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和保险索赔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05:01 344 人看过

1。申请表:申请人申请保险时填写的书面文件。

2。保单:由被保险人保管的寿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保险条款:是寿险合同双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重要依据。4声明:被保险人申请保险时,应说明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注记与背书:在寿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有权申请变更受益人、保险金额等,寿险公司应当在保单上作出背书并附在保单上,其法律效力先于原保单。

6。健康通知(或健康声明):投保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填写健康通知。第二,老年人寿险理赔也有老年人寿险理赔的方式:商业医疗保险理赔有申报、申请、备案、支付等一系列流程。因此,如遇疾病或意外,投保人应先通知保险公司。为了让保险公司了解情况,要及时告知,提出索赔申请,整理必要的资料。资料包括病历、住院证明、保险单等。

另外,不去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是理赔难的另一个原因。保险公司要求客户到指定医院就医,以便理赔。如遇特殊情况,被保险人可遵循就近原则,如有外伤、生命危险等,联系保险公司后可先就近转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人寿保险索赔的预防措施
    寿险合同免责条款是指《保险法》规定的对保险人责任的免责条款,具体涉及以下五个方面:1。违反告知义务因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免除责任。《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严重影响保险事故发生的,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保险欺诈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欺诈而取消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保险法》第27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了没有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并要求保险人赔偿或支付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故意行为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2023-05-07
    276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依照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在保险期届满时符合约定的给付保险金条件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由此可见,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的根本点在于保险标的的不同。前者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后者的保险标的是财产或财产利益。这种区别决定了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法律制度的不同。人身保险合同可分为人寿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如下特点:1.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以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为存在形式的保险利益,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2.保险金定额支付。保险标的的人格化,使得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不能用具体的金钱价值予以确定,从而不存在确定保险金额的实际价值标准,所以,各类人身
    2023-04-23
    385人看过
  • 人寿保险可以重复索赔
    人寿保险能否反复结算,要看情况而定。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以当事人约定为基础的,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而不是以衡量人自身价值为基础的,因此人身保险不存在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被保险人可以依次或者同时参加同一种或者几种人身保险,都可以按照约定获得约定的共同给付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寿险是一种以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护,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上依法确认的利益。
    2023-05-31
    294人看过
  • 如何记录人寿保险索赔
    1、认清权益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有效期、保险责任、保险免责责任、保险金给付方式等保障事项。二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及时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告,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告(电话或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被保险人的姓名、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出生年月日):
    2023-05-31
    184人看过
  • 如何处理人寿保险索赔
    1、确定投保人是保险金的请求权人,人身保险死亡案件的申请应当由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提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由法定继承人申请;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法定监护人申请。人身保险中的伤残金、医疗费(津贴)金、大病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由被保险人本人提出申请;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二是熟悉保险合同,认真阅读手中保险条款,明确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保险责任、保险免责责任和保险金的支付方式。第三,及时报告事故如果事故符合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投保人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或现场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告事故。投保人应填写下列姓名: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单号(或出生年月日、被保险人身份证号)、保险金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害情况,以及事故报告人的联络法。申请人提供上述内容后,可以查询办理索赔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名称和编号,然后注意收集所需的证明材料。索赔申请人必须在保险
    2023-05-02
    128人看过
  • 人寿保险可以重复索赔
    人寿保险能否反复结算,要看情况而定。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以当事人约定为基础的,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而不是以衡量人自身价值为基础的,因此人身保险不存在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被保险人可以依次或者同时参加同一种或者几种人身保险,都可以按照约定获得约定的共同给付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寿险是一种以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护,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上依法确认的利益。
    2023-05-31
    13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内容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8
      根据我国保险法最新规定,人寿保险理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必须及时报案保险理赔时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报案。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标的遭到损毁或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担。二、符合责任范围报案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会告知客户发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三、备齐所需单证保险公司为防止有人提出无根据的或夸大的索赔,一定
    • 如何向寿险索赔,保险合同纠纷谁来审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5
      (—)人身不能成为诉讼标的物,也不能成为保险标的物。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标的和标的物的严格区分也给予了充分的注意,为避免因将两者混淆引起的管辖权混乱,最高
    • * xx行和人寿保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保险和存款是不一样的,建议你搞清楚。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否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
      变更保险合同内容,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各事项的变更。《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这一规定是内容变更的总原则,即须双方协商同意后由 保险人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双方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保险人同意,这样
    • 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的联系与区别?人寿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关系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人寿保险与财产保险都隶属于保险领域,具有共性。如两者都能消除不幸事故造成的灾难,解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都采取组织保险基金,互助共济的方法。投保险者要签发保险单,收取保险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款和给付保险金。但是,两种业务具体性质和做法,却各有不同的地方。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意外灾害,不幸事故,致死亡、伤残、丧失工作能力,可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予保险金或年金。通常一般只承保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