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结案后解除强制措施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20:22:33 204 人看过

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以调查终止而结案的,对当事人或者物品采取强制措施的,调查终止时,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五十九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一、派出所一晚没回来是不是要法诉啊?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不会超过24个小时,如果还没有回来,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予以处罚。如果只是为了协助调查,没有任何违法的行为,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就不会有任何不好的影响。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中止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对行政执法中止的情形法律上没有任何明确的规定,但是规定了行政执法终止的几种状况: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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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5日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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