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性质不同。
严格地说,相邻权不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更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其本质是不动产所有权或用益物权的扩张,是所有权或用益物权的组成部分,不需要进行独立的公示,可以直接从不动产所有权或用益物权的登记中推断出来。我们在谈论相邻权时之所以将其称为权利,纯粹是为了表达上的方便。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属于用益物权,不是需役地所有权或用益物权的组成部分,它有自己独立的发生原因和权能,需要进行独立的公示。
二、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
相邻关系因法律规定而产生,是服务于特定土地或附属于特定土地的权利,它对“地”不对“人”,对相邻权人来说是依据不动产的自然条件而发生的法定权利,依其原始权利而具有对抗性,无需登记便可当然发生效力。而地役权主要是依协议而取得,是约定的权利,当事人双方应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之后才具有物权效力,即对抗性;未经登记的地役权不具有物权效力,只是一种债权。
三、对相邻不动产物权的限制程度不同。
相邻关系是法定的对不动产利用关系的一种最小限度的调节,相邻权人只能在依社会一般观念所能容忍的合理限度内利用相邻不动产,超出这个合理限度,相邻不动产物权人有权拒绝或请求排除妨害。不动产物权人如果想超出合理限度利用或限制相邻不动产,必须与相邻不动产物权人达成一项契约,向其支付一定的对价,获得其同意。
四、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在有偿或无偿、存续期间上不同。
相邻关系中,相邻权由法律直接规定,除非权利人行使权利给邻人造成损失,相邻权人行使权利是无偿的;地役权的有偿或无偿则属于意思自治范畴,双方可在契约中自由约定。另外,地役权的存续期间,也可任由当事人约定,并得设定永久地役权;而相邻关系的存续期间是法定的。
-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不同,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336人看过
-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有哪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
68人看过
-
相邻关系与相邻地役权在法律上的界定
435人看过
-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你知道吗?
64人看过
-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理解和应用
113人看过
-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概念梳理与比较
335人看过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什么, 处理地役权纠纷与相邻权的关系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地上权人以及土地的承租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一、相邻关系实质上是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权利的延伸或限制,故相邻权不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和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26法律分析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是:相邻关系是指房屋相邻的人要按照双方生产、生活方便,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去处理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是需要事先约定的。
-
相邻权与地域权的关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因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需要,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供役地)或限制他人不动产的利用,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权利时发生权利义务关系。 1、相邻关系不是一类独立的物权,而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 2、相邻关系发生基于法律关系,而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缔结合同而产生。 3、相邻关系为法律为相邻
-
关于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3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以下区别: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
-
地役权是否能排除相邻关系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2地役权不能排除相邻关系。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