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31:52 74 人看过

【阅读全文】

西宁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9980101

市政府令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四条房屋拆迁必须符合本市城市规划和有利于本市旧城改建。

第五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市房地产行政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房屋拆迁工作,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工作。

公安、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做好房屋拆迁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拆迁人需要拆除房屋,必须征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的同意,持已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土地使用权文件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拆迁申请,经批准并发给《准予调查通知书》后,方可对用地范围内的人口、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调查登记。

第八条拆迁人对用地范围内的人口、房屋及其附属物调查登记后,应及时做出拆迁计划和方案,连同已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基本建设计划、红线范围、土地使用权文件,一并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经审查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

拆迁计划和方案包括: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红线拆迁范围;实施拆迁的步骤和期限。

第九条本市城市建设提倡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条《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书面通知房管、公安、工商、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下列相关事项:

(一)房屋的买卖、交换、出租、抵押、典当、赠与、分割等,

(二)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的迁入和分户。因婴儿出生、军人复退、婚嫁等确需入户或者分户的,经所在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核发营业执照;

(四)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抵押及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许可证相关文章
  • 广州废止《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拟起草“新拆迁办法”
    2月27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废止自2004年期实施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据悉,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废止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被废止,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制度和行政强拆制度被取消,建设单位不再作为拆迁补偿的主体,《办法》规定的主要法律制度与《条例》相抵触,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办法》应当予以废止。与此同时,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原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目前已经正式更名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此外,《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正在研究起草当中。广州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一手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这也意味着,广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最高可等同于周边一手楼价
    2023-06-05
    302人看过
  • 《陕西省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陕西省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实施办法》近日出台。《办法》明确指出,陕西省将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加强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凡市(县)政府组织制定的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西安房地产信息网讯据悉,合理控制拆迁规模的前提是,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严格编制城镇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列入年度房屋拆迁计划的项目,要做到建设项目到位,规划方案到位。旧城成片改造项目的规划方案,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公示、听证及行政审查批准,确保相关利益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办法》规定,各地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应每年报省建设厅和省发改委审批,且年
    2023-04-22
    127人看过
  •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适用时限?
    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答复: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新旧法规的适用,应以最初的房屋拆迁公告中载明的拆迁期限起始日期为界限,即:房屋拆迁公告载明的拆迁期限起始时间在1997年9月1日(包括1997年9月1日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答复: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新旧法规的适用,应以最初的房屋拆迁公告中载明的拆迁期限起始日期为界限,即:房屋拆迁公告载明的拆迁期限起始时间在1997年9月1日(包括1997年9月1日后至2004年1月1日前的,适用原来《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2004年1月1日后(包括2004年1月1日)的,适用新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023-06-08
    208人看过
  • 扬州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2021年版)
    江苏省扬州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7-14生效日期:2002-07-14发布部门: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在扬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暂行办法。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暂行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暂行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四条扬州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扬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计划、规划
    2023-07-04
    183人看过
  • 泰安市房屋拆迁政策:拆迁管理方案
    【阅读全文】政府令【第93号】泰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拆迁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居住环境的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第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市计划、规划、国土
    2023-07-04
    421人看过
  • 延安市拆迁房屋管理规范
    【阅读全文】延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延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实施监督管理。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六条实施城市房屋拆迁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
    2023-07-02
    200人看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拆迁管理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4-01-21生效日期:2004-03-01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0号(2004年1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0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在自治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必须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拆迁应当遵循妥善安置、合理补偿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接
    2023-07-04
    456人看过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1188号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适应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危旧房改造,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文物古迹。北京市危旧房改造采取多种形式推进,鼓励居民结合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危旧房改造。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和被拆迁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一、如何计算房屋拆迁赔偿数额(1)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2)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区位补偿价和地上物补偿价。计算公式为;非住宅房屋拆迁价格=区位价格×K1×K2×K3×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其中,K1为容积率调整系数;K2为
    2023-03-06
    101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办法:东营市的规定(2004年)
    东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4年)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4-12-05生效日期:2004-12-05发布部门: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东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市长刘某信二oo四年十二月五日东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
    2023-07-02
    287人看过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
    一、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
    2023-06-03
    345人看过
  • 拆迁房屋管理机制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国家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各省、自治区建委(或建设厅)和城市的房地产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如拆迁办公室)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一》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点,它只对特定的项目,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有效。实施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和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途径。拆迁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拆迁人制作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和上述文件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批准文件是
    2023-07-07
    495人看过
  • 2007年衢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修订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衢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是指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因其他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拆除该地块上房屋的行为。”二、在第三条“保护文物古迹”后增加“和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三、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具体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严格控制拆迁规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房屋拆迁管理职责,监督拆迁计划执行和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保障被拆迁人及时妥善安置,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五、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市级有关部门,柯城区、衢江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六、第七条改为第八条,在“年
    2023-07-02
    220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章拆迁安置对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做了详细规定。第二十七条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安置。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正式户口的公民和在拆迁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作为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第二十八条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对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第二十九条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第三十条拆除住宅房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原建筑面积,也可以按照原使用面积或者原居住面积(以下简称原面积)安置。对按照原面积安置住房有困难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增加安置面积的具体
    2023-04-23
    490人看过
  • 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经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保障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集中供热是指由集中热源所产生的蒸气、热水通过管网供给城市部分地区生活和生产使用的供热方式。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用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集中供热的管理工作。市计划、规划、环保、劳动、物价、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热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城市供热推行集中供热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广开热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严格限制新建分散锅炉房,对现有分散锅炉房要限期逐步改造,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的普及率。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集中供热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本
    2023-06-10
    42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在实施前,由行政机关根据其提交的文件资料批准的一种附有明确期限的行政强制许可行为。没有获得该许可,拆迁人不得进行拆迁程序。 拆迁是指拆迁人依法将建筑予以拆除,并对被拆除建筑的使用人予以移迁安置,对被拆除建筑的所有人予以经济... 更多>

    #拆迁许可证
    相关咨询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什么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全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适应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危旧房改造,有利于改
    •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已经实施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4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拆迁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范围内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安置人口认定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通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告知拆迁范围所在地的区、县房地管理部门,由区、县房地管理部门通知公安部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
    • 山西房屋拆迁怎么办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8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 拆迁房屋管理办法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1
      第六条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6、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