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泄露商业秘密:重庆第一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32:18 197 人看过

企业管理人员跳槽时把手里的客户资源也跟着带走,这是极为普遍的现象。然而日前,九龙坡劳动仲裁庭在审理这样一件劳动争议案时,认定跳槽者泄露商业秘密,赔偿原工作单位损失及各类费用4万余元。

今年3月15日,重庆市劲隆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收到美国商人tomvanrijn的一份标明为急件的电子邮件,称其与该厂的商业联系因海外市场部经理陈燕的原因被中断,要求与劲隆公司尽快取得联系。tomvanrijn先生还将陈燕与其往来的电子邮件转发给了劲隆公司。该邮件为今年2月21日陈燕与tomvanrijn先生的往来邮件。在该邮件中,陈燕隐瞒了其已不在劲隆公司任职的事实,并故意将劲隆的联系电话改为广东佛山大佛摩托车厂国际贸易部的联系电话,将该客户资源泄露给了大佛摩托车厂,意图占有劲隆公司的客户资源。

随即,重庆市劲隆摩托车有限公司以履行劳动合同纠纷为由,于今年4月12日将陈燕告上了九龙坡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庭在媒体上向被诉人陈燕公告送达了应诉通知、申诉书副本及开庭通知等。今年6月23日,九龙坡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但被诉人陈燕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劳动争议仲裁庭经过庭审之后,于日前进行了缺席裁决。

九龙坡区劳动争议仲裁庭经过审理后查明,被诉人陈燕系申诉人劲隆公司2003年5月10日招用的职工,担任海外市场部经理。当时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2003年9月,劲隆公司将被诉人陈燕送往意大利培训。用去培训差旅费等共计3万元。今年2月18日,陈燕因家庭原因书面提出辞职,在未得到劲隆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于当日便离开了公司;并在未与劲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于今年2月18日正式应聘到广东佛山大佛摩托车厂国际贸易部工作。陈燕违约后,给劲隆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60元。

庭审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保密协议,约定了保密、竟业限制及违约赔偿等事项,申诉人劲隆公司按协议按月支付了被诉人陈燕的保密费和竟业禁止费。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违约金为1543元。被诉人陈燕在申诉人劲隆公司工作期间,劲隆已向陈燕支付了保密费2700元、竟业禁止费1800元。鉴于被诉人违背了有关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有关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竟业限制的条款,仲裁庭作出了缺席裁决:由被诉人陈燕支付申诉人重庆市劲隆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劳动合同违约金1543元、保密费2700元、竟业限制费1800元、培训费3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3960元,合计40003元;案件受理费20元由申诉人承担,案件处理费1500元由被诉人承担。

此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于礼波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即使职工要跳槽,也要按照《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程序,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案子的典型之处在于,它严重违约并泄露了公司商业机密,因此应依法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泄露商业秘密的一般途径
    1、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2、兼职工作泄露商业秘密;3、离退休员工被其他单位聘用泄露企业商业秘密;4、保密观念淡薄泄露商业秘密;5、企业自身经验介绍,接待来访等泄露商业秘密;6、发表学术论文,泄露商业秘密;7、企业职工为私利或私愤泄露商业秘密。一、签订保密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一)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二)保密的范围1、技术信息。2、经营管理信息。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
    2023-04-10
    260人看过
  • 携商业秘密跳槽获刑3年
    从某尔跳槽后,齐某来到国内同行业某知名企业任副总经理,期间他将某尔的一些商业秘密透露给新东家。1月2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此外,此案中的张某甲也获刑三年,另外两名涉案人员被免于刑事处罚。据了解,被告人齐某原系青岛某尔洗衣机有限公司事业部部长,后辞职到南方某公司任副总经理。其他三名被告人张某甲、王某、张某乙也均为某尔集团员工,其中张某甲离职后也到上述公司任职。2010年5月间,被告人齐某违反与某尔集团签定的保密协议,通过邮件形式,向同行业某公司非法透露某尔洗衣机重要生产数据。当年7月,齐某辞去某尔职务到该公司就职,并先后通过本案被告人张某甲、王某、张某乙三人于2010年7月和10月通过邮件形式,向该公司非法提供某尔洗衣机生产和采购环节重要商业数据。经鉴定,上述经营信息构成商业秘密,齐某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人民币372.39万元;张
    2023-04-24
    465人看过
  • 跳槽时带走商业秘密违法吗?
    从首届广东知识产权实务高层论坛获悉,自加入世贸至今,广东立案侦办的侵犯商业(技术)秘密犯罪案达44宗,仅今年1至8月就达14宗,而其中80%的商业(技术)秘密是在职工跳槽时带走的。职工跳槽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急剧增多调查表明,企业员工在任职期间泄露或出卖商业秘密及跳槽带走商业秘密另谋高就、自立门户的行为在广东时有发生,由职工跳槽引发的侵犯商业秘密案急剧增多。同时一些企业通过高薪聘请等手段,挖走竞争对手的人才,致使对手陷于困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唐善新认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跳槽这种现象是防不住的,而且将不断加剧。但商业秘密并非不能保住,关键在于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侵权案值大可追究刑事责任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商业秘密法》起草人之一、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张玉瑞指出,近年来投诉到人民法院的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越来越多,诉讼标的越来越大。企业若遇商业秘密
    2023-06-09
    362人看过
  • 商业秘密成了个人“跳槽”资本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桩违规跳槽、涉嫌泄漏商业秘密案。原金龙泉集团两位副总——刘飞、王华被判赔偿金龙泉集团经济损失共56万余元。这起因泄密而赔偿案件在湖北尚属首例。2002年6月,曾在河南少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后又应聘担任山东聊城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的王兴甫,被河南省荥阳市法院以侵犯少林公司商业秘密且造成重大损失的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跳槽者将原来供职单位的商业秘密作为自己的资本,并没有为自己换来好的结果,可同样的事还层出不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堵住跳槽者们的嘴?什么人最让企业害怕这里还有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子。8月5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跳槽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罗昊被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职务侵占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7万元。从郑州某大学毕业后,罗昊即被招聘到河南思达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23-06-09
    175人看过
  • 跳槽请别卷走公司商业秘密
    离职带走客户信息提供给新东家使用厦门中院判决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赔偿损失40万元本报讯(刘晓燕郑金雄通讯员刘文珍)跳槽后带走公司客户信息,并提供给新就职的公司使用。近日,这起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法院判决:被告厦门晨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蔡建坤立即停止使用原告厦门弘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金盛铜器铸造制品厂”、“敬佛阁佛具香港有限公司”等106个客户名单,销毁全部侵权的信息载体;被告厦门晨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蔡建坤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含合理支出)。法院审理查明,曾建忠、蔡建坤原系弘慧公司的职员,二人先后于2005年5月、2007年4月离开弘慧公司,曾建忠与他人共同组建厦门晨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蔡建坤离开弘慧公司即到晨亿公司工作。蔡建坤在弘慧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弘慧公司CRM软件开发,离职时将该CRM软件及其数据库和部分文档资料带到晨亿公司并由该公
    2023-06-09
    246人看过
  • 生产总监跳槽带走商业秘密
    日前,义乌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接浙江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举报,称该公司前雇员冯某存在窃取公司商业秘密行为。经检大队工作人员随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及时制止冯某的侵权行为,没有给该公司造成更大损失。据了解,冯某原先在浙江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担任生产总监,与负责管理公司内部资料的员工张某关系密切。前不久,冯某跳槽到另一家化妆品公司。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名与浙江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国外客户Alex(化名),双方关系不错。Alex想停止与浙江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合作,转向冯某所在的公司订购产品,前提条件是冯某必须先打样和报价。由于时间紧迫,冯某想到了张某。出于友情,张某向冯某提供了浙江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内部资料,包括该公司提供给国外客户的外包装图样和报价材料。事后,张某说:“我知道这样做违反了公司规定,但我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凭着这份资料,冯某顺利地向Alex作出了产品报价。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
    2023-06-09
    262人看过
  • 禁止泄露客户商业秘密
    新华社北京电中国证监会16日发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对证券公司经纪人的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证券公司的管理责任等进行规范。规定自4月13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证券经纪人可以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业务流程、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这项规定还对证券经纪人的禁止性行为做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等。
    2023-06-09
    482人看过
  • 商业秘密泄露的途径有哪些?泄露商业秘密会受什么处罚
    一、商业秘密泄露的途径有哪些?商业秘密泄露的途径有:1.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2.兼职工作泄露商业秘密;3.离退休员工被其他单位聘用泄露企业商业秘密;4.保密观念淡薄泄露商业秘密;5.企业自身经验介绍,接待来访等泄露商业秘密;6.发表学术论文,泄露商业秘密;7.企业职工为私利或私愤泄露商业秘密;8.发生意外事故。二、泄露商业秘密会受什么处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
    2023-06-24
    484人看过
  • 一起由员工跳槽引发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
    事情经过:树燊五金首饰厂(下简称“树*厂”)是宝安区公明镇塘尾村一家生产饰品爪链的来料加工厂,该厂老板_潘*基,香港人。饰品爪链是制造首饰的一种配件。树*厂认为自身生产爪链模具的制造及维修技术是自己的商业秘密。本案向某等四被告原为树*厂技术工人,1998年初被另一被告人林某请至上海工作,同样生产爪链,林某与被告人方某是上海某公司的股东,方某是大股东。故树*厂认为由于向某等四个工人泄漏了模具的制造及维修技术,而林某、方某使用该技术进行生产从而也侵犯了其商业秘密。相反,被告工人则称树*厂并未拥有什么“商业秘密”,在厂期间也未曾签订过任何保密协议,甚至连劳动合同也未签订过,爪链的生产是一项很普通的技术,根本无“秘密”可言。事情的来龙去脉得从1994年开始说起。被告人方某是一名台湾商人,从90年代开始从事饰品的加工贸易,因为成本的关系方某来到内地找寻饰品配件即爪链的生产商,并在上海金山区设立了一家
    2023-06-12
    247人看过
  • 职工跳槽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随着商业社会的发展,企业职工跳槽是常事,带走商业秘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跳槽职工的同业竞争,直接导致企业的竞争优势丧失,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要考虑三方面: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损失计算。在法律上,商业秘密指的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虽然商业秘密应由法官来认定,但在认定过程中,涉及的却不尽是法律问题,尤其当涉及专业领域的技术秘密时,大量专门性的技术事实需要由专业领域的专家作出判定。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通常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司法鉴定主要包括两方面:1、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是否为公众所知悉、是否为公知技术;2、涉案技术信息与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是否具有同一性。本案中,权利人台州某公司主张有五项三通滴斗乳胶帽自动组装机的技术信息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鉴定专家对涉嫌侵权的产品和权利人产品
    2023-06-08
    339人看过
  • 员工跳槽带来的商业秘密纠纷
    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近5年的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并公布2008年至2012年的10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我注意到这5年,浙江法院受理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民事、刑事和行政一审案件达到了3万5千余件,同比前五年增长了5倍多,收结案数量位居全国第三。这些案件中大多数都是涉及著作权、商标权的纠纷案件。另外,有一些案件也很值得关注,比如员工跳槽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回顾:这件事情发生在温州。胡某、阮某、陈某原先都是温州AB微孔过滤有限公司的职员,分别从事过滤机及过滤介质、压力容器、防腐设备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工作。公司为了保护自我研发、掌握的一些技术及销售信息,专门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并印发了《员工手册》,明确了公司秘密的范围、密级、管理等,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所以胡某、阮某、陈某在进公司的时候都与其他员工一样签订了保密合同。2010年4月至10月,胡某、阮某、陈某先后从AB公司
    2023-06-05
    305人看过
  • 一员工被诉网聊泄露商业秘密
    北京首例涉外劳务派遣者涉嫌违反竞业禁止案开审英国公司索赔23万一员工被诉网聊泄露商业秘密本报徐伟一边是知名的英国公司,一边是普通的中国员工;一边来势汹汹指责老员工违反竞业禁止索赔23万元,一边矢口否认泄密,向老东家讨要尚未支付的最后一个月工资。8月21日,北京市首例涉外劳务派遣者被诉违反竞业禁止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午9点,原告英国A.B.C.特选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抱着电脑显示器和主机步入法庭,面对媒体的“长枪短炮”和咔咔作响的镁光灯,原告委托代理人表示,这台电脑是被告喻女士在公司工作时所用,电脑中的聊天记录足以证明其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事实。究竟孰是孰非?随着一声清亮的法槌敲击声,案件事实在原被告你来我往的唇枪舌剑中,逐渐还原了基本轮廓。原告:泄露商业秘密索赔23万被告:无劳动关系应驳回起诉中国员工与英国公司的雇员关系始于2008年。当年1月1日,被告喻女士与中国四达国
    2023-06-09
    398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跳槽工程师成囚犯
    国内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兴通讯”因工程师何某“跳槽”带走市场价值逾204万余元的秘密技术并以25万元卖给他人,从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深圳某法院近日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中兴”该工程师入狱1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上缴国库;与其一道被判刑的还包括接纳该名工程师的“新东家”———深圳某电子公司的负责人。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7月,何某毕业分配至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与公司签定了保密协议。1999年10月,何某在未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情况下,与深圳某电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同年10月底,何某与中兴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在与同事刘某办理交接过程中,借阅了公司载有新资料的硬盘,并擅自将该硬盘拷贝到自己的电脑硬盘上,随后发现该资料中有中兴公司刚刚开发研制的“短信息中心技术”,遂以25万元将该技术卖给“新东家”。随后,该电子公司即组织多方人员对该技术进行开发研究,并将该技术资料中带有“中
    2023-06-09
    47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带着客户资料跳槽
    今年五一前,开心旅行社3名员工在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社,到欣荣旅行社工作,这3名员工还带走了其在原旅行社工作时使用、保管的客户档案若干份(档案中有一些旅行团体的名单、地址和旅行的时间、路线等资料)。欣荣旅行社即沿用这些档案经营,致使开心社有六个旅游团体在一个月之内取消了原定于“十一”长假期间外出旅游的计划,损失达3万余元。开心旅行社即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要求欣荣旅行社赔偿损失,该社却予以拒绝,开心旅行社遂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诉至法院处理。最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欣荣旅行社同意赔偿开心旅行社3万元。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旅行社客户档案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开心旅行社被员工带走的客户档案的内容主要是一些旅游团体的名单、地址和外出旅行的时间、路线等。这些档案正具有商业秘密所具有的“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的基本特征,很明显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商业秘密的范
    2023-06-08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会被泄露商业秘密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4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
    • 公司如何避免泄露商业秘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后果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2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不但商业秘密应当妥善保护,即便是商业信息,亦应当妥善保护。在实践中,进行合作交流的同时就可能泄露商业秘密,同时,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况存在各种方式,在此,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防范建议
    • 商业秘密那么会泄露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10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
    • 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泄露重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4
      1、专利。 商业秘密要求不为公众所知悉,专利授权的前提是公开,只有公开专利的技术方案才能得到保护。既然所有的专利(国防专利除外)的技术方案都是公开的,那么专利就不可能成为商业秘密,或者说专利和商业秘密是死敌。 2、能被反向工程破译的产品。 产品研发出来之后是要推向市场的,只有推向市场才能获得盈利。推向市场之后,即使进行了保密,如果产品的技术方案能够通过反向工程被破译,他人这样获得商业秘密的方式也是
    • 商业秘密或者商业秘密泄露方式主要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4
      商业秘密泄露主要有下列途径: 1、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 2、兼职工作泄露商业秘密; 3、离退休员工被其他单位聘用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4、保密观念淡薄泄露商业秘密; 5、企业自身经验介绍,接待来访等泄露商业秘密; 6、发表学术论文,泄露商业秘密; 7、企业职工为私利或私愤泄露商业秘密; 8、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