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医疗事故院方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09:06:20 144 人看过

不构成医疗事故院方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一、错误治疗责任规定包括什么

错误治疗责任规定如下:

1、病人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履行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对应的诊疗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做根管断针手术时医生会有什么责任?

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造成患者损害,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患者或者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况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患者的损害有可能是由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造成的,除医务人员提供相反证据外,推定该诊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您的描述,如果您认为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院方确实有渎职行为,则您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院方渎职,如果院方不能拿出相反证据证明自己无责,则应认定院方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院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您可以收集院方渎职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以维护您的权益。其次,如果您认为院方的行为造成了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此外,您可以针对医疗纠纷向法院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鉴定人进行鉴定。

三、医疗事故应该由谁赔偿

一般而言,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错误治疗相关文章
  •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只有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如:医院为获取利益出售假药、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进行不该实施的手术等。“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如:医院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提示告知义务等。2、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的客体包括法律和法规,如《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如《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此外,还包括评判医疗行为是否得当重要依据的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如果违反这些“法”,则使医疗行为具有
    2023-03-26
    180人看过
  • 医学会“推断”不属医疗事故医院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医学会推断不属病历没有首页,第一次就诊记录写在续页上,平潭县医院无法解释原因,可以推断该院对病历存在撕毁、涂改的行为。因此,平潭县医院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推定其存在医疗过失。2006年1月18日,法院判决平潭县医院对本案负有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6.9万元和精神抚慰金2万元。平潭县医院不服上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推定平潭县医院存在医疗过失符合高度盖然性证明要求,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医学会推断不属医疗事故医院仍要承担赔偿责任医学会推断不属医疗事故医院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05
    460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死,医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吗?
    医疗事故死亡医院全责的赔付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不愿协商的,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不服法院判决的,还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医院如何处置轻微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
    2023-07-02
    20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总而言之就是医院的过错程度与其所承担的责任要相一致。二、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
    2023-02-14
    295人看过
  • 吃药出事故是否医疗责任,医疗事故须承担什么责任
    一、吃药出事故是否医疗责任如果吃药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是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二、医疗事故须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024-02-02
    196人看过
  •  对方医疗费用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无责赔偿范围有哪些?机动车无责赔偿范围是指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其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无责赔偿范围包括:1. 受害人人身伤亡的赔偿:机动车驾驶员无责时,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应由机动车驾驶员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 受害人人身伤残的赔偿:机动车驾驶员无责时,受害人的人身伤残应由机动车驾驶员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 受害财产
    2024-02-22
    40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中医疗机构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1、医疗事故纠纷中医疗机构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一、医疗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1、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023-02-13
    8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是个人还是医院承担
    一、医疗事故赔偿是个人还是医院承担面对医疗事故赔偿的问题,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医院。1.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医疗事故涉及刑事责任,那么这一责任通常由直接造成事故的医生个人承担。2.在民事责任方面,赔偿的责任则落在医疗机构身上。如果医疗事故未达到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那么受害人所获得的赔偿,如医疗费、生活费等,应由医院来承担。因此,在医疗事故赔偿的问题上,应当明确区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以及各自的承担主体。二、医疗事故不同责任详解在医疗事故中,责任的划分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根据相关规定,医疗事故的责任可以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1.直接责任是指直接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责任人的责任,这类责任人通常是对医疗过程具有直接控制权和决策权的人员,如主治医生等。2.而间接责任则是指虽然参与了医疗过程,但并非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的责任,如辅助人员、护理人员等。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并非一成不
    2024-08-11
    175人看过
  • 医疗机构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原告董某系某工厂的职工,2004年5月11日原告董某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被机器压伤3小时到被告某医疗机构就诊,入院诊断:左手中环指节末位节撕脱伤。该院对其行左手中环指清创、探查及腹部皮瓣修复术,术后予以抗炎、补液、止血等常规治疗。同年6月,该院对原告在局部麻醉下行腹部皮瓣断(蒂)手术,术中予以清创、修复术后予以抗炎、补液等治疗。6月2日,因原告左中指有部分坏死,后将坏死体切除6月17日,原告因左中指皮瓣缝合处感染要求转院,后转至他院治疗。其间共用去医疗费8794.8元。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人民币23172.80元。诉讼中,经司法鉴定,结论为:原告左手机器损伤后诊断治疗过程中存在不足;原告左手中环指缩短与被告医疗行为处置不足不存在因果关系。合议庭第一种观点:根据侵权责任的归则原则,原告左手中环指缩短与被告医
    2023-06-08
    429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次要责任者的赔偿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医院的赔偿比例次要责任承担20%~40%,轻微责任承担比例不超过10%。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医院的赔偿比例次要责任承担20%~40%,轻微责任承担比例不超过10%。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种责任程度划分仅仅是定性,而没有完全解决定量的问题,即具体应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有人认为,主要
    2023-07-02
    463人看过
  • 虽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有错仍要担责
    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的行为虽然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又确实存在两次拿错血的客观事实,因而有轻微的过错,故判决由医院原告经济损失的10%即24,000元。点评:刘*兵被人用刀刺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有权要求其认为有过错的被告中医院赔偿。市医学会和省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认为本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由于该两级鉴定均依照了法定程序进行,对其结论,本院予以认可。但该两级鉴定又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未及时输血延误抢救是医方的过错,在医疗纠纷中,医方应承担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对该鉴定结论法院不予采信。刘*兵的死亡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属多因一果,其死亡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是被人刺伤而导致伤情过于严重、凶险,以致抢救无效而死亡,但被告中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又确实存在两次拿错血的客观事实,因而存有轻微的过错责任,其对刘*兵的死亡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2023-06-02
    12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生是不是要承担赔偿
    一、医疗事故医生是不是要承担赔偿医疗事故医生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医生因过错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医生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民法典不是医疗事故医院是不是赔偿不是医疗事故医院不用赔偿。医疗行为过错医疗机构的赔偿根据下
    2024-01-05
    11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是否需要赔偿
    一、医疗事故责任是否需要赔偿医疗事故要赔钱,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结合以上的各种费用计算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二、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即患者或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健康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将丧失其胜诉权。但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医疗事
    2024-02-28
    195人看过
  • 如何判定医疗机构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医疗机构必须提交哪些材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经治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3、医方答辩;4、医方代理委托书;5、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7、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8、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9、与医疗事故技术
    2023-07-08
    12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错误治疗是指在疾病或伤害的治疗过程中,采用了不正确、不科学或无效的治疗方法,导致病情或伤害的加重或恶化。错误治疗的原因可能是对疾病或伤害的不了解、误诊、误治、治疗不当或过度治疗等。... 更多>

    #错误治疗
    相关咨询
    • 新生儿死亡,医院是否承担责任?医疗事故责任的医院应该承担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南方周末》2005年2月24日13版刊出布克著《怎样防止“内部消化”医疗事故》(以下简称原文)一文,笔者认为该文提出了一个尖锐的现实问题: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似乎被淡忘了。而实际上对于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早有明文规定,原文所述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于此事件无所作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下面笔者就本起医患纠纷简单分析一下医疗事故的几种责任。 如果新生儿死亡
    • 医疗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承担赔偿责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医疗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可以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贻误治疗时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哪些情况不会构成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贻误治疗时机如果病情严重的继续治疗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
    • 医疗事故中医院负主要责任,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21
      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的,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经治疗恢复健康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就医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侵权人除应当根据治疗情况赔偿前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残疾用具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所扶养(抚养、赡养)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 医疗损害赔偿医院是否需要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疗事故怎么判断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
      判断院方是否需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需要结合病历及诊疗过程详细来看,因院方医疗过错权利人可以依法主张赔偿。建议您提供病历与我们详细沟通就诊情况,进一步判断是否可以主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目前已有专业的诊疗评估机构,可以针对性的出具参考性评测报告,对院方诊疗过程中的检查检验、诊断、治疗措施、病情观察、病历书写、护理、收费等方面给予专业角度的评测,使您更充分地了解患者的诊疗过程及诊疗结果。另外,通过评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