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4 09:54:00 145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关于先予执行的适用范畴,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在涉及追偿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抚恤金等医疗费用相关诉讼中,其次是针对追讨劳动报酬状告的案件;

最后则是因由于情况的紧急性而必须先行执行的案件。

在此种情况下,即便案件尚未经过正式审理,也可以直接进入执行阶段。

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如有必要立即停止对他人权益的侵犯或阻碍,或者需要立即制止某种不当行为的发生;

同时,对于那些需要立即归还用以购买生产原材料和生产工具款项的情况,以及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所需的保险理赔费用等,都属于“情况紧急”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二、什么情况下立遗嘱要有见证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因为这三种形式的遗嘱相对来说,其准确性、可靠性不及自书、公正遗嘱,由见证人见证,可防止遗嘱被伪造、篡改,有助于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只有一个或没有见证人的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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