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务派遣的主体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
2.关系不同;劳务派遣工是合同关系;
3.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工适用合同法,职工适用劳动法;
4.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前者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后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5.出现纠纷后解决渠道不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职工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本质
我国《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劳务派遣往往被认为是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行为,用工单位仅和劳务派遣单位存在民事合同关系,与被派遣劳动者无任何关系,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实际上,劳务派遣的特殊之处在于,被派遣劳动者要完成派遣工作,必须在用工单位的组织内,由用工单位分派任务和监督指挥,其工作是用工单位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而“指挥命令”则是劳动关系“从属性”的根本标志。这也是导致人们争论“谁是被派遣劳动者雇主”的重要原因。
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不是劳动服务行为,而是将自己的员工有偿地在一定时期内暂时让与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客体是“劳动者或其蕴涵的劳动力”,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的是“从属性劳动”,而不是民事上的服务行为。劳务派遣的本质是传统雇主职能的分离,即“雇佣”和“使用”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
-
单位劳务派遣工人数不得超员工总数10%
169人看过
-
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总数不得超过3成
450人看过
-
劳务派遣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92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超过正合同人员的%多少
57人看过
-
劳务派遣用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87人看过
-
劳务派遣用工属于本企业员工吗?
498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最高不超过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2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同工不同酬是否合法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8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2009年10月,人保部透露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人保部正在
-
劳务派遣用工属于本企业员工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4劳务派遣人员不是企业员工。劳务派遣是新兴的企业雇佣形式,也有其特殊性,实际上像人才租赁,不求一切,但求一切。派遣劳动者中,劳务派遣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人才派遣公司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辅助或替代的岗位上实施,派遣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以用人单位为中心,用人单位为辅助。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主要由使用者支付,只支付加班费、业绩奖金,与
-
劳务派遣工和劳务派遣企业解散赔偿的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7公司解散,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务派遣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务派遣被企业录用的工龄是多少年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从原用人单位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请求将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