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1:34:53 156 人看过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

1、有向居间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做为委托人,在居间人完成居间事务并取得成效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2、有偿付费用的义务。

一、如何区分居间人和经纪人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和经纪人之间的不同点有:(1)就代理关系而言,经纪人通常都由委托人授予代理权,居间人一般没有代理权;经纪人经营范围较大、较广,可以是代理商、代办商,可以进行直接代理,也可以进行间接代理,特种行业经纪人还可兼自营商与客户对做交易,居间人一般不得自居代理人地位,除非法律规定有特别情况,如隐名居间。(2)就业务限制而言,居间人除法律规定不得为私人进行居间者外,可以不受民事商事的限制,如介绍家庭教师或家庭清洁工。经纪人一般受专业范围限制,且应以商事为限。(3)就两者身份而言,居间人可以与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分别收取报酬,而经纪人主要是代理人身份,不得双方代理,以免从中操纵牟利。

二、居间合同需要办理公证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居间合同不论是公司还是个人,一般都是有效的,可以公证,公证后更有证明力。

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

保密约定。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支付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三、居间合同纠纷是以谁的名义去起诉

居间合同应以委托人的名义起诉。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居相关文章
  • 托收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信托管理中,受托人以为受益人最大利益行事为基本职责,受托人义务主要有下列八项:(1)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义务(2)忠实义务(3)分别管理义务(4)亲自管理义务(5)保存记录义务(6)定期报告义务(7)依法保密的义务(8)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一、基于无因管理的占有是有权占有吗基于无因管理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第九百八十三条规定,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二、如何办理抵押性的债权信托?1、业务关系的建
    2023-03-25
    415人看过
  • 受委托人指的是谁,是被委托的人吗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也称“受托人”,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诉讼、仲裁活动的人。一、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法律关系: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二、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应承担的责任:受托人的责任: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4、交付财物。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委托人的责任:1、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之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授权范围。2、交付约定费用。为了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其委托的事务,有时需要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予以支付。3、给付报酬。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其委托事务后,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如数支付报酬。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有哪些义务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义务有:1、支付
    2023-08-13
    317人看过
  • 被委托人的法律义务及含义
    一、被委托人的法律义务被委托人的法律义务如下: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被委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被委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被委托人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违约或产生违法行为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及法律责任。二、被委托人的含义被委托人的含义如下: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2023-05-03
    310人看过
  • 委托人的定义?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什么?
    权利,委托人,受托,财产,要求,解任委托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本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8)信托结束而无信托行为规定的财产归属者时。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9)当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时解除信托关系的权利。
    2023-06-09
    338人看过
  • 信托受托人的义务与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五条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第二十六条受托人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第二十七条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
    2023-04-24
    134人看过
  •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一、代理记账代理记账的定义《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
    2023-05-03
    344人看过
  • 转委托、委托人、受托人、次受托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对于既已有效成立的转委托,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向次受托人请求其履行处理受托事务的义务,从而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一种连带责任关系,委托人与受托人成为次受托人的连带责任人,次受托人得向其中的任一人为全部给付。次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受托人仅在其对次受托人的选择和指示有过失时,才对次受托人在处理受托事务时致委托人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存在以上过失,则对于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致委托人的损害,应由次受托人自己负责。但受托人须对自己不存在选任和指导上的过失的主张,负举证责任。
    2023-06-09
    154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委托人义务
    委托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1)提供和补偿代理人因履行代理义务而产生的费用。这是指代理人因执行委托人的指示,完成委托人交给的特定义务而支出的费用或所受的损失。例如,委托人指示代理人在当地法院对违约的客户进行诉讼,由此形成的费用支出或损失,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子以补偿。但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履行代理义务所进行的正常业务开支应由代理人自己负担,除非合同有特别约定或代理人能证明该项支出完全是为了执行委托人的指示,完成委托人交给的特定任务而直接产生的。(2)提供必需的材料或资料。为了便于代理人顺利完成代理事务,尽早实现授权目的,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材料,如订单、样品、广告晶、宣传资料、客户信息等。(3)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对代理人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行为的法律后果,无论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都应当接受。委托人是代理行为所缔结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法律关系的权利由其享
    2023-05-01
    123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违约方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约方一般是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不行使解除权。那么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023-07-06
    21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对外委托的规定
    在一定程度上,司法鉴定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因此,国家应该尽量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保障人民的利益。有很多人民法院是可以自己做司法鉴定的,但是那些条件简陋的法院就会把司法鉴定委托出去,这就应该更好的管理了。那么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对外委托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呢?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第四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检测、评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
    2023-06-04
    61人看过
  • 委托人怎么依法解任受托人
    本条是对委托人依法解任受托人的规定。委托人解任受托人的权利是基于委托人的资格和地位所产生的。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是提供财产设立信托的人,信托目的就是委托人意欲达成的目的,受托人是委托人基于信任所选定的。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应当按照信托文件体现的委托人的意愿,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实现信托目的。委托人在信托成立后虽然不具有直接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但是作为信托财产的提供者,信托目的的设定人,信托财产是否安全,从而信托目的能否实现,对委托人利益有重要影响,委托人拥有保护信托财产、维护信托目的并促使信托目的实现的权利。正是基于这种法律地位,委托人享有解任受托人的权利。委托人行使解任受托人的权利,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这是由信托的性质所决定的。信托成立后,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同时负有以信托财产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如果委托人可以任意行使解任权,解任受托人,信托关系就失去了稳定性,
    2023-06-12
    495人看过
  • 民法典的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有哪些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二、受托人义务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2、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办理)。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分经委托人同意和不经同意两种情形)。转
    2023-04-19
    434人看过
  • 法人信托的受托人是
    法人信托的委托人是公司、社团等法人组织;受托人只能由法人机构,承担任何个人都没有受理法人信托的资格;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等特点。一、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内资还是外资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属于外资。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二、增加一人公司股东的追加方式有哪些一是增资扩股;二是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协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变更登记申请书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公司机构设置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仅有一人,这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根据传统公司理论
    2023-06-25
    347人看过
  • 对受托人负有报告义务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事务的状况。如果委托合同约定了报告的时间,受托人应按时进行报告。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就办理委托事务的情况,向委托人全面报告办理经过和结果,如处理委托事务的始末、各种帐目、收支计算等,并要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对此问题,各国的规定各有不同:法国民法典第1993条规定,受托人应将处理的事务向委托人报告。瑞士债法第400条和日本民法典第645条规定,只在委托人请求报告时,受托人才有报告的义务。德国民法典第666条规定,除在委托人请求报告时受托人有报告义务外,在自己认为有必要报告时,及在合同终止时,均有报告的义务。
    2023-06-09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居
    词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分居
    相关咨询
    • 委托的义务是什么第三人跟受托人有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30
      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第三人与受托人故意串通,以合法的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损害托人利益的,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第三人与受托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对于委托事项的处理义务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 1.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
    • 受托人对委托合同有哪些最基本的义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1、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义务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的义务;交付委托事务办理结果的义务;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
    • 民法典规定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4
      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针对此一义务,在审理过程中应强调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托事务。
    • 委托人成立委托合同的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2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义务有: 1、支付费用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的义务; 4、赔偿损失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非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遭受损害的,委托人应当负赔偿损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