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主体组成方式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08:34:33 463 人看过

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共同犯罪的主体有以下三种情况: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已经犯罪的自然人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2、单位共同犯罪通常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3、自然人和单位共同犯罪一般是指,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

妨害公务罪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吗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在满足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妨害公务罪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分析组织网络赌博犯罪的特点及处理方式
    在计算机网络上组织赌博活动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赌博罪是指建立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并从中获得利益的行为。明知他人组织网络赌博活动,仍然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帮助,将被视为与赌博罪共犯。在计算机网络上组织赌博活动:1.如果行为人建立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并从中获得利益,那么将被定罪为赌博罪;2.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组织网络赌博活动,仍然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帮助,那么将与赌博罪共犯。 赌 博 罪 与 网 络 赌 博 的 关 系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进行赌博活动,或者以赌博为业,从中获取利益的行为。而网络赌博则是在互联网上进行赌博活动的一种形式。这两种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涉及到赌博行为,并且都可能触犯赌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法
    2023-09-01
    129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分析
    1、原则:部分行为全部责任。部分人的行为使犯罪行为达到既遂,全体共犯人均构成犯罪既遂。部分行为人的行为已经着手,其他人不可能构成犯罪预备。(1)原则上:全体共犯人的停止形态均是一致的。犯罪行为进行的程度对全体共犯人有约束力,所以,全体共犯人的犯罪停止形态基本上是一致的。(2)特别: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对于犯罪停止的心态不同,会导致共犯人的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不同,这就是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的问题。2、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1)全体共犯人均中止犯罪时,符合中止犯的条件的,均成立犯罪中止。(2)一般情况下,部分共犯人欲中止犯罪,要成立犯罪中止,不仅仅中止自己的行为,还要阻止共同的犯罪行为达到既遂。此种情形下,其他共犯人不成立犯罪中止,而是构成犯罪未遂或犯罪预备。例如,甲、乙、丙共同强奸A,甲、乙实施强奸行为完毕之后,丙主动中止强奸行为,丙仍然成立强奸罪既遂。张明楷教授认为:因为共同正犯者之间具有相互利
    2023-02-09
    64人看过
  • 分析共同犯罪中各方的心理特点
    基本特征:(1)共同故意性。共同犯罪心理的前提和基础。(2)目的统一性。维系共同犯罪的内在动力。(3)心理趋同性。即共同故意产生过程中的动机形成,通过调整、取舍、统一共同犯罪人的不同动机,形成共同目的,推动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4)心理相容性。共同犯罪人之间通过交往,产生相互沟通和影响,形成共同犯罪心理。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如何划分?这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对共同犯罪形式进行的划分。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其特点是:共同犯罪人为实施某种犯罪则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为犯罪集团。一般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
    2023-07-08
    269人看过
  • 复杂共同犯罪的主要类型和案例分析
    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处于不同的地位。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分工的共同犯罪。非实行行为具体包括教唆行为、组织行为和帮助行为。共同犯罪的要件是什么?共同犯罪的要件有: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共同犯罪的客体要件,本罪共同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同一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3-07-06
    274人看过
  • 分析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特征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被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有哪些构成挪用公款罪所需要满足的被挪用公款的数额标准在行为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为五千元。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况下为一万元。《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
    2023-07-04
    274人看过
  • 主犯只在共同犯罪中吗,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
    一、主犯只在共同犯罪中吗只有存在共同犯罪的,才需要区别主犯和从犯,所以主犯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二、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1、认识因素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
    2024-01-10
    298人看过
  • 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中的主体是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4.必须
    2023-03-13
    87人看过
  • 妨害清算罪的不同犯罪行为方式分析
    妨害清算罪的犯罪行为方式有:1、在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将公司财产加以隐藏,不使债权人或其余权利人知晓该公司拥有该项财产的行为;2、是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3、是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的行为。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别人利益的行为。什么是妨害清算罪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本罪的量刑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妨碍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
    2023-07-04
    360人看过
  • 从共同犯罪理论上分析,属于共同犯罪
    有观点认为,对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行为,并未直接参与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赌博的故意客观上并未直接参与赌博活动,之所以对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是因为想获取高额利润,这种行为不符合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不宜定性为赌博罪。笔者认为对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应根据不同的情形作出不同的刑法处理。第一种情形,根据共同犯罪理论,如果行为人事先与开设赌场者密谋应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共犯论处。第二种情形,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从事赌博犯罪活动仍对赌博人员提供高利贷赌资,即构成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共同犯罪主、从犯的认定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3、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策的教唆犯。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是
    2023-08-17
    58人看过
  • 共同犯罪案例分析怎样认定共同犯罪?
    两人以上的共同的故意的犯罪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共同犯罪,对于共同犯罪很多知道但是共同犯罪怎么认定却不是很清楚,想要更加清楚的认定共同犯罪可以从一些共同犯罪案例进行分析,只有经过实际的共同犯罪案例的分析,才能帮助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快捷的认识到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认定等等。一、共同犯罪案例分析共同犯罪的认定1、共同犯罪案例1984年8月26日晚,吴平骑自行车窜至他所在的六车间,盗得紫铜240斤,放在自行车的后架上。此时,王文从四车间偷出黄铜60斤,刚出车间门口,见吴平推自行车过来,就喊住吴平,把自己偷的铜放在吴平的自行车后架上,二人一起往外运。走出不远,发现执勤人员,二人将所盗之物抛弃并逃逸。二、案例分析(1)共同犯罪的概念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主观上要有共同犯罪故意,客观上要有共同犯罪行为。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2024-01-20
    178人看过
  • 特别共同犯罪的特性分析
    特殊共同犯罪的特征为:1、必须是3人以上。这是犯罪集团在主体上量的规定性特征。2、具有一定的稳定性。3、有一定的组织性。所谓组织性,主要是指成员比较固定,且内部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4、具有实施某种或某几种犯罪的目的性。特别程序的特点特别程序和普通程序相较,有以下几个特点:(1)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不属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只是确定某种权利的状态,或确定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具有预防纠纷发生的作用。(2)无原告和被告。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因原告的起诉,而是因申请人的申请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申请人不一定与所确认的法律事实有利害关系。无与申请人对立的对方当事人,不适用反诉和诉的合并。(3)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自送达判决书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诉人不得提起上诉。(4)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
    2023-07-06
    435人看过
  • 共同贪污犯罪认定方法的研究分析
    共同贪污犯罪认定如下: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人,含两人以上;2、行为人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3、行为人之间有共同腐败的意图;4、在共同故意控制下,共同贪污罪犯相互联系,相互为条件;5、共同腐败导致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共同贪污犯罪是怎么定义的共同贪污犯罪,是由两个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的职务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行为。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是指可以独立构成贪污罪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2023-07-03
    478人看过
  • 销售伪劣产品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与从犯之分析
    【案例评析】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永祖在将伪劣卷烟从广州贩运至兰州后,雇用被告人周生军向被告人李宪志、左伯安、马秀英、杨雯远等人销售牟利,被告人李宪志、左伯安、马秀英、杨雯远又将从被告人张永祖处购买的伪劣卷烟向其他人销售。从以上事实看,本案中的六被告人共同实施了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由于被告人张永祖、李宪志、左伯安、马秀英、杨雯远在共同实施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中起主要作用,因此构成了主犯。由于被告人周生军经过左伯安介绍,听从被告人张永祖的安排给被告人李宪志、左伯安、马秀英、杨雯远分送假烟,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因此属于从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区分应当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标准,起主要作用的为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为从犯。此外,尽管本案被告人李宪志辩解从其住所查获的假烟只有部分是其购买的,其他则是左伯安存放在其住所,应从其销售伪劣卷烟货值金额中减去,但根据《
    2023-06-08
    388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犯罪心理分析
    共同犯罪的概念指的是两人以上的故意犯罪,而且排除了过失犯罪,即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符合上述三个要件才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而且对于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也有相关的限制,具体而言指的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犯罪的排除情形有哪些共同犯罪的排除情形有以下这些:1、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2、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行为;3、同时犯;4、“片面共犯”不宜作为共犯处理;5、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6、共同过失犯罪行为;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3-07-01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从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分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侮辱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 1.前者侵犯的是他人名誉,后者侵犯的是性的自己决定权; 2.前者的对象没有限制,后者的对象只能是妇女; 3.前者不要求采取强制方法,后者必须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 4.前者必须公然实施侮辱行为,后者不要求公然实施; 5.前者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后者不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笔记,我觉得还挺全面的了~
    • 【案例分析】犯罪主客体主观客观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成为本犯的犯罪主体。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经济法管理秩序和相关经济的所有权或支配权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只能是顾意的,过失不构成犯罪。客观上实现了不法行为,造成的违法行为与犯意相统一。也就是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 共同犯罪的法律理论分析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2
      根据刑法理论,共同犯罪可以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其中,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此外,共同犯罪还可以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另外,《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如果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则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对于共同犯罪,应当根据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可以找“我”,我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优质服务。
    • 共同犯罪案例分析怎样认定共同犯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6
      共同犯罪是一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在定罪的时候需要把它作为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指向体现犯罪结果的犯罪金额。经济犯罪均是故意犯罪,经济犯罪共犯的故意所指向的应是其参与的整个犯罪的犯罪金额。
    • 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对主体犯罪的主体是怎么要求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与其他犯罪的主体条件是相同的,没有特殊的规定。根据法律理论,犯罪的主体(即构成犯罪的人)的要求主要是:1、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要求,不会构成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此之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则应负刑事责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