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等。具体内容在正文中展开说明。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具体如下:
1、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
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5、合建;
6、赠予;
7、继承。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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