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权利在何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7:02:59 108 人看过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权归属于仲裁委员会或者是人民法院。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主体不合法,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合同缺少法定必要条款,或者合同条款违法,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

3.合同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

4.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合同未履行法定必备程序。

5.意思表示不真实,即订立合同过程中,由于欺诈、威胁、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而导致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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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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