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8:04:12 125 人看过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但应经批准,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2、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有房产证划拨土地的房屋能过户交易吗

有房产证划拨土地的房屋能交易过户。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拆迁后土地性质

土地性质的定义: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三、土地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怎么办,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费用怎么算?
    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的办理是携带相关证件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同意后签订出让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最后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费用是根据标定地价的比例来计算的。一、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怎么办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的办理流程如下:1.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关补交出让金、用地条件、用地期限等事宜;3.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按出让合同约定补交出让金后,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其他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5.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二、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费用怎么算?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费用
    2023-06-05
    373人看过
  • 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差异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有以下几点:首先从取得方式上看,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拍卖、招标等有偿方式取得,而划拨则需要依法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费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支付给土地使用者。在征收对象方面,建设单位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2023-07-01
    163人看过
  • 如何转让划拨土地
    如何转让划拨土地。交易双方应申请转让。交易当事人应当申请过户手续。同时,受理申请后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就申请地块的用地征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审查,申请用地用途符合规划,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土地出让金,制定协议出让方案。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评估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评估基准日为拟出让时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评估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过户手续时支付,并制定协议过户方案。应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下列公式核定:(1)出让后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不变的,应交土地出让金
    2023-05-08
    33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可不可以进行转让
    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可以进行转让。采用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转让时应当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同时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出让、转让以及划拨。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二、房产证能买卖吗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和转让,除非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后,在符合相关的管理部门的要求情况下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和房产过户手续。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
    2023-03-20
    361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用是怎么样收取的?
    过户的土地属划拨用地,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按评估价补缴20%~50%的土地出让金(各地方规定不同),5.4%的营业税,3%的契税,3.5%的土地增值税。如果有地区有相关费用减免政策的,还需要到政府相关部门去咨询清楚。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二手房交易时,主要根据《房屋所有权证》的“土地性质”一栏来判断:一是出让(这是开发商交钱了)二是划拨(这是没交钱)。如果是划拨,则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不必缴纳。什么是划拨土地?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
    2023-06-03
    365人看过
  • 确定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分类。
    一、确定土地使用年限。70年的居住地;50年的工业土地;教育.科技.文化.健康.体育用地.50年;商业.观光地40年;综合性或其它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分类。其中最主要的两种获取方式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国家作为土地拥有者,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国家。在本质上,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将国有土地按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用途及其它条件,允许土地使用者拥有.使用.进行管理。(2)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的或无偿取得的、无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此外,土地使用权也可转让.出租及抵押,但应根据不同情况具体认定。
    2023-04-18
    18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属于集体土地吗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
    2023-08-05
    1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没有划拨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挂牌、拍卖以及招标等:(一)挂牌。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出让人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二)拍卖。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三)招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一、土地所有权是谁《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2023-03-16
    391人看过
  • 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在哪办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一、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儿子手续和程序是什么农民买卖或者继承房屋,该房屋占有范围之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会发生转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权人转移到买房人或继承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
    2023-06-25
    16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划拔转让怎么转让?
    1、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第56条;3、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条、13条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以下三个特点:1、行政干预性强。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其转让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才可有效,审查的内容包括转让双方的情况及转让协议是否合法、转让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土地权属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这就是说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但十分重要,它不仅仅限于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还要进行之前的审查,只有存在它
    2023-04-16
    155人看过
  • 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长时间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许对于这种说法大家都比较熟悉,但是有一部人他们对房屋土地证是划拨还是出让有什么区别的有些细则并不了解,并且也不太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得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划拨只能适用于公益或国家重点的工程项目。规定了只能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益的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体现出其公益的目的。3、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直接由政府的批准产生的,只要交纳征用的补偿安置费用后就可取得使用权,并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
    2023-05-05
    280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者申请转让所需的文件
    (1)原划拨土地使用者提出转用申请。原划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先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转用。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如下:①土地使用者申请审批表。非经济组织的,必须附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②国有土地使用证。③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④已划拨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并办理过户手续的,必须提交当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抵押合同;⑤办理出让手续后需要变更土地用途的,应当附城市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2)改造申请审批。政府接到申请后,应当办理相应的调查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这些条件仅指:《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有关条件;出让土地的实际用途是否与文件、资料一致;是否对邻居及其本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发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租赁、抵押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签订转让合同并支付转
    2023-05-08
    127人看过
  • 土地划拨转出让手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划拨转为出让程序不会很复杂的,需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然后补交土地出让后,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一、土地划拨转出让费用1、土地出让金的收费标准为:(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
    2023-02-20
    350人看过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收回?国家如何收回划拨的土地
    所谓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或者依法支付补偿费、安装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国家如何收回划拨的土地?1。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随着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增值。土地使用权收回时,应当进行价值评估。新《城市土地估价规程》明确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根据各城市和地区确定的城市基准地价,通过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基准地价的修正,得出估价对象的估价方法。由于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一般以出让金的形式体现,划拨土地的价值主要由前两项组成,即土地征用成
    2023-05-02
    43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等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法定条件下把自己取得的剩余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再受让人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全部转移给新的权利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对国家土地所有权并不产生影响,国家仍然享有对该土地的所有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
    • 土地使用权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有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4-10
      (一)行政干预性强。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其转让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才可有效,审查的内容包括转让双方的情况及转让协议是否合法、转让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土地权属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一方当
    • 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划拨出让方式转让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1
      可以转让,但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条件。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人民政府批准。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转让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受让方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转让;二是房地产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转让,但转让方应将房地产转让收入中的土地
    • 划拨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1
      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是属于无形资产,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中;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