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劳动关系骗社保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5:41:26 387 人看过

众所周知,社会保险制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福利制度,当然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一些为骗取社会保险福利的违法行为也随之出现了。近些年来用虚构劳动关系来骗取社保福利就是其中突出的一种表现方式。很多人利用管理制度的漏洞,谋取社会福利,享受其不该享有的福利,侵占社会资源,从而给一部分人的利益带来损害,也造成了社会福利资源的不当处分,危害后果诸多,很多老百姓只知道社会保险制度好,有利可图,但是却不知道虚构劳动关系骗社保是一种违法行为。

首先,什么是社保呢?法律对其有什么规定和保护呢?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保的定义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Insrance)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要注意的是社保只适用于劳动者,因此利用虚构劳动关系来骗取社保就出现了。

虚构劳动关系骗社保

《劳动法》第十八条作出明确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员工以往工作经历是企业录用员工的参考条件,企业因劳动者以往在多个企业从事过销售主管的经历而决定聘用,但如果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采取了欺骗方式而签订的,经查劳动者不存在在多个企业从事过相关职位的经历,企业因此可以作出解除合同决定。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保福利是一种诈骗单位财物的违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破产公司虚构劳动关系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劳动争议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救济途径。虚假劳动争议仲裁指当事人为谋求私利.双方串通.利用虚假的劳动关系或虚构的争议事实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从而获得可申请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一些劳动者利用企业“管理漏洞”,频繁仲裁、诉讼谋取利益;部分用人单位利用法律漏洞,逃避法律责任;一些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虚假举证、虚假陈述,甚至虚构案件,谋取私利。产生这些不诚信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利益驱动、惩戒不力、社会信任环境差等均为此类现象产生的原因。针对这些不诚信行为,我们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惩失信人员、培育诚信精神等措施进行规制破产案件中公司利用破产法对于员工工资优先受偿的规定而逃避应承担的债务侵犯其他债务人的利益。在该种情况下,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破产公司与非公司员工第三人虚构劳动关系,双方提起劳动争议,要求破产公司支付欠薪,双方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相互配合,以顺利骗
    2023-02-12
    122人看过
  • 保留劳动关系劳动法中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但是由于其确立过程中大多数伴随着经济上的相关往来,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社会关系又是一种经济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2023-06-20
    320人看过
  • 什么是虚构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概述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
    2023-02-08
    340人看过
  • 虚假劳动关系社保代缴的风险有哪些
    因为用人单位给非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意味着跟这些人员在存在着表面劳动关系,这些人员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甚至还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一、业务员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吗业务员需要签劳动合同。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是很重要的权益保障。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办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保的,员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决: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予以
    2023-04-10
    115人看过
  • 虚构劳动关系领养老金会受到什么处罚?
    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确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应当认定为诈骗罪。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开支,一般按月发给,直至死亡;但对于连续工龄(或缴费工龄)较短者,宜在退休时一次性发给。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由其供养亲属或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骗取社会保障待遇,这种行为一方面破坏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推行,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侵害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不仅为国家法律所禁止,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一旦查实,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一、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冒领养老金?属于冒领养老金的行为:1、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
    2023-06-28
    298人看过
  • 虚假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呢
    【雇主另有其人】裘某于2001年7月进入上海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自2001年7月14日起到2002年7月13日止)。合同到期后,**公司并未与裘某续约。因此,裘某要求**公司为自己办理退工手续,但公司迟迟不办。**公司认为,裘某从未在公司工作过。她一直为北京的某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公司向裘某支付工资并缴纳“四金”,但实际上,这笔钱都是**公司出的。所以,**公司并没有义务为裘某办理退工手续。而且,裘某的档案已经被该**公司拿走了,**公司方面根本无法为其办理退工。【法院追加第三人】公司拒不办理退工手续,裘某只得于2003年1月22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为其办理退工手续。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其请求超过申诉时效为由,对裘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裘某不服,上诉法院。
    2023-06-12
    368人看过
  • 小心虚假劳动关系
    仲裁委员会
    有的企业雇用了劳动者,却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没有雇用劳动者,却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期案例提醒职场中人,认清虚假劳动关系,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雇主另有其人】裘某于2001年7月进入上海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自2001年7月14日起到2002年7月13日止)。合同到期后,上海公司并未与裘某续约。因此,裘某要求上海公司为自己办理退工手续,但公司迟迟不办。上海公司认为,裘某从未在公司工作过。她一直为北京的某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工作,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尽管上海公司向裘某支付工资并缴纳“四金”,但实际上,这笔钱都是北京公司出的。所以,上海公司并没有义务为裘某办理退工手续。而且,裘某的档案已经被该北京公司拿走了,上海公司方面根本无法为其办理退工。【法院追加第三人】公司拒不办理退工手续,裘某只得于2003年1月2
    2023-06-10
    179人看过
  • 2023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什么关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什么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因此,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包含关系,劳动关系被包含于劳动法之中,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
    2023-05-04
    130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主要联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从广义上讲包括了人事关系,狭义上仅指由劳动法规政策调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计划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最大的特点是行政审批和国家统配,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最大的特点是双向选择和自由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的所有制形式呈多样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还可以在履行合同的中途相互选择;职工的身份、地域概念逐步打破,基本上与国际接轨,大致可分为两类人员,由此而带来两种关系:一类是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由财政供给人事关系,受公务员条例调整;另一类是生产经营或服务型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由单位自给或从相关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供给狭义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主要联系总体上讲,我国是一个大民法体系的国家,劳动关系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独立,还是在1994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从法律意义上看,劳动关系双方是
    2023-05-03
    194人看过
  • 劳动关系和社保不一致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和社保不一致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举出与工作相关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一般与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
    2023-04-19
    374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后什么时间交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于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问题是比较疑惑的,实际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时候,都是存在缴纳比例问题,有一些是需要个人缴纳,还有一些是单位来进行缴纳的。一、公司要给劳务人员买社保吗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保,用人单位要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购买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23-06-29
    219人看过
  • 代缴社保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劳动关系是最好确定的了,因为自己在公司中,一直在工作而且周围的同事也有,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资条也是有的,所以劳动关系很好确定,那么代缴社保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代缴社会保险不一定成立劳动关系。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中,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入手,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系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代为办理用工登记手
    2023-05-04
    466人看过
  • 形成劳动关系是否要交社保
    一、形成劳动关系是否要交社保形成劳动关系要交社保。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二、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企业缴纳7.5%,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由用人单位交纳。三、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赔偿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用
    2023-06-05
    223人看过
  • 社保补缴和伪造劳动关系的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2023-07-05
    5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2022年虚构员工劳动关系骗社保是否是违法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1
      1、虚构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骗社保是违法的。 2、如果骗取工伤保险的,则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二至五倍的罚款;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 虚构劳动关系骗社保的行为会严重处罚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2
      虚构员工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障肯定是违法的。而且劳动关系必须有书面合同证明,劳动部门登记合法。骗取社会最严重的一般会被判刑,从而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障是违法的。
    • 虚假劳动关系社保代缴的风险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0
      从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角度来看,是有风险存在的。因为用人单位给非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意味着跟这些人员在存在着表面劳动关系,这些人员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甚至还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故用人单位应慎重为之。
    • 用人单位购买社保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1
      用人单位负责购买社会保险不一定就存在劳动关系,现实情况下有些单位会为他人代缴社会保险,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为法定最有效依据的,但并不是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双方存在事实用工关系即可。
    •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不买社保的仲裁时效是怎么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5
      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