企业来自境外所得依法征收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从其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扣除。税额扣除,是避免国际间对同一所得重复征税的一项重要措施,它能保证对同一笔所得只征一次税;能比较彻底地消除国际间重复征税,平衡境外投资所得与境内投资所得的税负,有利于国际投资;有利于维护各国的税收管辖权和经济利益。税额扣除有全额扣除与限额扣除,我国税法实行限额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所谓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是指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税或纳税后又得到补偿,以及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一、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对纳税人境外投资、经营活动按所在国(地区)税法规定或者
    2023-04-24
    115人看过
  • 深圳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实施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日前发布《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深圳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实施。至此,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落地,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将能更加清晰地了解该项政策的具体操作方法。根据税务部门和前海管理局发布的指引性文件,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申请流程主要分为3个步骤:一是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可根据前海管理局发布的《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以及附件二内容自行判断自身业务是否属于优惠范围。如认为符合,可直接填写申报表中对应优惠项目,即为完成备案登记,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在此过程中,企业均为自行操作,无需经过任何行政审批。二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在对已申报并享受优惠的企业开展后续监管时,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难以界定的,将会向企业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企业提供由前海管理局出
    2023-06-09
    108人看过
  • 浅析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特点有哪些
    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有自己的特点,主要通过承包各种工程,提供建筑、安装劳务来取得收入,实现利润,其中,还涉及到很多总包,分包,承揽的问题,因此,根据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对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就显得尤其重要。一、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一般特点1、合法性。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表现在其活动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国家征税必须有法定的依据,纳税人只需根据税法的规定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款。当纳税人依据税法作出多种纳税方案时,根据资本市场中人的自利行为原则,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来实施是无可指责的。因为法定最低限度的纳税权也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纳税人无需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国家税赋。2、筹划性。由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如实现或分配净收益后才缴纳企业所得税,销售不动产后才缴纳营业税,其滞后性使得税收筹划成为可能。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有权通过对纳税义务人、纳税对
    2023-05-04
    477人看过
  • 新企业所得税法特点及对电信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新的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新企业所得税法具有以下特点:(一)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的“四个统一”。新税法结束了“内、外资企业两法并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在原有税收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惯例,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的“四个统一”,充分体现了税法的公平性,为内、外资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使企业税负更趋合理,更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1.内、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明确界定了居民企业的概念,不再对内、外资企业区别对待。2.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新税法将所得税税率规定为25
    2023-11-16
    338人看过
  •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为什么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
    原来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以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确定,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以依法成立的企业确定,因此,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所得税制。原来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纳税人规定了三条件,但是由于缺少有限责任或自负盈亏的实质性条款,背离了法人作为基本纲税单位的原则,增加了税收执法的制度。实行公司或法人税制是所得税制发展的方向,是实现所得税调节功能的必然选择,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对经营组织或营利事业课税的基本制度选择。以法人作为所得税的基本纳税单位,坚持法人所得税制是发展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但是,与投资者相对独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营利事业并不总是以法人或公司的名义登记管理,有的以半政府机构(比如事业单位)的形式存在;有的以公益慈善组织形式存在;还有其他复杂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鉴于我国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我国目前企业经营组织新旧两种商法体系并存还将延续相当长时间(旧商
    2023-05-04
    268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有什么影响
    企业所得税是计算最复杂、内涵最丰富的一个税种,它不仅要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还要体现“公平”的理念,为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提供条件。新企业所得税法已1日起施行,与旧税法相比,新税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企业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总结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产生的积极影响的前提下,分析了其在实施过程中的主要不足,并对此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和建议,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法;税率调整1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实施中产生的积极影响新税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与现行法律、政策的衔接,并采取了适当的过渡措施,还充分考虑了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能力。从去年新法颁布至今年实施以来,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和瞩目,也产生了积极影响:一是使内、外资企业站在公平的竞争起跑线上。新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五个方面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
    2023-12-08
    481人看过
  • 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条例的政策变化及对内资企业影响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令51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述法律及条例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施行前后,有关税收政策有了较大变化。《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的施行,将给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产生较大的影响。一、有可能导致应纳税所得额或企业所得税税额减少的因素(一)税率有较大幅度下降《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
    2023-05-05
    110人看过
  • 违法所得的处置方式及其实施
    依法没收,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依法发还被害人。找不到被害人的上缴国库。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盗窃罪的违法所得如何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的情形,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另外,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没收违法
    2023-07-04
    99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企业所得税
    相关咨询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企业应纳税额计算方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企业应纳税额计算方式:第七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
    • 浅谈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6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有何意义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2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 企业所得税第34条企业所得税新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3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关联关系包括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以及家族;(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