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非全日制用工的费用不是法定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行确定,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①以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全日制劳动关系一般是以日、月、年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的,但是,非全体制用工,则需要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而且,非全日制员工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若超过此标准,企业就必须采用全日制用工方式而不能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②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
③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不能据此便辞退员工,但是,作为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对此,企业应注意。
④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⑤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工人的聘用
30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临时工吗
46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个税申报起征点是多少?
227人看过
-
企业非全日制用工的支付周期是多少天?
224人看过
-
如何甄别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呢
27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一兼多职”?
355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
外聘老师非全日制用工特征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日制单位用工费用发工资算不算非全日制?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3计算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非全日制雇佣时间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雇佣者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时间工资标准。非全日制雇佣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
-
教师聘用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写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3教师聘用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甲方: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 乙方: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用乙方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任务,为维护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在协议规定的聘用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辞退,乙方不得擅自离职,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二、聘用期内工作任务 担任专业班课程的讲授、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试卷命
-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还是全日制用工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3兼职工作不属于兼职工作。兼职人员除可以领取自己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照标准领取其他兼职工资。兼职人员与兼职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范围;兼职就业,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就业形式。兼职工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用工备案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0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余可以不用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