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诺方式有哪几种
承诺的方式一般分为明示或者默示。
所谓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一般说来,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当事人就可以口头形式表示承诺。所谓默示的方法,一般按照交易的习惯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要约人尽管没有通过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
二、承诺的法律后果
承诺生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就可以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承诺的构成要件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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