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形式会危及人身安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17:20:13 177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四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形式,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为因素和不明侵害。对于二人以上实施这些行为并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则需要进一步判断。

在以下几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形式中,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害;

2.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

3.人为因素引发的人身伤害;

4.不法侵害导致的人身伤害。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哪 些 情 形 下 , 多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当一个自然人通过组织、协调、策划、实施等方式,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纠集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胁迫、诱骗、利用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三)教唆、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四)传授犯罪方法,教唆、帮助他人犯罪的;(五)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帮助,便利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六)制作、提供给犯罪工具的;(七)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或者次要作用,并对共同犯罪犯罪活动起主要或者次要作用的其他共同犯罪人。

根据以上规定,多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一、多人共同实施犯罪活动;二、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但共同犯罪故意明显;三、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且对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承担责任;四、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且对共同犯罪故意分别承担责任;五、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且对共同犯罪故意分别承担责任,但共同犯罪故意明显;六、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且对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承担责任,且共同犯罪故意明显;七、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且对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承担责任,且共同犯罪故意明显。

多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可能会导致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责任分担,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犯罪情节,法院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在多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罪犯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于犯前款规定之罪中,除共犯两人以上分别犯数罪、实施共同犯罪以外,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以上这段话阐述了四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形式以及多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具体来说,如果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分工不同,则可能存在不同的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犯罪情节,法院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同时,多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可能会导致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责任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犯罪条件都有几种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犯性,为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以机组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为代价。航空器,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主要用于重要物资和旅客的运输。它在使用中能否正常进行,直接关系到所载乘客和物资能否安全达到目的地的问题。航空器在运行中一旦失去控制,就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航空器的这种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特性,为一些犯罪分子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出于种种卑劣的动机和目的,用暴力严重危害空中运输安全。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中规定的都是在飞行中的航空器。所谓在飞行中是指:航空器在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到打开任一机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间;而如果飞机是强迫降落的,则在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
    2023-03-16
    139人看过
  • 董事会会议形式有几种
    一、董事会会议形式有几种董事会会议形式有两种,具体如下:1.定期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2.临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二、公司董事会几年为一届公司董事会三年为一届,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2023-05-22
    100人看过
  • 社会保险形式有几种
    一、社会保险形式有几种社会保险形式如下:1.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得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2.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3.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4.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得交够20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5.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二、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是: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存额÷120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65岁退休的话,还可以领退休金约20年(前提是活到85岁
    2023-06-05
    271人看过
  • 社会有几种保障形式
    社会有四种保障形式,具体如下:1、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一种从摇篮到坟墓的生命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死亡丧葬待遇等;2、社会福利:这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目标,旨在改善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受国家经济发展的制约;3、社会救济:是社会保障的最低目标,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4、社会优抚:社会保障的特殊目标,如对军人及其家属、烈士家属等,他们与国家的安全相关,必须享有特殊的保障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
    2023-08-12
    387人看过
  • 浅谈形式主义对校园安全管理的危害及对策
    “安全育人,安全做人,校园平安,人人平安”,已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基本准则和目标。但是,随着接踵而来的繁杂工作、特殊问题,或是一些“喜人”成绩、“和谐”氛围等等。一些人,特别是领导干部,或被一时的所谓胜利冲昏了头脑,或疲于应付工作,或顾此失彼等等,体现出了形式主义作风,给校园安全管理造成了危害。一、形式及危害1.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层层推卸责任,层层“批发”责任,最后全部落在了一线教师的头上,教师不堪重负,责任无法落实。2.报喜不报忧,隐患不排除。有些胆大者,出于某种原因,安全检测发现了隐患,但不报告、不排除,导致事故发生。3.侥幸心理,麻痹思想,疏忽行为。基于各种原因,部分领导和教师放松了安全警惕,松弛了安全弦,对安全要求是应付差事,例行公事,沉浸在“一好遮百丑”的误区里,事故往往连连发生。4.安全制度、预案不健全。一些学校订制度、做预案,不对口、不实在,甚至是一套制度管了“几
    2023-05-03
    495人看过
  • 打架斗殴极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案件吗?
    一、打架斗殴极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案件吗?一般的斗殴打架属于民事案件,在没有构成轻伤的情况下,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参与斗殴打架的这些人进行治安处罚。可斗殴打架如果已经导致其中有人的伤情级别是达到了轻伤以上,此时打架就变成了刑事案件,主要责任人是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打架斗殴构成犯罪的处罚有哪些?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
    2023-12-16
    187人看过
  • 身体权被侵害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擅自搜查公民身体,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例如,超级市场工作人员因怀疑顾客偷窃商品而擅自搜查顾客身体,即是此种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有权进行搜查的政法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违法搜查公民违法搜查公民身体,同样也构成侵害身体权。(2)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依这一标准,构成对身体权侵
    2023-06-03
    330人看过
  • 组织结构有哪几种形式及各自特点
    组织结构有的形式及各自特点:1、直线制:结构简单、权力集中、隶属关系明确,职责分明,决策迅速,但是没有职能部门,领导没有助手,需要领导是全能型人才,无法实现管理专业化,不利于管理水平提高;2、职能制:各管理层之间设置职能部门,领导层指挥各职能部门而不指挥执行部门,而各职能部门对下级执行部门进行业务管理。这种方式强调管理专业化,提高工作质量,减轻领导负担。但是该种方式没有处理好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次的关系,容易形成多头管理,造成职责不清;3、直线职能制:吸收了直线制与职能制的优点,同样在各管理层之间设置职能部门,但职能部门作为同层次领导的参谋,不直接指挥下级,只在业务范围内做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的指令只能领导的批准后下达。各管理层次之间按直线制的原理构成上下级关系。该结构保持了统一指挥的特点,又满足了职能的专业化分工。集中领导、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但部门之间横向联系差,信息传递路线长,职
    2023-08-09
    76人看过
  • 贪污罪形式有哪几种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3、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4、其他方法。主要包括:(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3)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5)间接贪污。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2023-06-03
    262人看过
  • 离职形式分为哪几种
    一、离职形式分为哪几种(一)自请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二)解雇离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二、辞退职工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
    2023-06-15
    248人看过
  • 安全事故有几种分别是哪几种
    一、安全事故有几种分别是哪几种安全事故有四种,分别如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上报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采取抢救措施后,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
    2023-10-20
    201人看过
  • 危及他人人身的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公民的人身、财产受法律保护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本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但后面还有一个等字,那么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只要能够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利益即可。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一、构成侵权责任的要件有哪些构成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条件。侵权行为有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之分。就一般侵权责任而言,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才能构成: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必须在客观上造成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2、行为具有违法性,如因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则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不
    2023-02-19
    118人看过
  • 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侵权责任
    1、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在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妨碍必须是不法的。妨碍人主观是否预见妨碍后果,均不影响被侵权人提出请求。但如果妨碍是合法的,即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则妨碍人可以拒绝当事人的请求。2、妨碍既可以是已经发生的,也可以是可能出现的。被侵权人不仅可以对已经发生的妨碍要求排除,对尚未发生但又确有可能发生的妨碍也有请求排除的权利。3、妨碍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障碍,只要不法行为妨碍他人行使物权、人身权等,被侵权人均可请求排除妨碍。一、产品缺陷归责原则所谓归责,简而言之,即将责任以某种依据为判断标准归属于某主体,或者说,对于某主体来讲,以某种依据为标准,判断其某种责任是否成立。从而可以认为,归责的任务是解决责任的依据问题,它并不等同于责任,责任是归责的结果,但
    2023-02-22
    246人看过
  •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种类有哪些?
    按照侵害活动在时间上的长短以及紧急度,我们将人身安全令划分成紧急保护令以及长期保护令这两种。在司法实践活动中,紧急保护令的有效期一般是十五天;而长期保护令的时长则为三到六个月,假使有必要而且通过相关审查的可以延长至12个月。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诉讼终结的,不影响裁定效力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两种:一种是紧急保护令;一种是长期保护令,紧急保护令的有效时间是十五天。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申请方式上,必须是书面申请,没有书面申请能力的,可以委托别人代写。一、法院作出保护令有时间限制吗有时间限制。《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反家庭暴力法》:面对家庭暴力,
    2023-04-11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危害人身安全的治安处罚形式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威胁人身安全治安处罚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危害国家安全罪人死刑一共有几种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30
      回答“危害国家安全罪死刑的七种是什么”的答案如下: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哪几种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6
      依照刑法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47起。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破坏特定设施和设备的犯罪(十个)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公共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
    • 暴力飞行危及人身安全怎么判?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女人做官有哪几种形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2
      我想女人做官,也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单凭能力坐上总经理位子的人也是有的,既没姿色又没人脉的女强人也是有的。第二种,姿色超人,没有能力,但却回应和各种领导的喜好,此种女人大有人在,但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逐渐增大,他们的市场在逐渐缩小。第三种,又有姿色又有能力的女人也是有的,在面对潜规则时也是无能为力的,这种人为了攀上高位,不得已被动的接受潜规则,内心却在滴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