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城某公司的一名女职工因私事,口头向领导请假十余载。日前,她回单位要求各种待遇,被拒绝后,便把老东家告上法庭。2007年9月13日,柳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秦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秦某于1980年11月8日被招收为被告柳城某公司的全民所有制固定工。1992年7月,原告因私事请假离开单位,被告亦停发了原告的工资。1994年9月21日,被告以柳城发(1992)第22号文件为根据,以原告欠缴劳动保险金超过九个月和欠缴管理费超过15个月为由,对原告作出了按自动离职处理的通知,并派人把通知送达了原告,要求原告速来办理手续,还把通知上报了主管单位柳城县文体局备案,编制主管部门对被告的编制进行了变更,注销了原告在编制中的姓名。
今年3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下一纸协议,协议中表述,她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自己缴纳所有养老金。秦某持协议去办理养老保险转接手续时,因不符合格式要求,协议被退还给被告,要求被告另外出具一份证明。被告又照办,证明秦某原是被告职工,但已在1994年12月和被告解除劳动合同。此份证明仍因不合格式要求被退回。
4月17日,原告秦某以被告的行为违法为由,申请仲裁。仲裁机关裁决驳回申诉人秦某的申诉请求。秦某不服,以原告与被告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遂诉至柳城县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维护原告的全民所有制固定工身份;撤销被告于2007年3月12日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撤销被告于2007年3月21日出具的证明;要求被告支付给原告1995年1月至2007年3月的生活费40572元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补缴原告的1995年1月至2007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于1980年11月8日被招收为被告的职工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和被告依法享有劳动关系的各项权利和义务。1994年9月,被告对原告作出按自动离职处理的行为后,原告与被告之间就发生了劳动争议。原告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在,被告对原告作出的自动离职处理的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已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原告诉请被告补缴其十二年的社会保险费的主张,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应另案处理,于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职工口头请假12年后起诉原单位
73人看过
-
口头请假算不算旷工
82人看过
-
员工口头请假批准算旷工吗
249人看过
-
员工能否口头提出辞职申请?
241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假申请条件
213人看过
-
口头请假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408人看过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
口头同意请假算旷工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5视情况而定,劳动者口头请假,没有依照公司请假规定,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批准的,算旷工,如果依照公司请假规定,并且用人单位用人批准口头请假了则不算旷工。
-
女职工在孕期怎么请假入职女职工更好地请假入职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6女职工在孕期仍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如请病假,需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休假证明书。有关怀孕女职工的请假手续等内容 怀孕女职工怎样请假才更好地避免“被辞退”? 对于孕期女职工,考虑到其身体情况的特殊性,相关法律法规已作出特别的保护性规定,如:产检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关系等。但相关权益的享有仍需以正常履行请、销假手续,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为前提
-
口头请假员工是否需要旷工?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3根据法律规定,使用者以内部规章制度处罚员工需要满足以下法律要求(1)员工有违纪行为,证据确凿,充分(2)使用者制定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3)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通知(4)使用者对劳动者作出处罚决定后,处罚决定通知员工本人。如果公司缺乏以上条件的任何条件,将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首先,与公司之间是否有缺勤违纪事实有争议,公司以工作记录为证据证明缺勤,需要证明非缺勤,缺勤是部门领导批准等证据。
-
河南周口女职工产假职工休假几天?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8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法律规定:《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妇,除国家规定的结婚假外,增加结婚假期18天,参加结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结婚假期7天的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配偶一个月的结婚假期、产假、护理假期间被视为出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