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虚假出资法院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1:02:45 419 人看过

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一、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责任

1、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

(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出资部分的记载即为股东对出资的承诺《公司法》28条即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额出资对公司承担出资填补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违约为由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但是,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公司成立后,虚假出资股东仅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显然这种观点把已替代承担出资责任的足额出资股东的追偿权排除在外了,而且有违公司法28条的规定。

2、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外部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依《公司法》31条之规定,各股东无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互负连带责任,股东之间视为合伙关系。

(2)各股东实缴出资之和未达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了独立法人人格,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按其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责任。

(4)《公司法》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虚假出资股东对债权人的责任以法定最低注册限额来区分责任形式:公司资本额明显达不到法定最低注册限额时,按前述第(1)种情形对待,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公司资本额仍达到了法定最低注册限额的,则按前述第(2)种情形对待,承担差额填补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该补充清偿责任为连带责任。这是资本充实原则的体现,其目的在于促使股东寻找资信良好的合作人,相互之间建立一种督促、约束的出资担保关系,减少虚假出资之类现象的发生,并阻止公司对外发生巨额债务,以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如何解除虚假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法院能否直接确认虚假股东
    1996年10月,原告赵某、被告周某和赵女登记成立某包装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明确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其中赵某以现金70万元出资,占58%,两被告各以设备25万元出资,各占投资比例21%。两被告在公司章程上并未签字。随后在相关的工商登记材料中,亦以三方作为股东。公司登记时的验资报告证明,公司的注册资金组成为:某印刷厂账面资产50万元,赵某投入货币资金70万元。同时在附注中说明,企业净资产50万元,其中周某25万元,赵女25万元。另查明,某印刷厂系某村下属集体企业,1998年8月,某村将某印刷厂的资产转让给了赵某,由赵某负责某印刷厂的债权债务。原告于2001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被告向公司的投资实为原告出资。本案争议焦点是,被告投入的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问题及两被告的股东身份能否得到确认。被告认为,其投入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所确认,原告否认其股东身份无依据。笔
    2023-06-05
    379人看过
  • 法院如何认定虚假诉讼
    一、虚假诉讼的法律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二、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易频繁,社会投资风险加大,近年来虚假诉讼成为不法分子“漂白”“淘金”的一种惯用伎俩。从简单的逃避债务、逃避法院执行,到变相套取合伙人资产,将抽逃出资行为“合法化”等,以达到节省费用、稀释债务、转移财产等其他非法目的。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比如虚构借款、签订假合同、伪造证据材料、假倒闭、假离婚等,大多数虚假诉讼是在亲属、夫妻、同学、朋友之间串通,但已有逐渐演变为威胁、贿买作假证之势。虚假诉讼多发于民间借贷、项目工程建设、破产清算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几类案件当中。三
    2023-03-28
    223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可否减资
    股东虚假出资该公司可以减资。一、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一)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为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出资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虚假出资责任。主要应承担以下4民事种责任:1、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款适用于公司股东签订了设立协议的情况,而无论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纠纷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期间还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只要纠纷所涉及的利益是股东的利益,即可提起违约之诉。2、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为此,违法股东应当补交相应的出资及法定利息。因违法股东出资不到位的侵权行为还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予以赔偿;3、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或股东对违法股东的
    2023-02-25
    447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能否取消股东资格
    成立公司,股东虚假出资,公司及按实出资的股东如何应对,以保护自身利益。从实践来看,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正确适用《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解除出资不实股东的股东资格,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但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应依照《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做出有效决议,以保证决议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法规: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责任1、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
    2023-02-28
    142人看过
  • 法院如何判定虚假出资罪的刑期?
    法院对虚假出资罪的量刑具体标准是:行为人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的规定处罚。虚假出资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虚假出资罪的处罚有两种情形: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
    2023-07-06
    472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能要求股东给出退股吗
    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不可以要求强制退股,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进行补足和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出资不到位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股东虚假出资能否取消股东资格成立公司,股东虚假出资,公司及按实出资的股东如何应对,以保护自身利益。从实践来看,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正确适用《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解除出资不实股东的股东资格,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但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应依照《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做出有效决议,以保证决议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法规: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
    2023-08-04
    208人看过
  •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将会承担哪些责任:一、对内责任对内责任是指虚假出资股东在公司内部应对其他股东及公司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对其他股东承担出资违约责任。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违反了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是公司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是全体股东之间的协议,其效力及于公司和所有股东。《公司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2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只要有股东虚假出资行为,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其他股东即可提起违约之诉,虚假出资的股东无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均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他股
    2024-01-27
    330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会判刑吗?
    股东虚假出资会触犯刑法。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虚假出资是指申请设立登记的公司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工商登记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虚假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的依据是公司章程,而公司章程是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意思的自治原则共同制定的公司以及股东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案情简介:三x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经营不锈
    2023-08-04
    426人看过
  • 什么是股东的虚假出资
    股东虚假出资的表现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没有转让财产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不能解除其股东资格,但是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抽逃出资在经催告仍未补足的情况下,才能解除股东资格。一、股东被开除需要补偿吗股东不是公司的员工,股东是不能像员工一样被开除的,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只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在这种情况下被除名股东具有重大过错,如果他有其他证据证明公司除名错误,该除名给他造成损失,则股东有权要求补偿。二、股东出资不足要承担哪些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全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补足非货币出资差额的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格的,由股东补足差额;2、违约赔偿责任。
    2023-06-23
    249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法律是怎样去规定的
    一、股东虚假出资法律是怎样去规定的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表现为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股东出资对公司的注册设立有重要的作用,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后按约定出资,不得虚假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股东虚假出资可以分为以下六种手段:(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并未办理相关权利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非专
    2024-01-12
    174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如何认定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如下: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20%,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80%,构成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当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值高于自身价值;3、虚假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没有交付货币,也没有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但实质上没有出资;4、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偷偷逃走了所缴出资,但表面上仍以原出资额出资,具有股东身份。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
    2023-07-03
    118人看过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享有没有股东权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享有没有股东权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既然仍有没有股东身份,就应当承担股东义务,享有没有股东权利。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的对外民事责任有没有什么股东虚假出资的对外民事责任具体如下:一、在公司存续期间,如果公司对外负有没有债务,无论是否应当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所应承担的都是一种补充责任;即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其债务,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虚假出资股东和其他股东承担清偿责任。二、因股东虚假出资而产生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1、一般瑕疵责任。如果各股
    2024-01-02
    197人看过
  • 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怎样认定?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单位虚假出资是指单位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单位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
    2023-05-07
    339人看过
  • 如何识别虚假出资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发起人虚假出资,即发起人故意所为的使其出资外表与其实际出资状况不相符合的欺诈行为。发起人虚假出资行为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一、虚假出资的主体应为公司发起人。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发起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股东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的统称。对此,《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即:“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二、发起人虚假出资时主观上应为故意。行为人在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包括过错与非过错两种。发起人虚假出资时应当处于一种故意的心态,这种故意应当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证明或认定发起人虚假出资的故意。在判断和认定虚假出资发起人的故意方面,折衷说观点比较可取。具体而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执法或者适用法律确认发起人虚
    2023-06-02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东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如何证明股东出资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2
      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
    • 法院对股东虚假出资是如何认定,具体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10
      法院对股东虚假出资的认定有: 1、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认定为虚假出资; 2、股东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存在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股东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
    •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虚假出资,是否构成虚假出资?如何认定?股东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实践中,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
    • 股东虚假出资能否认定为抽逃出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不行。《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法院对于股东虚假出资的认定标准是怎么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6
      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