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解决的工程量争议的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00:21 184 人看过

1、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由于设计变更,建设工程的数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双方不能就工程价款达成协议的,工程价款可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发布的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按照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进行确认。承包人能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但未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的,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工程量。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的,视为批准竣工结算文件,按约定处理。承包人要求按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分别订立的施工合同,其实质性内容与登记的中标合同不一致的,以登记的中标合同为结算依据。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以固定价格结算工程价款,一方要求鉴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不予支持。

2。工程结算纠纷的七个常见问题。因质量不合格、工程未完工而结算工程价款。工程变更后工程价款结算。因定价标准不明确或结算方式不明确而引起的解决纠纷

4。因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变更而引起的解决纠纷,根据提交的价格进行结算争议,竣工结算时间引起的争议,比实际执行过程中施工合同的“竣工”复杂得多。承包人为了承包业务,往往不防范发包人在合同中设置的“竣工”概念陷阱。一旦中标,即使合同工程量已经完成,发包人仍以总工程未“竣工”为由拒绝承包人的决算报告,再以“决算不成熟”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7。违约纠纷

是承包人逾期竣工,还是发包人未提供施工现场条件,中期擅自变更设计,未按进度支付进度款,施工材料不能及时供应,造成停工等。,最后以违约金的形式反馈给工程款结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根据《建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依照《建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按照《建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建筑法
    2023-02-16
    10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监护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
    一、民法典中关于监护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对监护人有争议的,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
    2023-04-12
    445人看过
  • 工程量未结算纠纷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一、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二、工程验收单是否包含工程量对工程施工量有争议的,工程验收单是证明工程量的凭证之一,除了工程验收单,还应当提供其他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
    2023-04-05
    376人看过
  • 刑事和解协议的相关法律规定
    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一、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由谁写《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故《和解协议书》一般由办案机关制作。刑事和解协议可以有统一的格式,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有所变化。基本的格式应当注明进行和解的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清晰、准确地记明和解的事实和经过,以及当事人的要求和义务,还有最后达成的协议内容。所有参加刑事和解的人员均在该协议上署名。刑事和解协议应经司法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后生效。刑事和解协议一经司法确认即与
    2023-03-01
    374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全文第一条为明确解决劳动争议的手续,以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方针,特作以下程序的规定。第二条一切国营、公营、私营、公私合营及合作社经营的企业中之劳动争议,均须依照本规定之程序处理之。第三条确定各级人民政府之劳动行政机关为处理劳动争议之机关。发生争议双方之任何一方,均可依照本规定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机关进行申诉。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劳动争议之范围如下:一、关于职工劳动条件事项(如工资、工时、生活待遇等);二、关于职工之雇用、解雇及奖罚事项;三、关于劳动保险及劳动保护事项;四、关于企业内部劳动纪律与工作规则事项;五、关于集体合同、劳动契约事项;六、其他劳动争议事项。第五条各企业内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一、双方能协商解决者,成立协议后,申请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备案。劳动行政机关如认为该项协议有违反政府劳动政策和法令时,得令其修
    2023-04-21
    326人看过
  • 工伤保险行政复议如何解决,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保险行政复议如何解决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进行审查,经审查原工伤赔偿有错误的,可以撤销原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决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
    2023-04-19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有什么?有何相关法律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四种: 一是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二是企业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这种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只有在双方
    • 在我国解决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08
      1、“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解决劳动争议的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2、调解程序一般在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之后,提起仲裁之前进行。
    • 医疗纠纷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协商解决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医疗纠纷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有数字显示,目前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达70%左右。现对此分析如下: 首先,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这种协商简单明了,但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特别在双方法律知识欠缺,协议书漏洞较多的情况下,往往达成协议后双方再起争端。 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
    • 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0
      1、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制定。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
    • 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9
      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