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质权在什么时候设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00:30:09 171 人看过

债权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其中,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一、质押大额存单的过程是什么

质押大额存单的过程如下:

1、客户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客户与办理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

3、银行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4、客户按约定使用贷款;

5、客户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6、将存单归还给客户。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质权是什么意思?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

三、股权质押一定要有债权债务吗?

股权质押的前提是一定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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