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哪些变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18:16:37
406 人看过
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8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690元。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018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182元,调整后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420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执行。本次调整缴存职工不得超过月最高缴存额上限4840元,且不得低于月最低缴存额下限152元。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不得低于5%。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360人看过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再次上调
89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税前还是税后
332人看过
-
2024烟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补缴事项
329人看过
-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都有什么标准
178人看过
-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社保基数吗
20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
词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最新文章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公积金因基数变动补缴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1公积金因基数变动补缴,劳动者依法离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补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违法行为,新政策变化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没有再补缴的义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
-
2020年缴存基数是多少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消息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自治区,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
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
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2022辽宁在线咨询 2024-05-12南京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具体如下:1、单位缴存比例调整。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2、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3、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
公积金缴存有没有基数的上限山西在线咨询 2024-05-09公积金缴存有基数的上限。公积金的一些用途如下:1、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取出,若是商业贷款购房,可取出作为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以提取偿还本息,公积金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2、租房,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3、翻新、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