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履行抗辩,要求是必须要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在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不按抗辩权,指有先后顺序的履行中,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
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有先后顺序以及提起抗辩的主体,三种都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方式。
一、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依照规定互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一方未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暂停履行。
二、行使保理债务人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
(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
(二)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其成立要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其成立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
(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
抗辩权有哪些种类?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295人看过
-
抗辩与反诉的区别
307人看过
-
的抗辩权是两种形式有区别吗
392人看过
-
如何区别三种抗辩权
164人看过
-
抗辩权与抗辩在民法中的含义和区别
110人看过
-
抗辩权与狭义抗辩权的区分
121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请求权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请求权与抗辩权的类型分别是怎么样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什么是抗辩权抗辩权,与请求权相对而言,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其特征为:一是抗辩权人对请求权的存在没有异议,而以另外的法律事实为依据拒绝履行义务;二是抗辩权的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效力的发挥,但不以请求权为限。
-
抗辩权的种类和联系及区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根据不同的标准,抗辩权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和程序法上的抗辩权。程序法上的抗辩权,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从程序上提出异议,如管辖异议权。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包括合同法中的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2、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诉讼时效届满就是永久性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延期性抗辩权。
-
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为什么性质不同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5抗辩权的种类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抗辩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有先后顺序以及提起抗辩的主体,三种都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方式。
-
你好,问一下抗辩权的种类及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22种类: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
-
证据的种类与种类分类上的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1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种类,是指法律上根据证据的性质及特点对证据确定的类别。证据的分类不同于法定的证据种类。证据的分类是一种理论研究中的分类,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分类标准是多元的,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