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
2、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法规;
3、加大质量管理协调控制力度;
4、发挥质量监督制度的约束作用。
一、食品厂的管理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
1、项目防火机构建立情况,防火责任制及防火制度建立落实情况;2、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3、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的分类存放、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动火点、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警示标志是否齐全;4、临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备及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5、生活办公区临时用电负荷开关及负荷线缆的选用是否经过负荷计算、各回路负荷电流是否经过测试、调整,保证三相平衡;是否违规使用易发生火灾的电器;人走断电制度执行情况;室内用电器是否存在火灾隐患;6、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食堂的用火、用电是否按照制度予以申报,使用是否规范;7、固定动火区消防措施是否齐全,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临时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是否齐全。
三、工程质量检验法规有哪些评价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法规有以下评价标准:
1、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件、器具和设备应现场验收;
2、每道工序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
3、相关专业工种应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记录。
施工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满足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体系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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