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可否连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4:40:09 140 人看过

连带的共同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不得转让。债权人未作表示也视为不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一、第三人履行属于担保

第三人履行不一定是担保。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了担保合同的,则债务人不履行时,第三人履行是担保;但如果是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则不属于担保,是合同的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二、合同义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义务的转让条件主要有两点:

1、合同义务具有可转让性;

2、合同义务转让经过权利人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过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三、现在买房的中介公司三方合同有权变更吗

中介处签订的三方合同可以变更买房人,但是应当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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