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否有共同财产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4:33:11 214 人看过

有,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又决定分手的,根据当前的法律,因为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双方分手时将按同居财产分割。

一、分手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来说,分手协议书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同居行为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上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基础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分手后的男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并可适当参照双方分手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的条款进行判决。因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并参照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毕竟当事人对抚养的态度是决定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注意,分手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有效,分手协议中有财产处分的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法律不应强行干涉,应当认定有效。

二、如果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要怎么分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则按正常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即可;

也就是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则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处理按第一种情况的方式处理即可。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

分手后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

三、恋爱礼物分手能要回来吗

恋爱期间,互赠的小礼物在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大额赠与不同,给付方是建立在将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的,这样的赠与是具有针对性和有条件的;在双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婚约并结婚的情况下,接受方继续占有财物就失去了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理应返还。

由于恋爱关系的特殊性,双方没有法律承认的身份关系,但是又不同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建议热恋期的男女保持冷静,恋爱期给予对方财物要慎重,尤其是常见的买房、借款等问题。

共同购房时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购房合同中,或者让对方打张收条,并注明收款的用途,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8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怎么算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一、怎么算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以下两种情况算是以夫妻名义同居:1.同居双方,彼此内、外以夫妻相称。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公认他和她是生活在一起的夫妻。3.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二、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否属于事实婚姻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否属于事实婚姻需要看是否满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已达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等结婚的实质要件。除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事实婚姻外,没有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需要通过婚姻登记的方式才能使婚姻关系得到法律的保护。三、以夫妻名义同居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以夫妻名义同居所得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要满足以下条件:1.财产主体为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并且,因为当前难以认定事实婚姻,所以以
    2023-04-11
    391人看过
  •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三、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什么特
    2023-06-21
    386人看过
  • 是否可以只有一方夫妻担保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一人担保是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份额的。具体而言,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债务而故意在离婚协议中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写成夫或妻子的一方财产,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执行。但是,如果是负债人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离婚协议书中怎么写,负债人的婚前财产,是要被执行的。并且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一人公司能否为其股东进行担保?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担保时,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且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在表决时应当回避。这就造成了一人公司是无法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这也是出于防止股东滥用一人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考虑。因此,一人公司不能为其股东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023-07-01
    256人看过
  • 一方以情人名义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张某是一家民营公司的老板,2005年在一家酒吧认识了离异不久的女青年陈某,面对容貌姣好、比自己年轻20岁的陈某,张某魂不守舍,而陈也对出手阔绰的张某情有独钟,俩人很快建立了情人关系。2006年初陈某提出想和张某结婚买房。于是张某二话没说,瞒着妻子吴某先后从公司的财务账上和自己的存折上提取35万元打到陈某的个人存折上。然而,陈某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后不久,就以双方年龄相差太大为由,向张某提出分手。张某多次索要购房款,陈某的回答都是钱是你送给我的,房子的产权证也是我的,凭什么要还给你?。就在张某人财两空、懊悔不已的时候,妻子吴某发现了自家存折上的10万元和公司帐面上的25万元都不翼而飞。在妻子的厉声追问下,焦头烂额的张某只得向妻子坦白了事情的真相。吴某提出坚决要和花心的丈夫离婚,张某一再忏悔,拒不同意。于是吴某打算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将陈某名下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争议焦点:陈某名下的
    2023-04-22
    460人看过
  • 短暂同居后分割财产是否要按共同财产分割
    一、短暂同居后分割财产是否要按共同财产分割1、不一定,需要根据财产混同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而言双方对同居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即同居约定财产所有情况,从其约定;未做约定的,可双协商处理;协商未能解决的,可以直接起诉法院处理。并且,法院处理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断,不会统一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双方短暂同居尚分清双方各自的财产,那么分割时可以直接拿回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2023-06-12
    264人看过
  •  夫妻共同成立公司是否有助于财产分割?
    在没有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其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参与分割。婚后成立的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及股份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没有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其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参与分割。婚后成立的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及股份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 妻 对 共 同 财 产 有 平 等 处 理
    2023-09-22
    345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作为离婚时的分割财产?
    夫妻离婚后可以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涉及过错,原则上应该每人分得一半,男女双方都不需要进行补偿。除非夫妻一方有违反夫妻利益的情节,否则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夫妻离婚后可以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涉及过错,原则上应该每人分得一半,男女双方都不需要进行补偿。除非夫妻一方有违反夫妻利益的情节,否则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2、配偶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应当遵循男女平等、保护财产权益和维护家庭和谐的原则。具
    2023-08-21
    333人看过
  • 子女是否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夫妻有处理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子女是无权参与的。但是如果子女在成年后仍是与父母同住,并且将收入都交给父母,这种情况在离婚处置财产时,应先分析资产,明确哪部分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哪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然后就夫妻共有财产部分还是依据民法典进行依法分割。在夫妻离婚时,将房产等资产过户到子女名下,这是父母的馈赠,子女有权获得。一、民法典夫妻离婚房子归谁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2、
    2023-03-07
    305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个人名义借款
    该段内容讲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另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应当考虑以下情况: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范 围 : 哪
    2023-09-03
    393人看过
  • 协议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是否有份
    夫妻协议分割财产子女不可以参与。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购买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才有权要求分割,子女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子女不能参与到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子女也没有权利分到夫妻的共同财产。不离婚是否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的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存在有两种特定情形。其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其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
    2023-08-02
    14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起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一、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起诉需要多长时间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起诉要多久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共同财产分割诉讼要多久,要依据审理的方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2023-04-18
    173人看过
  • 夫妻分居财产还是共同的吗
    这里要分两步来判断。首先,夫妻分居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分居的,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但仍然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时间无论长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次,判断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共同财产。如果符合该条规定,则此时分居期间的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如果不符合该条规定,则不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保单现金价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单的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
    2023-06-29
    35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分居期间的财产
    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期间并不代表夫妻双方已经正式离婚,还是属于婚姻存续状态,所以在这个期间双方所获得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原则上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婚前买的房婚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婚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婚前买的房,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在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前贷款买房,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后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是,对于共同还贷和增值的部分,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婚前全款买房,并且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能算作夫妻共同
    2023-07-18
    164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适用于小产权房?
    我国的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该小产权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但不受法律的保护。取得权证的小产权房能否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农民宅基地建设用房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开发的小产权房均不能在市场自由流通,此为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小产权房仅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流通,不能自由流通,不具有普通的价值属性,因此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小产权房进行抵押的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任何行政管理机关为个人办理宅基地或者农村建设用房的抵押登记均属违法并且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2023-07-01
    440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又以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同居析产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对于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感情、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依据现有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定谋求一个在公平、公正和正义下的综合评定结论。关于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
    • 虚拟财产能否以夫妻名义分割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1
      夫妻虚拟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未婚以夫妻名义同居16年能要求财产分割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9
      在同居关系结束时,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分割,具体而言就是按双方的出资额来分割。当然个人财产就归个人自己所有,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怎么分割需要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确定。
    • 法官调查丈夫名下财产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1/他主张我带走了所有的家电及日用品,虽然,我没有带,且当时有他家亲戚的人在,但我是否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我想他的亲戚是不会为我作证的他家亲戚的证人证言的采信度差,你也可以让了解情况的人为你作证。动摇法官对他的证人证言的认可度。2/如果他有权主张我的产权房,那么我是否也有权主张他的承租房?他的母亲在去年去世了。现在户口本上只有他的名字。那么我的子女是否也有权分割他的承租权?你的子女与他属于血
    •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所得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5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或者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行为。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据此,非婚同居的男女双方仅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购置的财产享有共有的权利,其中共同所得的收入应为双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的收入所得的财产,而一方劳动所得的收入或受赠所得的财产则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亦是双方共同出资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