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集装箱方式运输的13500箱健力宝饮料,托运人发现承运人既未将饮料送达客户,也没有退还自已,于是向承运人索赔56.7万元损失,引发一场官司。2008年5月底,广州海事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起诉。
这宗案件原告是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力宝公司),被告是梅县荣嘉国际远洋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嘉货运)。2004年8月,健力宝公司委托荣嘉货运承运13500箱健力宝饮料。起运港芳村,卸货港温州。荣嘉货运将货物装入六个集装箱内,转委托洋浦中良海运有限公司承运。健力宝公司事后发现,承运人既未将饮料送达客户,也没有退还自已。2007年7月4日,健力宝公司以13500箱健力宝饮料不知去向为由,将荣嘉货运告到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水法院),请求法院判定其赔偿56.7万元损失。由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属于海事法院管辖,三水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广州海事法院。
2007年12月7日,广州海事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荣嘉货运指出,涉案货物运输发生在2004年8月。至健力宝公司提起本案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因此健力宝公司起诉的有效期已于2005年8月届满。
法院认为,本案是一宗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沿海、内河货物运输赔偿请求权时效期间问题的批复》规定,承运人就沿海、内河货物运输向托运人、收货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本案争议的六个集装箱中有两个在2004年10月14日确认交付。由于未交付的四个集装箱与另二个集装箱是同时发运,其应当交付的时间也应为2004年10月14日。原告作为托运人,其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交付货物的2004年10月14日起算。但原告于2007年7月4日向三水法院提起诉讼时,已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健力宝公司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
只因诉讼超时效九年工资打水漂
91人看过
-
借给朋友20万元时效已过“打水漂”
167人看过
-
催讨债权却过了诉讼时效欠款打了水漂
451人看过
-
轻信网上公司,万元打了水漂
305人看过
-
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再起诉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279人看过
-
85万美元保险金为何打了水漂?
161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超过诉讼时效,59万元借款难讨回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2008年3月31日,做生意的王某向一家农村信用社借款32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王某一直未还,信用社于次年起诉,但到2010年12月8日,王某主动要求还款后信用社撤诉。今年4月2日,信用社再次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未还的本息合计59万元。 笔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法院理应驳回原告起诉”的一席话,让信用社方始料未及、目瞪口呆。 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信用社既委屈又无
-
借条欠了30万打了水漂还能起诉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
5万元打水漂借条和的区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
-
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起诉上诉状的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23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起诉时效是超诉讼时效的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6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