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损失补偿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9:42:19 149 人看过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必须在保险责任范围对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损失补偿原则是由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确定的,这是财产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通过补偿,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通常有现金付、修理、更换和重置。

损失补偿原则除了与海上保险法其它原则(尤其是可保利益原则)密切相关外,还衍生出代位、委付、重复保险与分摊等规则。在英国,损失补偿原则来自于禁止赌博的公共政策;而在我国,损失补偿原则来自于公平原则和禁止不当得利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深圳货运保险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对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应当进行充分的补偿。其具体内容有:(1)保险赔偿金额应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协商一致。所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就是说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有利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双方利益。一方面,要充分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达到保险保障的目的。另一方面,不能使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失,使被保险人获取额外收益而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至于协商一致,则是说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作为保险赔偿的最高限额,应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而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也须双方协商一致才予适用。(2)保险金额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一般不允许超值保险。(3)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海上保险合同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措施,并非其牟利的手段,所以要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4)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依法律和海上保险合同予以限制。
    2023-04-24
    459人看过
  • 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合同?
    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否则,即使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但被保险人没有遭受损失,就无权要求保险人赔偿。这是损失补偿原则质的规定。一、保险理赔的近因原则是什么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这是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两者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存在,才能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二、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
    2023-02-22
    228人看过
  • 损失补偿原则有哪些要遵循的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即保险赔偿以弥补被保险人损失为前提,保险赔偿不能造成被保险人不当得利。由全面赔偿原则和实际赔偿原则所构成。全面赔偿原则——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通过保险金补偿的方式得到赔偿。实际赔偿原则——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由于保险人的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实际赔偿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点:1、保险人的赔偿只是恢复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这是实际赔偿原则的核心。被保险人的财产要得到赔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被保险人对损失的保险标的具有实际的保险利益。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原因必须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遭受的损失必须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2、保险人有权选择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方式。保险人只要能够满足损失赔偿的目的,就可以有权选择赔偿的具体方式,如支付货币、修复和换置等。3、保险人对于
    2023-06-13
    220人看过
  • 合同损失减轻损害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法对减损规则的规定表现为,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嫡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减损规则和于有过失规则之间的关系是,减损规则的运作逻辑“要么全有,要么全无”,而现代的与有关过失规则的运作逻辑则是按过错程度及原因力确定责任的大小范围并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摊。另外,“在区别于有过错和减轻损失时,记住下面一条是会有帮助的,即原告的减损义务的产生系后于违约而且后于原告意识到被告的不法行为已造成了损失;原告的与有过错的发生系先于或者同于损失的发生。关键的区分事实是时间。”减损规则直接影响到受害人所可获得的损害赔偿的范围,而该规则的适用则要看受害人是否及时采取了减损措施,其核心就是要看受害人是否合理地作为或者不作为了,因而我们可以说减损规则的关键在于判断受害人行为的“合理性”上。《民法典》第五
    2023-06-14
    53人看过
  •  赔偿财物损失的原则
    该段内容介绍了侵权责任原则的两种类型: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因过错导致他人民事权益受到损害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主要有两种责任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行为人因过错导致他人民事权益受到损害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信息来生成法律分析。请提供有关法律标题、正文内容或者相关背景的信息。以上这段话阐述了过错责任
    2023-08-26
    327人看过
  •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是什么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是: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责任应负灭失或损坏的规定可以解释为承运人仅就物质损失承担责任;《维斯比规则》中该规定的目的仅在于明确货物价值的计算方法而不涉及其他损害是否应当得到赔偿,故经济损失是可赔偿的;《汉堡规则》中的货物的灭失和损坏则仅仅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客观状态,货主的损失是用灭失或损坏导致的损失来表述的。由于损失的含义不再局限于货物物质损失,因此《汉堡规则》明确了承运人的赔偿范围包括了经济损失。由此可以看到,将经济损失纳入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是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
    2023-08-01
    340人看过
  • 医疗保险赔偿是否符合损失补偿原则的要求?
    2004年12月8日,衡阳市某中学校门附近,一辆出租车撞上了初一女生李某,女孩左脚粉碎性骨折。此后,李某在南华医院住院治疗78天,花了25071元医疗费。经交警队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95%责任,肇事司机随即支付了23818元医药费。在车祸发生前的2004年9月28日,李某的母亲给她买了一份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其中意外伤害金5000元,意外医疗金5000元,住院医疗金60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关于李某的这份保险,李某母亲和保险公司的判断迥然不同。李某母亲认为,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事故处理完后,李某母亲找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根据保险合同支付意外伤害金5000元和住院医疗金16002元。保险公司则拒绝赔付,理由是:学生幼儿平安保险以及附加住院医疗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都属于医疗保险合同,具有补偿性的特征,适用损害填补的原则。保险公司只赔偿李某的实际损失,而且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因
    2023-07-07
    336人看过
  • 损失赔偿的原则是什么,影响保险赔偿的因素是什么
    损失的赔偿原则是什么,影响保险赔偿的因素是什么;否则,即使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没有遭受任何损失,也无权要求赔偿。这是损失赔偿原则的定性规定。第二,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以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为限,即保险人的赔偿可以使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恢复原状,但不能使被保险人获得比损失多或少的赔偿,尤其不能让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的利益。这就是损失赔偿原则的局限性。损失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和其他补偿保险合同。第二,影响保险赔偿的因素。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的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主要有:(1)实际损失限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这是一个基本的限制,即当被保险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时,保险赔偿应以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在实际赔偿中,由于财产价值经常发生变化,因此在处理赔偿时,应以当时财产的实际价值或市场价值为标准,并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保险金额是保险人
    2023-05-31
    296人看过
  • 违约金补偿原则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违约金补偿原则是什么违约金补偿原则是:1.完全赔偿原则;2.损益相抵原则;3.法定其他原则。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三、违约金和赔偿金区别合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
    2023-05-07
    338人看过
  • 医疗费用类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吗
    这是一件很普遍的保险争议案件,而相同案件在全国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常常大相径庭。2003年9月,原告为其子投保了某保险公司一年期学生、幼儿保险附加保险律关系,保险公司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在合同中对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作出明确规定,并依法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条款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无论是对医保赔付部分的医疗费还是由第三者承担的医疗费,只要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未作出明确的不赔规定,保险公司均应当予以赔偿。
    2022-04-28
    160人看过
  • 工程停工损失的计算原则是什么?
    工程停工损失计算如下: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机上四项人工费用之和乘以实际停机班数。停工损失是停工超过规定期限造成的各种费用。包括停工期间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消耗的燃料和动力费、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临时停工主要是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临时停水、停电、项目中的人为障碍等原因造成的。违法赔偿损失如何计算接受方损害赔偿的计算对于接受方的损害赔偿额而言,“避免的支出”的计算往往较为简单,是未支付的合价款。接受方的“价值损失”和“避免的费用”的计算则较为复杂。买卖合同中,如果买方买进机器是为了生产经营,则其价值损失为买方丧失的生产经营的收入,但应减去生产的成本;如果买方买进货物是为了将货物转卖,则价值损失为买方本可以从转卖中获得的利润,但要扣除转卖的成本。接受方通常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一部分价值损失,这种措施就是替代购买。如果制造商违约,则买方可以在市场上找到另
    2023-07-18
    371人看过
  • 原则性分析间接损失赔偿
    对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是:损失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且可获得的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根据合同取得的财产,利用其生产后获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取得和使用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但不包括为获得这些利润而支付的费用和税收。间接损失赔偿是怎么赔的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根据下列原则确定:1.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2.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3.违约时侯受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4.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
    2023-07-07
    240人看过
  • 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原则
    一、解除合同赔偿的规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解除合同补偿金的计算(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
    2023-02-25
    137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精神损失赔偿金原则是什么?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国家赔偿法的原则包括哪些1、国家赔偿法的原则包括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及慰抚性原则等。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3-07-09
    23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简述损失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首先是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坚持损失补偿原则能真正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同时也维护了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对被保险人而言,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及时的补偿,生产生活能及时得到恢复;对保险公司而言,其权益也通过损失补偿的限额得到了保护。其次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损失补偿原则中关于有损失则赔偿、无损失无赔偿的规定,还有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补偿总额不能超过其损失总额的规定,都可以防止被保险人通
    • 损失补偿原则具体指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保险法法理也不允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从中不当得利。试想,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费用型的险种,生病之后重复获得超过治疗费用的补偿,那不是依靠保险盈利,又是什么这样使得保险人不能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而且更增加了控制风险和防范道德风险的成本。基于此,保险公司认为商业医疗保险是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也就无可厚非了,保险公司只应当对剩余的公费项目和药品予以赔付。为
    • 保险理赔损失补偿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30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通过保险人的补偿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恢复到原来水平,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的原则。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赔偿性保险合同,对人寿险合同却不适用。保险补偿原则可通过现金赔付、修理、更换或重置的方式实施。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一)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要件 1、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 2、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是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3、被保险
    • 医疗保险责任补偿是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8-28
      实践中商业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一般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赔偿原则”是在财产保险领域理赔适用的主要原则,最早起源于海上借贷。从被保险人的角度而言,被保险人的财产发生保险事故,其根据财产保险合同从保险人处所获得的赔偿,一方面,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同时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并且被保险人应当将其享有的对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的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另一方面,被保险人所获赔偿金额总和也不得超
    • 损失补偿原则的实施要点有,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7
      完全赔偿原则、合理预见原则、减轻损害原则、损益相抵原则。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