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医疗过错鉴定多少钱?
一般是8500元左右。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为每例8500元。
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支付主体是谁?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收费标准:医疗事故鉴定费应包括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的调查取证、专家劳务等支出。
经医学会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方支付。
所以一般在北京,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通常是在8500元左右,如果是发生了医疗事故,那么双方是可以共同向医疗事故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或者是直接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一般鉴定是在45天之内就能够出结果,最终这个费用谁支付,就看这个医疗过错到底是出在谁那里。
-
北京个人委托医疗过错鉴定可以吗
414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吗?医疗过错鉴定费用多少?
481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多少钱?怎么缴纳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
138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多少钱?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276人看过
-
北京医疗过错判断标准
345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中如何认定医疗过错
312人看过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 更多>
-
北京哪里有专业的医疗过错鉴定机构?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08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临床技能培训考核中心。
-
北京医疗过错责任鉴定方法哪里可以进行?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18北京医疗过错责任鉴定方法有什么? 据鉴定权支配力量的不同,鉴定可分为:自行鉴定、行政鉴定、司法鉴定。 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 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哪个更公平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当然司法鉴定最公平了。因案发当事人来讲,患者是属于弱势群体,应该得到保护的。1:医疗事故鉴定是属于行政程序,其目的是为了处理医院。2:司法鉴定属于司法程序,更具有法律证据效应,其目的是患者应该得到多少赔偿。3: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没有赔偿责任。但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不代表院方不存在医疗过失。故在司法鉴定,只要院方有过失,过失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请参考
-
北京市江北区医疗费用鉴定律师费用多少钱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5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
-
医疗过错鉴定的时效是多久,医疗过错鉴定的时效应该怎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3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医疗过错鉴定的时效如下: 1、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的时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三十八条规定:“有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自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