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还可不可以分红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6 06:40:20 206 人看过

一、股权质押后还可不可以分红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可不可以分红。因为股权质押但是股权的所有权没有变更,出质人仍享有股东资格。除非质押合同中约定分红由质权人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后,质权才设立。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股权质押后怎么实现股权质权

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

(1)股权质权的实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不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不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

但对以股份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对记名股票,应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对无记名股票应在证券交易场所以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因而不宜采用折价或拍卖的方式。

(2)以出资出质的,在折价、变卖、拍卖时,应通知公司,由公司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因股权质权的实现而使股权发生转让后,应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否则该转让不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

(4)对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出质的,其股权质权实现时,必须经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5)受出质权担保的债权期满前,公司破产的,质权人可对该出质股权分得的公司剩余财产以折价、变卖、拍卖的方式实现其质权。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不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不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股权质权是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1、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

2、对质物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

(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

3、对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首先,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

(2)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

(3)质权保全权。质权保全权,又被称为预行拍卖质物权。是指因质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得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代充质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n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私募基金分红可以避税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私募基金分红可以避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分红企业投资者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这条规定,许多投资者选择通过基金分红来避税。二、法律依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
    2024-01-08
    193人看过
  • 关于法院冻结质押股权相关规定
    未经法院同意的,不得擅自处分股权,包括转让、赠与、退股等。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10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对股权、投资收益冻结和执行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1、明确工商部门协助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人民法院办理以下事项:(1)查询有关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对外投资,以及受处罚等情况及原始资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公示的信息除外);(2)对冻结、解除冻结被执行人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进行公示;(3)因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被执行人股权,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一、冻结股权及投资的程序:人民法院冻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及其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所在市场主体送达冻结裁定,并要求工商部门协助公示。工商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冻结股权、其他投资
    2023-03-23
    70人看过
  • 国企可不可以股权质押?股权质押要登记吗
    一、国企可不可以股权质押?国企可以股权质押,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依法可转让的股权是可以质押的,而国有企业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可以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规定,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二、股权质押要登记吗股权质押要登记,在登记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指
    2022-06-10
    58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股权质押后能分红,股权质押后的法律后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被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2022-07-03
    75人看过
  • 股权变更分红可不可以
    公司股东按合法程序将所持股权转让给他人后,是否对公司盈余还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呢,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在我国,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的审批权专属于股东会。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前,公司股东只享有股利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具体请求公司分配股利,此即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从
    2023-04-21
    489人看过
  • 质押股权实现需要申请冻结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出质人(股权持有人)向登记管理中心申请股权登记托管证明,需提交以下资料:(一)证明业务申请表(附件1,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名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二)股权持有人登记托管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三)股权持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境内自然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2、授权人和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3、境内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机关事业法人成立批文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名章、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4,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境外自然人需提供经认证或公
    2023-03-20
    85人看过
  • 是不是可以重复质押股权
    一、是不是可以重复质押股权已经质押过的股权不能重复质押。股权出质,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质权并不当然设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处分的股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以外的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这里的登记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两种公司类型。为保证质权实现,《民法典》同时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
    2024-01-14
    243人看过
  • 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么,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一、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么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对出质人的数量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1、现行法律对于质押标的物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都可以进行质押。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股权质押的限制性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5条规定: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江苏省工商行政管
    2024-02-10
    167人看过
  • 被冻结的股权可以不可以质押
    股权被法院冻结后,股东是不能办理股权质押的,股东对股权失去了处置的权利。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2024-05-14
    415人看过
  •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一、质押后的股权有投票权吗质押后的股权有投票权。股东以股权出质后,股东转让股权受到限制,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不得转让。但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不受限制,股东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股权质押的作用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二、股权质押与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股权转让是一种受让人和转让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受让人已成为公司的一名股东,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并承担公司的债务。股权质押是一种
    2023-03-22
    335人看过
  • 股东股权质押可不可以做股权变更
    股东依法将股权进行质押的,办理的是质押登记,而质押后的股权是不能转让的,除双方协商同意外,所以未协商同意的不能转让股权不进行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一、转让质押股权可否请求变更不可以。股权在质押的状况下,一般不能转让的,所以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
    2023-03-13
    83人看过
  • 股权质押怎么解除,股权质押可以当做股权质押吗
    1、股权质押解除流程的详细步骤1。复印项目贷款结算证明(用于公章申请表审批)。2、携带已填写的公章审批表,并加盖公司公章。3、携带上述文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手续(一楼办事大厅按号办理),携带身份证。4、通知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不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亲自到场,共同制定代理人即可)。二、解除股权质押所需资料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包括质押、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盖企业公章;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6、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7、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8、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股权质押规定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
    2023-08-07
    370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质押?认缴股权可以质押吗?
    一、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
    2024-01-02
    145人看过
  • 股权质押包括分红吗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权质押的效力包括股权产生的法定孳息,而分红是属于法定孳息的一种。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押物一起质押。质押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购买并随质押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一、质押股权价值明显减少对质权人有何影响股权的性质决定其价值容易上下波动。与不动产的价值不同,股权价值并非固定不变,股权的价值极易受公司状况和市场变化的影响,特别在股票出质的情形下,股票的价值经常地处于变化之中。甚至,股权价值在短时间内会发生由波峰跌至波谷甚至负价值的极端情况。股权价值明显减少会损害质权人的权益。股权价值明显减少造成质权人损失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威胁。由于质权实现有赖于股权拍卖
    2023-03-17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股权质押分红处理办法的相关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30
      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
    • 质押股权后还可以实现股权质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4
      股权质押后,实现股权质权的方式:股权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和变卖。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分红权可以质押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7
      股权分红权可以质押。法律规定,股东以股权分红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 质押股权抵押后股东还能享受分红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8
      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除非在质押合同中明确排除,否则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股息或红利,出质人不得拒绝。我国民法典中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股权质押后股东会分红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权质押后还可以参加分红,并不会因为已经将股权质押就不能参加公司分红了。 依照《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除非在质押合同中明确排除,否则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孳息(股息或红利),出质人不得拒绝。在债务人不存在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时,且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出质人应如何处理孳息存在争议,因为除规定“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外,关于质权人如何处置孳息法律未予以明确。 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