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车库如何让业主更好的获得车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7:20:29 97 人看过

小区车位车库的规划,首先应该在数量、位置等方面满足业主的需要。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车位分为哪些

1、地面停车位

地面的停车位一般都是敞开式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这类车位主要是指通过在地面的地上划出车位而规范停车形成的车位。业主购买房屋,便拥有了社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社区的土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在权属属于业主的土地上规划的车位,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

2、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所占用的面积没有被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之中,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但是,这种产权确立的前提是,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行说明,即该部分不计入公摊,此时,产权才能归开发商所有。如果不做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

如果是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那么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类车位就像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一样,供全体业主使用。只是作为停车使用,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员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给业主使用,所获费用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入小区维修基金。该部分费用不能私自用作他途,只能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3、人防车位

一般的人防工程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范围,有着其特殊性,所以它的产权具有模糊性,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现在各地执行普遍有两种标准,一种是由开发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给业主使用,费用上交人防工程部。第二种是它的产权归投入者所有。具体指的是,如果该车位由开发商投入建设,则开发商拥有该车位的产权,在管理和收益上具有所有权,但是需要在人防工程部门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小区内车位使用权归谁,购买小区车库车位注意的问题?
    小区内车位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地下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购买车位应当注意的问题是看能否办理产权证、使用期限、是否禁止买卖以及买车位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一、小区内车位使用权归谁小区内汽车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1.用业主共有道路和场地的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所有。因为业主购买房屋,便拥有了社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社区的土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2.如果是建立在小区建立在小区建筑区规划建设车位的地下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二、购买小区车库车位注意的问题消费者在购买车位、车库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看能否办理产权证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2.租赁车位有限期20年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3.人防车库禁止买卖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
    2023-07-31
    491人看过
  • 车位纠纷如何与小区业主解决
    一、车位纠纷如何与小区业主解决1.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2.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3.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4.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
    2023-11-05
    289人看过
  • 小区车位车库纠纷与争议的处理
    一、小区车位车库纠纷与争议的处理随着“有车族”急剧增加,小区车位车库越显紧张,小区住户使用车位、车库中所形成的种种纠纷与争议也日渐凸显。很多小区配套的车库价位相对比较高,且数量并不是很多,导致业主停车问题难以解决。下面从《民法典》有关物权内容来分析车位车库纠纷与争议的处理问题。《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产权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车位仅有使用权20年。该条,着重规定了车位产权类型和使用年限问题。同时,要求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建设单位已经按照规划确定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专有部分的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已符《民法典》276条“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其原因在于,规划确定的配置比例具有法定性和确定性。配置比例是指规划确定的建筑区划
    2023-06-08
    357人看过
  • 小区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一、小区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问题是如何解决的小区车位和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个可能性:1.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2.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3.归政府:作为一个小区的开发建设,需要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车库充当人防,这样的话,车库的所有权在区人防办。二、小区车位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车位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1.使用年限不同。使用权车位:通常50年,如果期满后,继续使用要重新购买。所有权车位:车位有70年产权;2.交易性质不同。使用权车位:不可交易。所有权车位:可以交易;3.权利不同。使用权车位:指车位只有使用权,一旦期限到期,你要重新缴费,否则停止使用。所有权车位:
    2024-01-03
    76人看过
  • 非业主单位或个人能否购买小区车库?
    小区车位,只有在满足业主所需车位后且有剩余时,开发商才可以允许业主以外的人使用小区的车位。但开发商不能通过出售等方式转移车位所有权,只可以通过出租方式给业主之外的人。开发商将车位出租给业主之外的人时,不得影响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小区车牌登记必须是业主吗小区车牌登记必须是业主的。只有业主的车辆才能停入小区的公共停车位,防止那些并不是业主的车,停入小区公共停车位,也是为了小区停车位能够合理利用的考虑。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
    2023-07-19
    109人看过
  • 小区车位不够,物业有权不让车主进入吗
    小区车位不够,物业有权不让车主进入,对于有空余车位的情况下,物业是无权不让车主进入的,对于本小区的车位可以卖给其他小区的人,但应当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一、小区车位不够,物业有权不让车主进入吗小区车位不够,物业有权不让车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二、小区车位车库归谁所有1.产权车位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位,取得车位产权,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这种产权车位归开发商或建筑物的建设者所有。2.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是纳入公摊面积建设的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它场地停放车辆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种车位不能出售
    2023-08-02
    425人看过
  • 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新规有哪些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系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2、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4-05-06
    463人看过
  • 本小区业主没有车位,开车能进小区吗
    关于未购买车库的住户被禁止驶入小区的问题,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其合理性和合规性。首要考虑的因素便是小区内的停车位情况。若小区尚有余地可供使用,则禁止业主驾车进入无疑是不合理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然而,若是小区已无空余停车位,那么禁止业主驾车进入便具有充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值得注意的是,若购房时开发商曾明确表示停车位将单独出售,那么业主如需在小区内停车,就必须购买相应的停车位。然而,为了防止开发商任意定价,建议您在购买停车位之前,先行了解并确认停车位价格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024-05-14
    300人看过
  • 小区业主之间的车位纠纷如何解决?
    一、小区业主之间的车位纠纷如何解决(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
    2024-01-16
    195人看过
  • 无车位业主有权开车进小区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既是本社区的业主亦理应拥有优先购买社区内停车位的权益;然而,若非造就此社区的业主是否有可能购得车位数则取决于将来车位销售状况。同时需指出的是,一个社区内的车位作为社区物业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其所有权应归属所有社区成员共享;除非在例外情况下,否则非社区业主通常不具备选购此类车位的权利与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4-05-01
    175人看过
  • 如何确定车位、车库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一、小区车位权属的观点和评析是怎样的1、面积分摊说面积分摊说指的是依照小区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小区的公摊面积作为判断车位、车库权属的依据。一般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都有对公摊面积的约定。依据相关的规定,房屋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面积与公用面积的总和,由摊得公共面积的业主来共同享有公用面积的产权。因此有学者指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的分摊范围,是我们判断附属设施所有权是否属于全体业主的基本依据。16如果小区车库和车位在销售中并没有被计算在分摊面积范围之内,那么车位、车库的产权应当归开发商所有。若反之,那么业主应当可以享有车位、车库的产权。这种做法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找到了业主与开发商间及各业主间的平衡点
    2023-03-01
    417人看过
  • 阳光100小区业主称车库属全体业主所有拒交车位费被诉
    一业主以小区地下车库应属全体业主所有为由,拒绝交纳车位费,从而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南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购房合同标明配套设施有地下车库,但并不影响该车库产权所有人及管理人主张其权利,由此判决被告业主给付拖欠的车位使用费和管理费计4500元。于某是南开区阳光100小区的业主,自2007年4月23日使用小区地下车位,直到2008年7月共计15个月都没有付费。在此期间,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曾两次向于某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支付相关费用,都没有结果。双方为此成讼。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提出,根据两家公司的协商,每个车位每月由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80元,房地产公司则按有关规定及排气量向使用人收取租赁使用费。按照这一收费标准,于某累计拖欠地下车位使用费和管理费共计4500元。对于二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于某并不认可,他辩称,地下车库应属全体业主所有,购房合同交房标准中配套设施已附地下车库,且其
    2023-06-10
    342人看过
  • 小区车位业主可以收费?
    小区车位若为业主所有,则业主是可以将其进行出租收取使用费的,物业不得侵犯该合法权利。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小区车位业主可以收费?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022-06-29
    481人看过
  • 没买停车位的业主不能进车库吗
    一、没买停车位的业主不能进车库吗没买停车位的业主能不能进车库要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车位分为以下三类:1产权车位:主要是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一般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2.公摊车位:主要是指车位所占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立车位,应属于业主共有。没买停车位的业主能进车库3.人防车位:主要是指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过20年。没买停车位的业主能进车库。二、如何确定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确定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1.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该类停车场的房地产权利人为持有《房地产证》的当事人。2.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住宅小区房屋单元的所有人共同拥有。3.住宅
    2022-07-24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小区物业公告说买车位车库车不让进小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1
      未经业主大会、业委会同意,物业单方无权决定
    • 小区车位车库应如何满足业主需,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2
      小区车位车库的规划,首先应该在数量、位置等方面满足业主的需要。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物业不让没有车库或车位的业主的车子进小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业主大会决议及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
    • 小区自有地下车库的车位是不是全体业主共有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4
      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一般来说,通过这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
    • 小区的停车位有权让停车位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2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