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点在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20:06:55 426 人看过

一、山东省医保报销政策怎么规定的

1、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二、山东省医保报销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盐城办理农机事故责任复核地点在哪里
    一、盐城办理农机事故责任复核地点在哪里盐城市黄海东路40号,市政务中心农机分中心二、盐城农机事故责任复核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盐城农机事故责任复核设定依据【规章】《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令第2号)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农机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农机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四、盐城办理农机事故责任复核法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2.《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本辖区农机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
    2023-05-13
    270人看过
  •  合同管理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点
    在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时,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土地的具体界址和面积等基本的用地状况、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大小、位置、使用限制、土地的使用用途、使用期限以及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包括出让金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以及违约责任等。这些内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非常重要,能够规范土地使用和保障各方权益。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时,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土地的具体界址和面积等基本的用地状况,包括为建设用地的大小、形状、使用限制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大小、位置、使用限制等;土地的使用用途,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土地的使用期限,即土地可供使用的年限;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包括出让金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以及违约责任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合 同 的 核 心 内 容 有 哪 些 ?
    2023-09-12
    251人看过
  • 深圳盐田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新建在什么地点
    一、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01纸质/电子化行政机关(公安部门)申请人2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新建(建筑类)申请表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制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0纸质/电子化申请人3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政府投资项目)1)通过窗口提
    2023-05-28
    498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质押
    不可以。土地收益权不能质押。1、什么是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所谓质押,其具有这样两个特征:一、权利人控制了质押物;二、权利人不能在控制质押物的同时就对质押物行使权利,该权利只有在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才能行使。2、土地收益权不能质押从理论上讲,土地收益权不能质押(1)、土地处分收益权不能质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处分收益是在权利人丧失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才能取得的收益,只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处分权才有权获得该部分收益。这是因为在没有确定的继受者,无法以合同的形式约束继受者的情况下,继受者只会根据交易的原始形式,把对价给付处分权人。所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处分收益权对贷款人来说属于不可控制的权利,此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质押物的特征。(2)、土地经营使用收益
    2023-03-30
    249人看过
  • 兴宁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在哪里
    一、办理地点兴宁市和平路2号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二、办理材料国有建设用地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用地单位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申请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相应单位公章。10纸质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加盖相应单位公章。10纸质宗地图国土资源测绘院测绘的地形图,加盖相应单位公章。40纸质用地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无。01纸质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证明无。10纸质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无。01纸质授权委托书无。10纸质和代理人身份证无。01纸质园区入园协议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园区工业用地需提供。01纸质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
    2023-05-28
    11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更名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国土资源部昨天发布了新修改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并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有规定相比,工业用地也纳入了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范围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律改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2年,国土资源部制定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其中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而与此前的规章相比,昨天发布的规章最大的改变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一名称,一律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为了保证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公平,昨天发布的《规定》还要求,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两天。对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申请
    2023-06-08
    325人看过
  • 用地企业在哪里办理土地使用证
    用地企业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一、林地确权纠纷新政策林地确权纠纷新政策如下:1、对个人承包的荒山,不予确认登记证;2、没有林权证书的,应当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等待取得林权证书;3、对于退耕还林权如何确认,退耕还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需要咨询当地林业部门,土地确权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林地确权需要的材料如下:1、林权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明;3、权属来源证明;4、森林、林木、林地的坐落位置、界址、面积的证明材料;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林地确权登记的类型如下:1、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2、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或者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
    2023-03-31
    465人看过
  • 盐城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盐城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办理地点在哪里盐城市府西路1号。二、盐城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办理流程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温馨提示:1、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
    2023-05-13
    246人看过
  • 盐城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地点在哪里
    一、盐城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地点在哪里东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金海路12号二、盐城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的法律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三、盐城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的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四、盐城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受理条件材料真实,车辆和驾驶员状态正常。五、盐城对未按照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要求行驶公路的处罚【规章】《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省政府令第27号)第十八条经批准上路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按照通行证上的时间、路线、要求行驶公路,其车
    2023-05-25
    138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注意什么,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注意什么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注意以下内容: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二、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大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划拨和出让。所谓土地划拨,是指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所谓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与划拨相比,出让具有交易
    2023-06-07
    102人看过
  • 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的地点在哪里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8号二、包头校车使用许可的法律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617号)第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2023-05-26
    329人看过
  • 盐场的盐滩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盐场的盐滩暂免土地使用税。不需要缴纳。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进行征收,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2023-02-28
    162人看过
  • 安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审核办理地点在哪
    一、办理地点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1号市国土局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二、办理地点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1号市国土局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四、办理费用不涉及收费五、办理材料六、法律依据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2023-05-28
    150人看过
  • 盐城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盐城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办理地点在哪里盐城市高新区华锐中路文化产业园B1栋盐都区农业农村局4楼410二、盐城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办理条件申请技术鉴定应当由当事人或有关机构、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技术鉴定的理由和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三、盐城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设定依据【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规〔2013〕1号)第四条技术鉴定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办理。县域范围内的技术鉴定,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省辖市内跨县域的技术鉴定,由省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跨省辖市发生的技术鉴定,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产生重大影响的农作物生产事故,应当及时上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督促指导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技
    2023-05-25
    13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更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出让转让。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
    •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哪些手续申请转为建设用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8
      1,《土地管理法》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
    •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 对相邻的土地使用者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1
      其基本运作形式就是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用地区域内的建设用地(甲地块)复垦成农用地,在规划建设用地区域范围内占用等质等量的农用地(乙地块)进行非农建设。一般情况,这两个地块不可能相邻,绝大多数分属于两个土地使用者或分属于两个集体经济组织。操作时,往往采用“推磨”的形式——把甲地块复垦为农用地,沿着推磨线路,与相邻的土地使用者或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等量、等质的土地调换,以此类推,直至调整到乙地块的位
    •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不得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城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