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必须有有效期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0:32:14 177 人看过

采购合同需要约定有效期。购销合同的期限是由合同双方通过协商约定的,不可以一方强加给另一方。对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请求签订较长期限的合同;但你若觉得有风险,可以拒绝其请求,或双方另行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限。

一、签合同违约怎么办?

签了合同后违约,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通常违约后的处理方法是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违约方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没签合同定金能不能退

没签合同,定金可不可以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对方违约,即使双方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

2、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3、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4、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

订金并非专门的法律概念,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简单来说,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它的实质是“担保”;但订金则是“预付款”,起不到担保的作用,且不受法律保护。

三、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自己处理受托的事务,若没有委托人的同意,则不可以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委托合同签订后,若任何一方对某一方产生了不信任,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就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是为劳务,劳务表现为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否有偿,需要双方约定,若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无另外规定,双方也无约定付受托人报酬,为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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