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劳动合同履行地点的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10:28 462 人看过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的履行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规则第8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为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用人单位的所在地为登记地,雇主的注册或主要办事处。用人单位未登记注册的,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以投资方、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超过一个的,由最先受理劳动合同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相关知识:

劳动标准确定地

首先,履行地的标准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雇主注册地的标准,用人单位注册地实施劳动标准的条件为: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相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相关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意按照用人单位登记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III.协议不明确,实际履行标准也不明确

劳动合同法将协议分为两种情况:

1。无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在录用的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录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书面合同不明确: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标准和劳动条件不明确,导致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约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中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范围?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如果前员工首先违约,然后才申请仲裁,那么这种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因此,如果员工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必须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投诉,解决任何潜在的纠纷或问题。只有当用人单位拒绝解决或拖延时间时,才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这个规定,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如果前员工首先违约,然后才申请仲裁,那么这种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前 员 工 违 约 后 申 请 仲 裁 , 劳 动 争 议 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前员工因离职或者离职后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然而,前员工在离
    2023-09-03
    479人看过
  • 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十五日内,当事人对劳动纠纷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
    2023-12-21
    463人看过
  • 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的劳动争议中应注意的问题
    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的劳动争议中应注意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的劳动争议中应注意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
    2023-06-10
    3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有劳动争议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有以下解决办法: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最好的方法。2、如果调停合同当事人不能协商,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停。例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可以要求上级机构调停。上级机关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明确是非调停,不能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构、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停。3、仲裁合同当事无法进行协商,不想调停的,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和双方发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签订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述一般特征外,一些合同还具有涉外合同纠纷等自愿特征,解决时可能引援外国法律。不是中国合同方面的法律。[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接连遇到两个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方面的问题,法院的处理
    2023-08-05
    2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吗
    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023-06-13
    44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地位
    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制度,是指劳动争议有关各方将劳动争议提交给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庭或人民法院后,由这些机构依照法律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是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这些机构的支持下,通过宣传政策、法律、规章制度和说服教育,在分清是非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活动。具体分析劳动争议调解,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类:其一,由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其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的调解;其三,由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的调解。三者之间的区别首先是主持调解的单位不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由在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小组负责进行,调解组织由本单位的职工代表、企业(单位)代表以及本单位的工会代表三方人员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则由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实行仲裁管辖,受理本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由政府劳动
    2023-06-29
    2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效力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吗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规定》对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一、劳动合同纠纷的形式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纠纷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而签订书面协议,由此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是指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
    2023-03-03
    92人看过
  • 怎样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律适用
    一、怎样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律适用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怎么办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注册地不一致,对劳动者没有特别的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
    2023-09-05
    1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地点变更中可以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这条可以看出,《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主,同时应当兼顾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对能否预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如果完全肯定,势必导致部分用人单位通过随意调整工作地点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完全否定,对一些工作性质特殊,确实需要经常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来说,对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造成影响。因此,对本案争议焦点无论是完全肯定,还是完全否定,都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合理的做法应当是在肯定该种约定的同时,对该约定又给予必要的限制。二、对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约定如何限制。首先,用人单位的工作性质是需要其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才能进行该
    2023-06-23
    385人看过
  • 变更法人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变更法人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当事人要按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与有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地点,这个地点有可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有可能是其他地方。而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
    2024-02-09
    209人看过
  • 工会如何履行劳动合同调解争议
    一、工会如何履行劳动合同调解争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劳动合同争议时,工会可以参加调解工作,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成员需要有工会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二、公司成立工会的条件有哪些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
    2023-06-17
    22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能否在多个地点履行
    是否可以有多个地方履行劳动合同?是关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登记地不一致,则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上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登记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意按照用人单位登记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第21条,应以该协议为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优先管辖原则劳动合同相关知识:劳动合同条款应当有: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
    2023-05-07
    346人看过
  • 经常出差怎么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经常出差也是按照下列规则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按照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的1、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4、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5、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
    2023-02-26
    16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一、劳动仲裁去公司注册地还是公司办公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二、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如何确定管辖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件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都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纠纷仲裁的,根据公平公正原则,那么应当由劳
    2023-06-28
    39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应该怎样确定劳动合同管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2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划分各级法院或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劳动案件的职权范围,明确它们相互间审理的具体分工,称为管辖。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遵循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
    •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权不明确的,如何确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19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此外,在审判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与履行劳动合同地不在同一地,如用人单位在郑州,而劳动合同履行地却在南京。若仅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确定管辖,这对当事人诉讼也是极不方便的。因此,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案件事
    • 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多个地点,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明确不明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
    • 劳动合同地域不明确怎么办,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划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不同地方不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地点, 变更劳动合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8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变更劳动合同也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