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学校摔倒学校不愿意负责怎么办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人造成他人伤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校园暴力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对在校期间的学生应严加管理,以防止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日常教学活动中疏于管理,对学生受伤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学生在学校受伤各方担责的情形
(一)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
(二)如果是学生在校内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那么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十岁以下的学生在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受伤的,法律通常认定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已尽到管理职责;
第二种,十岁到十八岁的学生在学校、培训机构受伤的,学校通常不承担则责任,除非学生的监护人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此时,学校需要承担一部责任。
四、面对校园欺凌,教师该怎么做
(一)在暴力事件未发生前进行预防
不论我们的应对措施是有多么的到位、多么的成功,都不如将校园霸凌事件预防在萌芽状态。日常教学应对给孩子们讲述校园霸凌的危害,让可能成为施暴者的学生得到警示,使可能成为受害者的学生学会保护自己。
(二)预防手段可以采取多样化
建议各位教师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上要重视,不要以为自己的学生不会做出那么恐怖的事情。可以带孩子们去参观少教所,可以让他们观看校园暴力事件的案例视频之类的。
(三)级确定多名班情联络员
教师不可能将全部时间都和自己的学生们进行相处,要想避免校园暴力事件,还是需要学生群体中有人监督、观察可能存在发生暴力事件的现象,及时跟老师汇报。或者在暴力事件发生后这部分班情联络员能够第一时间告知教师具体情况。
(四)多了解班级情况,鼓励学生们团结
一个班级之所以会出现霸凌事件,和班级的团结与否有很大关系,教师应该多关心班级的团结问题,让班级的凝聚力加强,孩子们团结了自然就不会出现矛盾,班级就和谐了。
(五)当暴力事件出现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程序走,切勿隐瞒
很多教师怕暴力事件一旦报告了,就会影响到个人的发展问题。正是教师的这种态度让施暴方肆无忌惮,让受害方倍感屈辱。当暴力事件严重的时候如果教师故意隐瞒还涉嫌违法,如果被媒体曝光了更是容易饭碗不保。所以,不论站在何种角度上,按程序走才是最正确的。
-
在学校摔倒骨折谁负责
257人看过
-
小孩在学校摔伤以后学校需要负多少责任
147人看过
-
孩子下校车后摔倒学校是否担责
143人看过
-
孩子意外摔倒,学校保险怎么赔
380人看过
-
学校安全问题:学生在校园内摔倒,该由谁负责?
256人看过
-
学校学生摔伤谁负责责任
496人看过
-
学生意外摔倒学校负哪些责任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
学校小孩在下雨天摔倒学校有责任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3根据《》第三十八条与第三十九条,如果您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八岁以下孩童,则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您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八岁以上十六岁以下,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有教师在学校摔倒,学校负责任吗?校领导说不是他们学校的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2根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非监护责任.所以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