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二号”救助报酬纠纷仲裁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23:55 188 人看过

一,。根据救援人员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海安2号”轮礁和救援情况如下:“海安2号”轮于1978年10月4日在从香港到新加坡的途中搁浅在西沙群岛北礁,北纬17度06,东经110度30。10月5日16时,救援人员的随救201船抵达现场。由于双方未就签订救援合同达成协议,考虑到出事船舶上船员的安全,根据船长的要求,“穗久201”号船在现场警戒。十月八日,天气恶化。台风7820已经进入南中国海。失事船只的机舱爆裂,水进入,电源中断。船长发出求救信号,决定弃船。10月11日,“穗久201”号冒着极大的风险,在夜间发射了一艘救生艇,营救了失事船只上的20名船员,并将其送往黄埔港。10月13日,“海安二号”船长与救助方×××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格式签订了救助合同。至于遇难船的情况,1978年10月7日至18日,救助方派出“穗九6号”船和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1)该船搁浅时船首方向为240度,7820号台风后船首方向移动到192度。船体在波浪的冲击下剧烈震动。(2)最高潮位时,船头吃水0.5m,船尾吃水1.6m。在最低潮时,船完全干燥,周围600米范围内的所有礁石都暴露在水中。(3)第102帧至第75帧的左舷有八条裂纹,每条裂纹长约20cm,宽约2cm;从第50帧到第54帧的右舷船体板在自载重线以下严重起皱。甲板呈拱形,舱底有一个50×70cm的孔。(4)油箱坏了,所有的油都漏了。(5)第一个和第二个货舱的双层底部已经破裂并被淹没,第二个货舱也被淹没,底部货物已经被海水浸泡。(6)23号至25号机舱框架严重变形,主机底座开裂进水,海水淹没发电机下半部分和主机。(7)甲板上的一些醋酸和过氧化氢被台风和风浪损坏。“穗酒6号”考察结束后,返回广州补充装备。10月16日,救援人员派出一艘2600马力的救援拖轮“穗久202”赶赴现场。1978年11月2日,“穗九老6号”(总吨6503)救援工程船配备了四艘6米的临时卸船4M×1m),三艘40马力的海上作业船、空气压缩机、发电机、售票机等设备,以及103名救援人员从黄埔启航,于4日抵达北郊。首先,花了四天时间在礁石西南部炸出一条长420米、宽14米的航道,设置40个灯光标志,安排卸货,降低困难船舶的坐力,然后将困难船舶拖出浅水区。卸货从11月10日开始,12月29日结束。卸货期间,天气恶劣,每天东北5-6级风。为了加强卸货进度,当驳船因低潮而无法接近困难船舶时,救援人员将危险货物涉水穿过600米礁石,然后将货物装载到驳船上。东北大风季节过后,1979年3月28日,救援人员将“穗久6号”、“穗久201号”和“穗久207号”送往现场。在修复沉船的漏洞、充气和排水、投掷三组浅锚和在船首安装一对推力杆后,沉船于1979年4月19日成功地被拖出浅海。4月23日,“穗久207”号将“海安2号”轮从北郊拖回黄埔港。由于无法联系该船,救助方于1979年9月24日出售了“海安2号”船。救助船舶的报酬问题不属于本案仲裁的范围。至于获救货物的数量和价值,根据黄埔理货公司1979年7月的理货结果,所有获救货物只有400多吨。救助方于1979年(仲裁程序开始前)和1980年(仲裁程序开始后)分两批出售。第一批货物价格为217757元,运杂费、码头仓库租金等费用为17700元;第二批货物价格213246.40元,装卸运输费12679.02元,总净值400624.38元。扣除货方支付的理货费20000元后,货物获救价值380624.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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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3日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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