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应当说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姓名、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住所。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一方是可以不给抚养费的,但是这必须在双方已经商讨过并且对于该结论达成一致自愿签署的基础上方可生效。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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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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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3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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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07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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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的问题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7离婚协议的约定,不影响子女要求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协议的约定不影响子女要求抚养权的权利,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无论父母一方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未成年子女都有权利要求父母双方履行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该权利属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离婚协议作为父母双方自愿达成的对离婚相关事项的约定,属于离婚双方意思自治的范围,但协议双方只能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以约定,无权在协议中剥夺或限制他人的合法权利。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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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协议书的抚养权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04签协议假定离婚后抚养权需要按照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来进行处理。 离婚协议书签订并离婚后还想争夺抚养权也是可以的,但是频繁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成长不利,因此必须有法定事由的,请求变更抚养权才会得到支持。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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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3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的咨询问题,如果离婚时,存在小孩抚养的问题,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就孩子的抚养进行约定。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其约定是有效的。当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争议时,法律对孩子的抚养权的明确规定就发生了作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在孩子十岁时,法庭可听取孩子的意见。一般而言,法庭主要考虑孩子判决一方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哪方更好地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