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女工部获悉,在市总工会的大力推动下,目前已有10多项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反映人性化关怀的条款写入70多家企业与工会签订的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中,其中包括为女职工提供孕妇衫、孕妇餐。
此外,人性化条款还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企业将专门送上慰问金;为经常在电脑前工作的怀孕女职工提供防辐射衣;为怀孕女职工提供环保电脑;将两年一次的妇科体检改为一年一次;提高妇科检查的标准;为女职工增加一份女职工特种重病保险等。
据悉,按照新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市总工会正在着力推进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工作,首批11家企业和1个行业已经签订了这项合同。根据要求,市总工会力争明年让2000家、5年内让1万家符合女职工相对集中、工会组织健全,并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企业签订这项集体合同。
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丁巍介绍说,除了个性化、人性化条款外,所有签订的合同都重申了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等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规定。
据介绍,本市现有7万多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其中3万多家企业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而目前全市约有1.5万家单位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
-
专项集体合同撑起全省女职工权益的“保护伞”
140人看过
-
公益诉讼为消费者合法权益撑腰
292人看过
-
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程序
481人看过
-
三大原则为妇女“撑腰”
401人看过
-
妇女遇事爱找“娘家”撑腰
382人看过
-
女职工“违规怀孕”被处分!孕期女职工权益如何维护?
296人看过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以上参会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讨论,听取意见,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依法签订... 更多>
-
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包括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3(一)不得安排从事生产和使用危害生理机能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放射性作业以及经常攀高、弯腰、抬举、下蹲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 (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三)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从
-
职工怀孕有哪些内容,女职工怀孕期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6女职工怀孕期保护包括以下几种: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
-
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6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和《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而依法强制推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群体签订的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专项集体合同。
-
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有哪些权益?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31、哺乳期辞退问题。公司不得解聘哺乳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
-
怀孕一个月女工合同期满女工有什么权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3一、怀孕女工合同期满怎么办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是劳动部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期等实际情况出发,又做了补充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