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役地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5:30:09 306 人看过

一、什么是需役地和供役地

地役权的产生是基于占有、使用、收益自己土地的目的而使用他人的土地,故必然存在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为他人土地的便利而被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个不同归属土地的存在,凡是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称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二、需役地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

需役地权利人拥有地役权,也就是利用他人的土地为自己的土地获得的便利和利益。

三、地役权的分类

1、通行地役权即以在他人土地上通行以便到达自己土地为目的的地役权

2、有关水的地役权具体包括:

(1)取水或汲水地役权,即为了需役地的便利在供役地上取水或汲水的权利;

(2)导水地役权,即利用管道或沟渠经过供役地把水导入需役地的权利;

(3)排水地役权,即把生活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供役地或经过供役地排向他处的权利。

3、眺望地役权即为了确保在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中能够眺望风景,约定供役地的物权人不得建造或种植超过一定高度的建筑物或竹木的权利。

4、采光地役权即为了改善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的采光效果,约定供役地的物权人在一定的区域不得建造建筑物或种植竹木,或者建筑物、竹木不得超出一定高度的权利。

5、支撑地役权即利用他人已经建成的墙壁搭建房屋或其他地上定着物的权利,设立此种地役权往往为了节省建筑成本或为了扩大房屋的使用面积。

6、放牧地役权即按照约定在供役地上放牧牛、马、驴等牲畜的地役权。

7、建造附属设施或安设临时附着物的地役权需役地的物权人为了更好地利用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可以与供役地的物权人协商,支付一定的对价,取得一项在供役地上建造建筑物之附属设施或安设临时附着物的役权。

8、排污地役权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尽管其营业可能已经获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但此种排污行为客观上会给相邻不动产的利用造成损害或不便,企业可以与相邻不动产物权人订立契约,支付对价,获得一项排污地役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需要承担什么义务?
    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后者是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人又包括原始取得专利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取得专利权的继受主体。专利权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1、独占权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双方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由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公告。4、标识权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同意享有专利标识标
    2023-05-06
    359人看过
  • 物业享有哪些权利,物业享有什么权利
    一、业主享有哪些权利1、物业有以下几种情形,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2)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2、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业主大会依据相关法律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
    2024-03-30
    110人看过
  • 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就是专利权。它主要表现为专利权人对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的独占权。这种独占的效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这种独占权的效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发明创造,具体表现为专利权人的制造权、使用权、销售权、进口权等;另一方面,专利权人有权禁止其它任何人支配该专利,具体表现为专利权人的禁止权。此外,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还包括专利权限、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等。《专利权》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2023-05-05
    458人看过
  • 民法典的地役权人的义务有哪些,地役权人的权利分类
    一、民法典的地役权人的义务有哪些1、地役权人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式为之,这样使得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的同时,不至过分损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权人因其行使地役权的行为对供役地造成变动、损害的,应当在事后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2、地役权人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如电线、管道、道路,应当注意维修,以免供役地人因其设施损害而受到损害。另外,地役权人对于上述设施,在不妨碍其地役权行使的限度内,应当允许供役地人使用这些设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第三百七十六条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二、地役权人的权利分类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
    2023-04-19
    419人看过
  • 法律对于供役地权利人享有的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地役权设立后,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1.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在地役权人利用供役地时,多多少少会给供役地权利人带来不便。对于供役地权利人来说,必须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地役权人提供土地,并要容忍供役地上的负担。这些负担包括允许他人利用自己土地,对自己行使土地的权利进行的某种限制,放弃部分使用自己土地的权利,有时甚至还必须容忍对供役地造成某种程度上的损害。但对供役地权利人诸多的约束行为,都是事先在合同中作了规定的。供役地权利人在负有容忍或者不作为义务的同时,也获得了一定的补偿。民事关系最主要的原则之一就是权利义务平等,有义务必然有权利。供役地权利人之所以允许地役权人利用自己的土地,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租金。2.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地役权人为利用供役地,实现地役权的内容,在权利行使的必要范围内,有权在供役地上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或者从事某项必要的附属行为,比如
    2023-06-15
    217人看过
  • 权利质权的特征有哪些,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一、权利质权的特征有哪些权利质权的特征为: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二、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
    2023-07-17
    444人看过
  • 供役地权利人可以使地役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地役权消灭就是地役权因法定事由而归灭失。根据规定,供役地权利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法定事由包括:第一,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第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的,地役权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仍未支付费用。民法典的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是什么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第三百七十六条: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2023-07-24
    455人看过
  • 商标权人有哪些权利,商标权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1、商标权人的权利包括:(1)占使用权。商标一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商标权人即享有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注册商标完全的独占使用权。所谓独占使用权,就是指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者与该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枵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或者向法院起诉。(2)许可使用权。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并因此而获得报酬。根扰许可人(商标权人)与被许可人(商标使用人)签订的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权人可以保留自己对商标的使用权,也可以放弃使用权,由被许可方独占使用或者多人同时使用商标。无论商标权人保留或者是放弃使用权,商标的所有权人仍然是原来的商标注册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条件下,仅仅是商标的使用权发生转移,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3)商标转让权。转让注册商标,是商标权人根据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
    2024-01-27
    336人看过
  • 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辩护人享有什么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37、38、39、41、45、47、159、160条对辩护人的权利作了详细规定。辩护人的权利可以分为14种。1、会见、通信权(1)非律师辩护人不独立享有。(2)会见的手续:①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②看守所至迟48小时;③三类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应经侦查机关批准,并且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2、了解案件情况权利(辩护律师专有)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3、核实证据权(辩护律师专有)辩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4、不被监听权(辩护律师专有)辩护律
    2023-06-03
    383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
    一、哪些人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因自然灾害、集镇规划、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均可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
    2023-03-21
    369人看过
  • 专利权人享有何种权利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其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专利权人还可以向其他人转让其专利技术;专利权人应当按时向专利局交纳年费,以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当有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时,专利权人将作为被请求人出庭应诉;当专利局颁发强制许可或政府有关部门发放“计划许可”时,专利权人也将作为当事人参与该法律关系等等。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利: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的转悠实施权,也就是除法律的特殊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方法,也不得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独占实施权是专利权人最基本的权利,他包括:独占制造权、独占使用权、独占销售权。1)独占制造劝,是指专利权人可以用任何方法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方实际上制造要求书中所说明的那种产
    2023-05-01
    363人看过
  • 著作权人可以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著作权人身权是作者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不同于民法上的人身权。著作权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作者对作品的人身权只有在创作作品后才能产生,作者终身享有,一般不可转让或剥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但人身权一般不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人身权主要包括:1)出版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的完整性(2)著作权财产权;著作权财产权是著作权人本人或者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报酬的权利
    2023-05-07
    228人看过
  • 什么是质权人,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质权人,是指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财产,并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四)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一、股权质押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
    2023-05-07
    395人看过
  • 征地拆迁,被拆迁人享有哪些权利
    1、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2、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3、享有对拆迁补偿安里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4、对房屋丈量、评估有异议时,有重新申请丈量、复核的权利;5、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与拆迁人发生纠纷而达不成协议的,有申请裁决的权利;6、对裁决不服时,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7、认为强制拆迁,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时,有申请执行部门暂缓强制拆迁的权利;8、对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一、拆迁人应具备什么资格?拆迁人分为两类,自行拆迁单位和受托拆迁单位。自行拆迁单位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常设拆迁部门,具备房屋拆迁资格,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规定依法对本单位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的单位。受托拆迁单位是指具备房屋拆迁资格,受拆迁
    2023-02-27
    7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专利权人对专利权发明创造享有哪些权利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各项权利: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五种行为: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
    • 享有著作权的人有哪些权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1
      文字、照片都是我们经常接触的作品,可见著作权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包括著作人格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格权专属于作者,不可转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根据作品传播手段: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著作财产权可通过转让、许可的方式给他人使用。 在著作权法律纠纷中,主要涉及复制权、发行权和
    • 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如何保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0
      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署假名(笔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与否,怎么修改以及是否授权他人修改,都应根据作者的意愿,不应强制
    • 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7
      地役权人的权利: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例如,约定的是通行权,地役权人就只能从供役地通行而不能从事其他的行为。如果合同约定的通行方法只能是步行通过供役地,那机动车就不得穿行。地役权人通过利用供役地达到了自己通行目的,也就提高了自己土地的效益。 地役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尽可能减少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地役权的实现,是供役地人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承受的负担。因此,地役权人按照合同约
    • 投保人拥有的保险权利有哪些,投保人有哪些保险权利?享受哪些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投保人拥有的保险权利:(1)当业务员拜访你时,你有权要求业务员出示其所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件。(2)你有权要求业务员依据保险条款如实讲解险种的有关内容。当你决定投保时,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3)在填写保单时,你必须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署(少儿险除外)。(4)当你付款时,业务员必须当场开具保险费暂收收据,并在此收据上签署姓名和业务员代码;也可要求业务员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