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形式会危及人身安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0 17:20:13 177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四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形式,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为因素和不明侵害。对于二人以上实施这些行为并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则需要进一步判断。

在以下几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形式中,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害;

2.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

3.人为因素引发的人身伤害;

4.不法侵害导致的人身伤害。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哪 些 情 形 下 , 多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当一个自然人通过组织、协调、策划、实施等方式,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纠集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胁迫、诱骗、利用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三)教唆、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四)传授犯罪方法,教唆、帮助他人犯罪的;(五)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帮助,便利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六)制作、提供给犯罪工具的;(七)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或者次要作用,并对共同犯罪犯罪活动起主要或者次要作用的其他共同犯罪人

根据以上规定,多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一、多人共同实施犯罪活动;二、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但共同犯罪故意明显;三、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且对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承担责任;四、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且对共同犯罪故意分别承担责任;五、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且对共同犯罪故意分别承担责任,但共同犯罪故意明显;六、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且对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承担责任,且共同犯罪故意明显;七、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分工不同,且对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承担责任,且共同犯罪故意明显。

多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可能会导致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责任分担,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犯罪情节,法院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在多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罪犯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于犯前款规定之罪中,除共犯两人以上分别犯数罪、实施共同犯罪以外,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以上这段话阐述了四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形式以及多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具体来说,如果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分工不同,则可能存在不同的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犯罪情节,法院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同时,多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可能会导致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责任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
    刑事责任年龄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四)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一、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的犯罪构成要件(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三)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
    2023-03-02
    407人看过
  • 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
    刑事责任年龄
    一、什么是危及公共安全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指行为故意或过久地实施了妨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以下几种:(一)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如违反《枪支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申领持枪证,或在城市、集镇、居民点、风景游览区等不准鸣枪的场所任意鸣枪。(二)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三)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管制刀具的。如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范围内刀具的,公安机关应予取缔,没收刀具。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人要佩带的刀具,由少数民族自治区制订办法管理。(四)经营旅店、饭店
    2023-03-31
    266人看过
  • 危害人身安全罪会怎么判
    一、危害人身安全罪会怎么判我国没有威胁人身安全罪,有寻衅滋事罪。威胁人身安全,属于一般违法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较轻的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并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2023-04-20
    138人看过
  •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是确定侵权责任的首要的必要的条件。所谓损害,是指因人的行为或对象的危险性而导致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该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的客观后果;该损害是确定的,是已经发生、真实存在且能够认定的,包括有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性;该损害具有法律上的补救性,即补救的必要性——在量上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和补救的可能性——能用一定的形式填补权利人所遭受的缺损。
    2023-03-02
    263人看过
  • 董事会会议形式有哪几种
    一、董事会会议形式有哪几种1、董事会会议形式有以下两种:(1)定期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2)临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二、股东大会的流程有哪些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
    2023-06-19
    62人看过
  •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表现形式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安全,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个体,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一、偷看女澡堂构成什么违法行为偷看女澡堂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公民的隐私权依法受国家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营业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难受;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
    2023-03-04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有几种形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7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形式如下: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 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行为。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行为。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 四、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行为。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行为。
    • 危害人身安全的治安处罚形式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威胁人身安全治安处罚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形式有几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6-17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
    • 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 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 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4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