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导致的离婚,婚外情涉及的财产如何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21:34:15 356 人看过

家庭关系中遭遇第三者插足导致的离婚情况下,关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可遵循以下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可采取“协议分割”方式解决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以平等协商的态度决定如何划分共同拥有的财产。

其次,若未能成功达成协议,需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判决分割”。

具体而言,应考虑到子女权益以及女性权利的保护,同时对于无过错的当事人亦须给予适当关注和支持。

在此前提下,法院将依法裁定并执行财产分割事宜。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涉及婚外情,因此此类情况依法视为过错行为。

因婚外情引起的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取得婚外情财产赠与第三者证据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7、周
    2023-02-28
    334人看过
  • 婚外情涉及的赠与财产如何处理
    一、婚外情涉及的赠与财产如何处理1.若以个人财产赠与的,那么无法请求返还。2.若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返还的赠与物应为赠与当时的标的物。3.若赠与的是金钱,应返还金钱。4.若赠与的是房屋、车辆等实物,应返还实物。二、婚外情财产纠纷起诉状怎么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
    2023-12-01
    173人看过
  • 法律如何看待婚外情的第三者?
    婚外情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法律对于第三者的处理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对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一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根据伤害程度和过错方的收入确定。婚外情是影响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旦发现配偶有婚外情行为时,可以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电子邮件,配偶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
    2023-07-12
    242人看过
  • 涉及离婚财产分配的案件研究
    离婚纠纷中财产多分的法律情形有:隐藏财产、转移财产、变卖财产、毁损财产、造债务等,这是由于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涉及合营企业清算问题案件的法律特征1、合营企业因未按照工商行政法规参加年检,而被登记机关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造成目前案件中出现这么多的被吊照合营企业,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或是基于盲目引进外资、未加严格审批,由怀有投机心态的外方造成的;或是在合营企业经营过程中,中、外双方发生分歧,进而引发纠纷造成的。造成的结果无非是合营企业实际处于解散状态或是被一方完全控制。2、案件的诉因是债权人与作为债务人的被吊照合营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中、外合营者之间的合营合同纠纷。一般情况下,此类纠纷的法律关系比较明确,债权债务比较容易确认。在实践中难以处理的也是发生分歧的就在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2023-07-12
    485人看过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涉及女方外遇
    女方外遇离婚财产该分割方法,要按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女方有外遇,如果外遇属于过错行为,即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导致离婚,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赔偿。但是如果不是过错行为,则按照一般原则进行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双方均等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
    2023-07-07
    67人看过
  • 离婚案能否分割第三者的财产
    离婚案不能分割第三者的财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后的所有财产吗并不是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结婚前的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前的存款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协议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为共同财产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协议的就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
    2023-03-13
    237人看过
  • 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应如何处理
    对于第三者介入的离婚案件的处理:(1)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果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就应着重做调解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2)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经调解和好无效时,一般准予离婚。等等。一、女方提离婚会怎样处理女方提出办理离婚,会首先与对方协商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可能会向法院起诉离婚。两种方式,简称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各自的流程、需要的材料、须满足的条件不一样,具体如下:一、离婚登记办理程序如下: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准备以下材料:(1)双方的本人户口簿;(2)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双方的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双方每人一份,离婚登记处一份;(5)双方各提供2张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4
    2023-03-30
    184人看过
  • 如何合法分割夫妻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分配
    一、如何合法分割夫妻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分配合法分割夫妻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分配方式是: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后还能分割财产吗离婚后可以再进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的,另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
    2023-10-08
    239人看过
  • 婚外情第三者应该如何判
    一、婚外情第三者应该如何判如果第三者的破坏婚姻行为涉嫌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的,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提起自诉。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是重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是破坏军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女方重婚罪应该如何判女方犯重婚罪的应当判刑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量刑会根据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大小来确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
    2024-01-06
    111人看过
  • 第三者导致感情破裂离婚问题
    当事人就离婚的相关问题达不成协议,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咨询:1.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提出索赔费,他需要赔偿那些费用。2.因婚前购买了商品房,后面分期付款离异方还要出吗律师解答:可以诉讼相关法律知识: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
    2023-04-25
    343人看过
  • 涉外离婚房产在国外,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所以,涉外婚姻房产在哪个国家,就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即房产分配要根据房产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一、涉外离婚的程序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1)协议离婚的条件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2)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a、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
    2023-03-23
    278人看过
  • 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形
    一、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形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下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1.婚前财产。2.人身损害赔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个人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5.彩礼、嫁妆。6.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7.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即应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而婚前所得部分仍为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公证吗离婚财产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因为离婚协议书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件,即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没有生效。
    2023-10-05
    138人看过
  • 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涉外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涉外离婚财产怎么处理涉外离婚财产的处理方式是:只要中国法院对此存在管辖权的即可就此提起诉讼。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规定如下: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三、离婚财产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离婚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
    2023-07-14
    345人看过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涉及一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应按照适当赔偿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法律规定对于一方有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过错方一般会少分或不分。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产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理
    2023-07-02
    4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因为第三者离婚,婚外情,怎样分配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8
      因为第三者离婚,婚外情,离婚财产分配如下: 1.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判决分割。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婚外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方,因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2022年因为第三者离婚,婚外情,怎么分配财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
      因为第三者离婚,婚外情,离婚财产分配如下: 1.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判决分割。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婚外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方,因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离婚时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31
      根据《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2. 子女利益优先原则:为了保障子女权益,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照顾; 3. 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原则:如果另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4.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离婚财产分割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
    • 离婚时如何处理涉及第三人的财产
      上海在线咨询 2025-01-30
      随着社会化和多元化的发展,家庭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增加。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会涉及到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 一方面,由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与涉案财产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无法以第三人的身份加入已启动的诉讼中。另一方面,如果法院在离婚诉讼中擅自处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财产,而又不赋予第三人救济的权利,这将与“有权利必有救济”的原则相悖。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应当另行处理
    • 如何分割财产涉外的离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