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的待遇问题劳动法中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4:10:59 231 人看过

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一般原则上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

(1)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法》第七条)。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劳动法》第十六条)。

(3)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的特别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二十一条)。

(4)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的条件及限制、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三到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法》第四章)。

(6)最低工资保障(《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7)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及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8)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劳动法》第十章)。

故,如退休人员被聘用的,退休人员和聘用单位之间基于此种劳务关系,故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构成工伤吗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离职手续,享受到退休待遇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一般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而是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因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被认定为是工伤。

劳务关系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能《民法典》中相关内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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