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可以确定合同的不安抗辩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5 16:44:09 225 人看过

一、哪些条件可以确定合同的不安抗辩权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都有:

1.合同双方互负债务;

2.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方债务到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丧失履行能力,或不会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不安抗辩权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

2.行使权利主体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预期违约。

3.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而预期违约所依据的理由是一方声明不履约以及债务人在准备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约。

三、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1.权利主体不同,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一方,不安抗辩权属于先履行一方;

2.适用情形不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先履行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先履行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安抗辩权五种具体指的是哪些条件?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是:(一)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二)后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无法对付款的现实危险;(三)有先后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人是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首先履行义务的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无法履行债务;(五)首先履行一方债务届满清偿期。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
    2023-07-11
    430人看过
  • 抗辩权的规定:哪些方面可以进行抗辩?
    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以下几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如买卖合同,出卖人在买方未支付价款之前,有权拒绝交付并继续保留已出卖的标的物;2、检索抗辩权,亦称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诉诸强制执行,或在有物权担保时先执行物权担保,只有当前两种情形仍不能满足债权时,保证人才履行债务;3、不安抗辩权,是指依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先履行其债务,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因故恶化时,应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履行对待给付,否则可拒绝自己债务之履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
    2023-07-11
    255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和抗辩权有哪些区别吗?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而在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虽然要互负债务,但法律并未强调双方所负有的债务应当具有对价性一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仅仅是针对后履行一方不履行行为作出的,抗辩与后履行一方的行为之间并不一定具有相应性。
    2023-03-04
    390人看过
  •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虽是同一合同,但没有对价关系,同样也产生不了不安抗辩权。(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以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为前提,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就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一、不安抗辩权概念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总的来说,合同一方当事人想要行使自己暂停合
    2023-03-30
    51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诉状的主张条件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双方当事人签订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出现了履行困难的情形;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条件等。一、实体法上的抗辩权有哪些分类实体法上的抗辩权的分类:一、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二、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四、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
    2023-04-05
    126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抗辩,履行,当事人,合同,行使,当先【不安抗辩权】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辫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不安抗辩权属延期抗辩权,当事人仅是中止合同的履行。倘若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作了对待给付,不安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对方当事人既未提供担保,也不能证明自己的履约能力,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08
    259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必须具有法定事由,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了这些事由。从该条规定的精神上来看,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必须是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事由,如果在合同订立时即具有这些事由,先为履行义务一方如不知情,可以援用欺诈、错误进行抗辩,寻求救济;如果明知这些情况而仍签订合同,以身犯险是意料之中的事,就没有给予不安抗辩权保护的必要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市场行情瞬息万变,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既具有机遇,又充满风险。因此,订立合同与履行期届至时难免发生此一时彼一时的现象。如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在履约时发生严重恶化,致使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有先为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援用不安抗辩权。该事由对于相对人经营状况有着程度上的要求,即须达到“严重恶化”的程度。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在专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既然相对人有逃避债务的恶意,对于先为履行义务方行使不安抗辩权
    2023-03-20
    259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进行辩护?
    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如下:(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属行。(三)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展行义务展行完毕之前。(四)先展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属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展行能力。不安抗辩权有哪些范围不安抗辩权规则的设计上,中止履行的范围仅仅是履行期届满后的债务履行,还是也可以包括履行期届满前的履行准备,进而探讨得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否应当仅限于先给付义务人。希望本文的讨论有助于深化对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认识,建立更加完善的规则,并希望对于更深入地理解抗辩权理论也可以有一定益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
    2023-07-04
    325人看过
  • 最高院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不允许在后给付义务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行使不安抗辩权,只能在其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却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还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一、如何定义不安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支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谎称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可以暂停履行;支付义务人收到暂停履行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
    2023-03-19
    321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双方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二)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三)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四)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因此,当以上条件满足时,债权人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债权。根据双方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 问 法 : 哪 些 情 况 下 后 给 付 义 务 人 的 履 行 能 力 降 低 , 可 以 主 张
    2023-09-03
    438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是否可以适用于借款合同
    借款分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和与金融机构等成立的借贷合同。由于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之一则是存在双务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所以不适用不安抗辩权,与金融机构等成立的借贷合同则是双务合同,适用不安抗辩权。租赁权是否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租赁权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没有中止履行的确切证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暂停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暂停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
    2023-07-24
    489人看过
  • 合同中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条款需注意哪些方面?
    在租赁合同中如果出租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承租人没有支付租金能力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租赁合同。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
    2023-07-08
    393人看过
  • 阐述不安抗辩权在合同抗辩权中的实现方法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行使不安抗辩权情形有什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如下: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是民法中抗辩权的一种。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2023-07-17
    15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先履行义务人以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后,中止自身债务的履行。(4)中止债务履行后,先履行义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后履行义务人。(5)对方
    2023-06-28
    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对于合同我们并不陌生,可以说,合同已经越来越深入到我们的生活中了,但是,说到对合同的具体的理解我们却还是比较陌生的,例如对于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问题。那么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 合同有哪些抗辩权?有权限使不安抗辩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合同履行中有哪些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
    • 如何确定不安抗辩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1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方式是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但是,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暂停履行的一方应当恢复履行。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一样,只能产生于双务合同,当事人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4
      不安抗辩权是民法中抗辩权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