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期间一般暂停执行,但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或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不得暂停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裁定和调解,但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不得中止执行。
行政案件上诉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应该收取专递费,行政诉讼受理费按以下标准缴纳。
相关规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行政诉讼费用是行政诉讼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由当事人负担的、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二类:
一是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如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和申请执行费;
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证人补贴和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资料副本制作费、执行中的其他费用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诉讼,都须依法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在中国领域内进行行政诉讼,也须依法交纳诉讼费用。
行政诉讼的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和第74条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上诉,一审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上诉时,要按规定交诉讼费。诉讼费由败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上诉不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二审法院不再审理。
行政诉讼费是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和当事人财产的多少来确定的,法律规定两人多种不同的缴纳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当事人都要交诉讼费,只有败方才要承担这个缴纳的责任。但是两个人都有责任则两个人都要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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