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代建局与建设局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05:30:39 382 人看过

1、行政级别不同

市代建局属于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建设局则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市建设局是市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职责范围不同

市代建局负责市内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的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

市建设局则要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开发商与建设局有业务往来。

3、内设机构不同

代建局主要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项目建设管理科。

建设局主要包括办公厅、法规司、住房改革与发展司、住房保障司、城乡规划司、标准定额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村镇建设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等部门。

河池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建设局计划局监察局关于健全和规范我地区有形建筑市场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地区建设局、计划局、监察局《关于健全和规范我地区有形建筑市场的意见》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六月四日

关于健全和规范我地区有形建筑市场的意见地区建设局计划局监察局(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

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统称有形建筑市场)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1996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下,至2000年底我地区各县市都相继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为工程交易提供服务和加强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已建立的有形建筑市场还很不健全和规范,一是机构设立多数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内设,职责定位不清,法人主体不明确。二是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起点低,规模小,设备简陋,服务功能不全。三是政企不分,人员不到位,基本上是与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设置状态。四是建设、办公服务经费未落实,有形市场的运行不正常,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有形建筑市场应有作用的发挥,建筑市场中存在的规避招标、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地方行业保护、分割市场等问题未能得到根本有效解决。

实践证明,设立有形建筑市场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对于提高建设工程交易的透明度,加强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腐败行为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地区有形建筑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场所建设。固定交易场所的建立和完善是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基本必要条件,各县市要重视有形建筑市场的场所建设,务必在2002年上半年完成固定交易场所的设立。原有的固定场所不能满足交易活动开展的,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不能兼作他用。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场所建设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场所建设所需的必要经费。

二、及时做好有形建筑市场与政府部门及其附属机构的脱钩工作。今年上半年各县市要完成机构脱钩工作,做到人员、职能分离,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不得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有形市场本身不具备政府监管职能,其性质定位是为建筑工程交易提供规范、优质、高效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性的社会服务型事业机构。有形建筑市场的行政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做好有形建筑市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脱钩工作。有形建筑市场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不得为某个招标人承担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等代理业务。凡是与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的有形建筑市场必须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脱钩工作。

四、完善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有形建筑市场要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等,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等,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政府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要积极拓展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功能和范围。现阶段,全地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不含城镇居民私人建房)和市政工程都要按项目管理隶属关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和交易。至2003年底前,全地区所有水利、电力、公路、安装等专业工程发包和劳务分包活动也要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对于专业工程进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确定的职责分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五、为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定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各县市要在有形建筑市场中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必须是熟悉国家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工程管理的规范标准,遵守招标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有同等专业水平,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满八年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加强有形建筑市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有形建筑市场中建立以企业状况、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项目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库,将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工程项目执行法定程序、开展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状况等在信息网络上予以公布。地区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要在年底前实现与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自治区工程建设信息网联网,各县市要在2003年底内实现与全国、全区联网。

七、积极创造条件,实行集中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各有关部门及其管理机构要在有形建筑市场设立面向招标人、投标人集中办公的“窗口”。建设、工商、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实行合署办公,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监察机构要在有形建筑市场建立举报制度,积极、认真地受理群众的检举和控告。

八、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交易秩序。各有形建筑市场必须建立健全工程交易服务指南、工作办事程序和相关的保密、财务、档案、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规范动作,促进我地区有形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九、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收费行为。各县市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严格按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除国家规定的税费之外,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增加收取其他费用。

十、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严格内部人员管理。有形建筑市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严禁向建设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在履行服务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回避;同时,应当实行定期轮岗制度等。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要依法进行查处,并严厉追究其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健全和规范工作的领导。为加快我地区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工作步伐,切实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由地区建设局牵头,会同地区计划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全地区的有形建筑市场健全和规范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代建单位完成建设管理,工期提前且质量优良的,项目法人按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奖励额度;超出工期、概算或质量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代建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代建单位承担;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项目法人应当解除与代建单位订立的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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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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