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网址:http://www.hyland.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二)受理。
1.网上预审。接收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反馈受理情况。对提交电子材料齐全的,到办税服务厅提交纸质资料;对提交电子材料不齐全的,补充提交。
2.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补正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对需要转报上级审批的预审项目,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上级部门作出审查决定。区国土分局规保股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四)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规保股领取《行政许可》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办事大厅业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1.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补正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对需要转报上级审批的预审项目,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上级部门作出审查决定。区国土分局规保股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四)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规保股领取《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除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外,不必都亲自前往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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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土地复垦验收应该做些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8进行土地复垦验收,应当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复垦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并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复垦完成情况提出异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相关权利人反馈;情况属实的,应当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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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审批程序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3【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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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是针对什么地方?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4土地复垦的范围大体包括以下六种情况:①由于露天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直接对地表造成破坏的土地;②由于地下开采等生产活动中引起地表下沉塌陷的土地;③工矿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场、电厂储灰场、钢厂灰渣、城市垃圾等压占的土地;④工业排污造成对土壤的污染池;⑤废弃的水利工程,因改线等原因废弃的各种道路(包括铁路、公路)路基、建筑搬迁等毁坏而遗弃的土地;⑥其他荒芜废弃地。恢复利用的具体用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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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09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 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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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7第四十五条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