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工伤如何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1:30:40 94 人看过

1、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受伤的,一般不会被判定为工伤。

2、但有侵权责任人的,法院会判决由侵权责任人向该受害人承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的费用的责任。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一、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有什么

1、责任主体不同。

(1)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2)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

(1)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

(2)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3、责任性质不同。

(1)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

(2)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

4、归责原则不同。

(1)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

(2)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

5、性质认定不同。

(1)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

(2)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

6、举证责任不同。

(1)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

(2)而劳务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要举证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8日 2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判断劳务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判断劳务关系需要以下证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如何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一)主体资格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动者是指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权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而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
    2023-07-08
    283人看过
  • 工伤法院要怎样判决断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人员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应该由雇主或者其他责任人承担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时,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工伤认定部门也会在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认定受伤职工是否属工伤。劳务关系是不是必须要办理工伤保险?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08-02
    57人看过
  • 如何解除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如何解除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管辖范畴,遵守劳务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的约定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双方口头约定且双方认可或者双方同意的除外。发生争议纠纷可以找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劳务关系的相关规定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配劳动力,双方存在对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不是对劳动者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具体包括:(1)下岗、待岗、停薪留职的人在社会上另找到单位,则与新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规定:当与一单位时,应该与原有的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2)专门的劳务输出公司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合同是,劳务输出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劳务关系。(3)离退休人员被聘
    2023-06-02
    311人看过
  • 如何识别劳务派遣关系的关系
    如果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认定双方存在劳务派遣关系。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补充用工形式。一、劳务派遣什么意思?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二、劳务派遣工是否都要交社保?劳务派遣工需要交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因为法律规定社保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而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就是派遣单位。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三、劳务派遣有没有五险一金劳务派遣有五险一金
    2023-02-08
    427人看过
  • 工伤劳动关系认定如何进行?
    一、发生工伤确认劳动关系的方法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明确说“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对劳动争议进行处理是仲裁部门的职权,不是工伤认定部门的职权,工伤认定机关不能越权。3、对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综合考虑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法律秩序的安定;要考虑到大部分相对简单劳动关系可以直接认定,又考虑到部分案件相对复杂,需要仲裁机关来认定。二、劳动关系的种类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
    2023-03-28
    346人看过
  • 劳务关系如何赔偿劳动者
    在劳务关系中所受到的伤害不称之为工伤,仅能称为人身损害,可以提出要求让侵权的一方给予人身损害的相关赔偿。受伤的劳动者可直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不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的程序为自己申请赔偿。一、先骂人后被打怎么处理先骂人后被打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工伤备案超时如何处理工伤备案超时的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
    2023-04-02
    419人看过
  • 2022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劳务关系如何理赔?
    2022劳务关系工伤赔偿标准:1、一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1个月;5、五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8个月;6、六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6个月;7、七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3个月。一、伤残鉴定需要材料如下:1、因工伤致残的,需要工伤认定书;2、医疗诊断证明书;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4、身份证明材料。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7、七级伤残,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8、八级伤残,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9、九级伤残,工作和学习能力
    2023-07-01
    455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糸如何交工伤保险(关系)
    一、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交工伤保险目前实践中是不允许双重社会保险关系的,而且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似乎也表明社会保险关系只能唯一,因为社会保障号码对应的公民身份号码是唯一的。对此,也有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工作,但只允许他参加一份社会保险,那么他的社会保险待遇和他的工资收入就不相对应,也是他的社会保险权益的损失,而如果和从事一份工资待遇很高的工作相比,他就会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工资收入很高的可以按很高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我通过两份工作辛苦换来的收入反而不能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这确实值得思考。二、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023-05-30
    435人看过
  • 无劳动关系如何主张工伤赔偿
    如果被驳回,就无法申请工伤赔偿了,建议提起诉讼,可以做个伤残鉴定,向对方主张侵权费用,判决也会判的很快。(1)、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2)、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
    2023-06-27
    433人看过
  • 工伤与劳动关系有何联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处理劳动者因工受伤补偿问题的具体规范,《条例》从工伤情形、工伤认定程序、工伤待遇等多个方面对劳动者因工负伤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然而,并非所有劳动者因工受伤都能依据《条例》规定进行救济,《条例》的适用范围具有特定性。根据《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有依照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因此,职工身份是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性条件,而职工身份主要体现在劳动关系上。由此可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如果劳动者并非基于劳
    2023-05-04
    390人看过
  • 如何判断雇佣关系和义务帮工
    【案情】2014年1月16日下午,广西那坡县龙合乡的梁某为了砍伐自家的几颗椿树,雇请本屯村民马某和李某帮助其砍伐,约定的工钱是砍伐后由梁某付给他们100元。为此,马某携带一把油锯和李某一起到马能(地名)帮梁某砍伐椿树,他们分工由马某负责锯树桩,家主梁某和李某负责将树木按预期方向推倒。当他们三人砍伐完第一颗树木后,同屯人杨某到砍伐现场找梁某,想借他家的马匹去驼东西,梁某告知杨某马匹已经被他人借走。杨某借不马匹后,又见他们三人砍伐树木,便主动提出要帮助他们砍树,报酬是砍伐树木后给他要树枝一捆作柴火就可以了,没等他们三人答应就上去帮助梁某、李某共同推树。在他们砍伐第二颗树木时,因树木未按他们预期的方向倒下,杨某避让不及时,被倒下的树木砸中受伤,他们三人赶紧将杨某抬回家抢救,但抬到家后不久,杨某便不治身亡。在处理杨某的后事期间,梁某欲将自家的一头猪或3000元作为对杨某的赔偿,但因双方未谈妥,故未
    2023-04-29
    379人看过
  • 劳务关系能否判断为工伤,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务关系能否判断为工伤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人员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应该由雇主或者其他责任人承担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
    2023-06-17
    249人看过
  • 2023非劳动关系用工工伤如何赔偿
    非劳动关系用工工伤如何赔偿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但也有例外情况:1、用人单位将自己的经营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承包这些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招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2、个人挂靠其他单位进行经营,其聘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被挂靠的单位要求工伤赔偿。法律依据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务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2023-05-30
    216人看过
  • 恢复劳动关系后多久上班,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仲裁做出后即去上班。因为,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二、关系的性质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除了存在财产关系外,还存在特殊的身份关系。而劳务关系属普通民事关系,只存在财产关系。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待遇除了劳动报酬外,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有劳动报酬,不涉及社会保险。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法。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一)主体资格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
    2023-07-21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如果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受伤,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务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如果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受伤。首先,虽然你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实际上,你和原来的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仅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有区别的: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何计算工伤赔偿,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3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劳动关系: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工伤处理: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
    • 没签劳务关系如何处理工伤纠纷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18
      法律分析 建立劳务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务人员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不属于工伤。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劳务关系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0
      1、未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劳务关系有工伤吗工伤赔偿劳务关系是谁和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劳动关系对应人身损害赔偿,没有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是指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发生工伤时获得的赔偿。没有劳动关系就没有工伤赔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要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