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抗辩权的种类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4:42:26 261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的抗辩权的种类是如何的

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征,在学理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抗辩权作出不同的分类。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一旦他方已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则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的不安抗辩权立即消灭,他方的请求权立即发生效力。再比如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人可以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行使抗辩权拒绝主债权人的请求。一旦主债权人已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则先诉抗辩权立即消灭,请求权发生效力。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比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民法典》第525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527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第526条规定的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而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没有任何疑问。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笔者认为,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抗辩权。比如甲与乙在无偿委托合同中约定,如果委托人甲不向受托人乙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经费时,乙有权拒绝甲的完成委托事务的请求。这一约定,无疑应被允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在我国票据抗辩权的规定是如何的
    一、在我国票据抗辩权的规定是如何的票据的抗辩是为了防止不法行为,以保护债务人的合理权益。但对票据的抗辩如不如限制,有关票据债务人随意地抗辩就会影响票据的流通性。对此《票据法》对抗辩作出限制:“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二、票据抗辩权的具体种类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该类抗辩的特征为,一、抗辩权基于票据本身的瑕疵而产生,抗辩事由具有客观性,因此又称为“客观抗辩”;二、无论票据如何流转,抗辩权均不受影响,抗辩效力可及于任何票据权利人,故又称为“绝对抗辩”。主要是基于票据本身无效,
    2023-05-31
    104人看过
  • 辩护权的类型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防御类型:1。自卫。指嫌疑人和被告的辩护。2。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其辩护。3。指定辩护人。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法院指定辩护律师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进行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可以委托一至二人担任辩护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一)律师;(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单位推荐的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依法受到处罚或者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并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除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外,不得担任辩护人。
    2023-05-02
    494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种类
    一、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种类合同的抗辩权类型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3、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这种顺序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按交易习惯能够确定。
    2023-06-08
    478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一、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吗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暂停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暂停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二、三大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
    2023-06-22
    100人看过
  • 依据民法的规定民法的抗辩权包括什么事
    根据民法的规定民法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抗辩权一般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民法规定的物民法规定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民法规定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还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
    2023-08-16
    147人看过
  • 后抗辩权的适用情况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适用情况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2)由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一般会存在先后的顺序。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并且合同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确定;(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后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而非永久的抗辩权,只能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一旦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也就消失了,履行顺序在后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二、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
    2023-03-04
    157人看过
  • 民法典的赠与人穷困抗辩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赠与人穷困抗辩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穷困抗辩】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二、赠与人撤销权限制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当然,对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则等同于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既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冲击。因此对赠与的撤销应当有所限制,主要
    2023-04-12
    423人看过
  • 民法典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律依据(一)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亦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二)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后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立,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很多法律对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做有规定。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履行顺序,谁先履行,谁后履行。在法律未有规定、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立。例如,在饭馆用餐,先吃饭后交钱。旅店住宿,先住宿后结帐。乘飞机、火车,先购票,后乘坐。倘若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谁先履行合同,此时可采用担保等方法确立谁为履行先。例如,在一项买卖合同,谁也不愿先履行,卖方不愿先交货,怕买方收货不交钱。在这种情况下,当
    2023-05-06
    198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如何区分,行使抗辩权要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4、《民法典》还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附随义务:通知义务。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及时恢复履行。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一方存在先为给付的义务,在其未为履行义务前,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对其请求享有拒绝
    2023-03-28
    217人看过
  • 什么是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
    一、什么是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对于这种权利的行使,只是在一定期限内中止合同履行的债务,并不消灭履行效力。因此,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它的存在基础是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对于抗辩人一方是一种保护手段,可以免去抗辩人履行后得不到对方履行的风险,使对方当事人产生及时履行、提供担保等压力。二、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的抗辩权种类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
    2023-05-06
    271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相关法律知识
    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的一项权利,跟前三种抗辩权的性质还不太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都属于一时性(延期性)的抗辩权,又名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它们只是在双务合同中适用。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任何一种抗辩权都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如果超过此范围,就是对权利的一种滥用,因此必须加以限制。我国《民法典》、《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几种典型抗辩权
    2023-04-21
    280人看过
  • 民法典中物权占有的种类
    一、民法典中物权占有的种类1、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1)有权占有。指有本权的占有。(2)无权占有。指欠缺本权的占有。2、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这是对“无权占有”的再分类,有权占有不能进行善意与恶意区分。(1)善意占有。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缺乏占有的本权而占有,即无权占有人的主观状态为不知情且无怀疑。(2)恶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虽非明知但仍有所怀疑所形成的占有。3、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1)直接占有。指直接对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例如:质权人、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的占有为直接占有。(2)间接占有。指虽未直接占有某物,但依据一定的法律关系而对于直接占有人享有返还占有请求权,从而对该物间接管领和控制。4、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1)自主占有。指以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占有。自主占有不以享有所有权为前提。所有人的占有通常为自主占有,小偷的占有、侵占遗失物的拾得人的占有、不知买卖合同无效
    2023-04-12
    28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分类
    一、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分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分类如下: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只具有一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也叫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有哪些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有: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三、我国公民的民事权
    2023-04-14
    316人看过
  • 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分别是怎样
    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其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有先后顺序以及提起抗辩的主体,三种都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方式。一、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其中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不安抗辩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力一的履行抗辩权。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3、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
    2023-03-30
    49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抗辩权的类型和种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31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3、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
    • 如何用民法典规定侵权赔偿损失的种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7
      侵权赔偿损失的范围有人身侵权赔偿和财产侵权赔偿。 以财产侵权为例,赔偿范围有损害他人财产按财产实际价值或者当时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损害的物品如果特殊具有纪念意义的,受害人除了可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还可以要求进行损害赔偿。
    • 什么是抗辩权的三种类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3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 民法上的抗辩权具体有哪些,是如何分类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6
      民法上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的分类如下: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 类似的抗辩权有那几种?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