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实施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依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三日
关于实施《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实施《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作。按照市政府规定,市建设委员会可以进行区、县建设委员会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作的试点。
第三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第四条《办法》第二条中所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含30万元、300平方米本数在内。
《办法》第二条中所称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投资额”是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注明的投资概算。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投资额以施工承包合同价为准。
第五条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时,除提供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还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
第六条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并提交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第七条《办法》第六条,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到位资金”证明,是指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付款保函。存款证明日期距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不得超过三个月,金额应当不少于规定数额。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计划部门下达的本年度投资计划作“到位资金”证明。
第八条经市建委认定的有拖欠工程款情况的建设单位,未按计划清欠的,施工许可发证机关(以下简称发证机关)不批准其新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申请。
第九条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开发项目施工许可的,发证机关不批准其项目施工许可申请。
第十条按照《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新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持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到原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新的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与原施工单位施工合同解除协议,到原发证机关重新领取新的施工许可证。工程未完部分,按照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应进行施工招标的,仍应进行招标。
工程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与原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合同解除协议以及与新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施工许可证变更。按规定应当进行工程监理招标的,须进行招标。
工程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与原工程设计单位的合同解除协议以及与新工程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施工许可证变更。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工程施工许可是在市区规划内建设新建筑时,需要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并且需要办理建筑工地施工开工审查批准手续。没有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没有这个批准文件,就不能开工建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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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条例中关于取得工程施工许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1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依据:(一)、在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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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属于建筑施工许可范围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6建筑物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装修及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申请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得申请施工许可证。如果建筑工程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施工许可证,但仍需注意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否调整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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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第二条内容是怎么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一)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二)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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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10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是,上述人员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其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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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1关于北京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可以根据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处理;(以下简称《解释》) 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