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技术顾问属于劳动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08:13:57 155 人看过

兼职技术顾问属于劳动关系吗?

一、兼职员工与公司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与一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利用空余时间、下岗或停薪留职期间,又到其他单位上班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一些司法审判机关会以劳务关系对待。以至于一些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节假日、最低工资标准等应有的劳动保障待遇。

但自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后,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司法审判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基本持肯定态度。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以符合劳动法所倡导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招用兼职人员来逃避劳动用工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五项保险、未支付加班费等违法用工现象仍比较普遍。因此,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应当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谨慎了解自己与兼职单位之间的各项权利义务。对于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最好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

二、兼职顾问劳动关系是否构成合法关系

1.兼职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

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全日制劳动;

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即劳动者因为特殊情形的出现,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是不再提供劳动,因此,有时间和精力能够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劳动关系的建立基础是用人单位通过购买劳动力,通过对整个劳动过程的管理来实现的。在这样的前提下,第一类情形中顾问式的兼职服务,建立的基础是服务而不是直接劳动力,在服务过程中劳动者存在自主性,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这类兼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

对于第二类情形,包括三种情况:

1.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

2.每天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的非正常全日制用工。

3.每周周末或固定的时间两天左右的全日制用工。

这类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特殊的劳动关系,特殊点就在于工作时间,但是,无论怎么特殊其本质仍然属于劳动关系。对于第三类,劳动者尽管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却因特殊情形的出现,而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与第三方当然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类兼职与第三类兼职中的劳动者与第二家用人单位都能从事实上形成劳动关系,但在实践中能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还存在争议,即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唯一性。若劳动关系具有唯一性,那么尽管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兼职可以形成劳动关系,也会因劳动关系的唯一性而不予认定。对此,《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唯一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39条第4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系对劳动者外出兼职关系的法律明确定性,劳动者可以外出兼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原单位不禁止或对原单位的工作没有造成影响即可。即劳动关系不再具有唯一性。

此外,《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也可以明确看出,允许多重劳动关系存在。该法第69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即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订立多份劳动合同,而基于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与否的关键凭证,也可以看出劳动者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

兼职工作在事实上与用人单位产生了劳动关系,且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很多用人单位觉得雇佣兼职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不用缴纳五险一金,更不用对兼职人员进行相关的劳动损失补偿。这种情况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兼职人员应该重视自身的劳动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技术专业专业技术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要看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属于合同纠纷或者雇佣纠纷,而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务合同必须要交社保吗劳务合同不是必须要交社保。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且类似承揽性质的,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由民法来调整。作为民事案由的一种,规定的是狭义的劳务合同,即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纠纷即为以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为合同标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
    2023-02-10
    150人看过
  • 技术顾问意见书
    具体行政行为
    技术顾问意见书是指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受诉讼当事人的聘请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或对书进行审查和分析后制作的记录分析意见的书面文书。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由专业人员出庭进行说明,法庭也可以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说明。必要时,法庭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对质。当事人对出庭的专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学历、资历等专业资格等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询问。由法庭决定其是否可以作为专业人员出庭。专业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2023-06-06
    209人看过
  • 工伤认定能否兼顾确认劳动关系
    沈某在从枣庄某时装有限公司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011年4月7日,沈某向枣庄市山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在补齐相关材料后,5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了沈某的工伤认定申请。5月18日,沈某又向山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与时装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5月19日,时装公司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中止工伤认定申请,请求在劳动争议仲裁结论作出前,对沈某的工伤认定予以中止。6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认定沈某为工伤的决定。时装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有无劳动关系,不经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相关证据也可认定。法院于是判决:驳回时装公司的诉讼请求。时装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2年3月8日,枣庄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劳动保障部门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首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
    2023-06-05
    240人看过
  • 2023兼职是否是劳动关系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兼职是否是劳动关系第一种兼职是劳动者提供非全日制劳动这种情形一般是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存在全日制劳动的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在其他单位提供非全日制劳动。劳动者每天能够提供劳动的时间是有限的。兼职期间要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比如去快餐店兼职服务员的。认定这种“兼职”属于劳动关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劳动者接受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3、劳动者提供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发生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第二种兼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劳动。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一般是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不再提供劳动,比如,停薪留职,停产待岗、内退、病退等情况。这类情形认定为劳动关系也没有争议,因为依
    2023-01-19
    164人看过
  • 顾问是劳务雇佣关系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聘用顾问并不是劳务雇佣关系,顾问并不是在雇主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咨询服务,所以聘用顾问是合同关系。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
    2023-06-27
    19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返聘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争议]返聘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吗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领取养老金的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l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
    2023-06-10
    363人看过
  • 兼职劳动关系需要缴纳社保吗
    一、兼职劳动关系需要缴纳社保吗兼职劳动关系通常需要缴纳社保。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但职工社保只能由一个用人单位缴纳。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劳动者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公司缴纳社保应提交哪些材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国税、地税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社保申请书原件。4.缴纳社保人员的劳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023-05-22
    185人看过
  • 劳动关系包括兼职和临时工吗
    一、劳动关系包括兼职和临时工吗兼职岗位的员工通常同其所属的公司或机构存在着劳动关系。假设职工已经与他/她兼职工作所在的相关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这个单位已开始对他/她进行具体的任用和工作安排,那么可以认为他们之间已经成立了有效的劳动关系;但是,如果该名员工进行的只是非全职的兼职职位而不是全日制工作,那么只有当他/她同兼职服务的单位签署了明确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并从这个时候开始得到工作机会时,才算达成了真正的劳动关系。在学术界,我们将这种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通过合法的方式以劳动过程为载体所建立起来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形式称为“劳动关系”。按照相关规定,从用人单位开始使用其雇佣的工人的那一刻算起,双方就自动形成了劳动关系,因此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作为确认,最晚也应该在一个月内完成。若用人单位在使用工人之前便与他们签定了劳动合同,那自这名劳动者入职开始,他们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便正式确立。《劳
    2024-03-15
    212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兼职是违法的吗?
    一、双重劳动关系兼职是违法的吗?双重劳动关系兼职是违法的。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却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现象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表现为一个从隐性到显性的过程。二、出现双重劳动关系的解决方式是什么?1、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当职工找到新的职业,一律使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得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对原已办理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分别清理,职工个要求停薪留职的,一律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因企业原因停薪留职的,可以继续履行协议,协议期满必须终止。2、不得再为职工办理挂名手续。凡是已在企业办理过姓名手续的职工必须在清理后及时全部解除挂靠关系。今后,任何企业不准为职工办理挂靠手续。3、解决好两不找职工劳动关系。要解决两不找问题,首先,属于企业原因的要考虑安排
    2024-01-14
    125人看过
  • 一般的兼职算建立劳动关系吗?
    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则应视作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上述说法,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中也可以得到印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放长假人员,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只要具备了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是对于狭义的兼职,即劳动者是在有本职工
    2024-02-05
    179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包括兼职吗
    不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而其计酬单位也是小时;二、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一种,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缴纳社保等手续。而兼职的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一般为劳动者在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后,在正式工作之外为其它用人单位服务。因此兼职的用人单位不需为其缴纳社保金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023-04-15
    463人看过
  • 谁知道兼职有劳动关系么
    一、兼职有劳动关系么?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与一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利用空余时间、下岗或停薪留职期间,又到其他单位上班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一些司法审判机关会以劳务关系对待。以至于一些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节假日、最低工资标准等应有的劳动保障待遇。但自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后,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司法审判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基本持肯定态度。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以符合劳动法所倡导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需要提醒的是,有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招用兼职人员来逃避劳动用工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五项保险、未支付加班费等违法用工现象仍比较普遍。因此,劳动者在从
    2023-03-16
    301人看过
  • 如何判断兼职和全职劳动关系?
    判断兼职和全职劳动关系的方式是:非全日制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全日制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全日制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非全日制不得约定试用期,全日制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兼职和全职的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非全日制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全日制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全日制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3、非全日制不得约定试用期;全日制可以约定试用期。4、非全日制工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全日制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非全日制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半个月;全日制支付周期至少每月支付一次。6、非全日制用人单位可以只是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3-06-23
    266人看过
  • 关于兼职保险问题
    兼职并非法律术语,因为我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所以一个劳动者只可以与一家用人单位缔结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者再去其他单位工作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承揽等等其他民事关系。对于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保,而民事关系则不需缴纳社保。公司在辞退兼职员工时应该注意什么用人单位在适用该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几个问题:第一,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的兼职行为进行核实,并留存相关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员工兼职,就不具有适用该条款的事实基础。第二,确定员工具有兼职行为,并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从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角度考虑,“严重后果”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劳动者兼职的具体行为来综合判断。第三,存在兼职行为,但用人单位无法就兼职行为给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进行证明时,可以适用“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2023-07-15
    8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技术技术鉴定合同属于劳动关系是否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0
      技术就业合同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取决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属于合同纠纷或者就业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形成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当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
    • 兼职工作劳动关系属于合法的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8
      兼职属于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我国劳动法不鼓励未得到提供职业方同意的兼职。兼职需要提供职业方和提供兼职方都同意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兼职是指职工或学生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也是劳工的类型之一。
    • 兼职属于劳动关系吗劳动关系,有哪些法律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0-07
      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则应视作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上述说法,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中也可以得到印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 业余做兼职是否属于双重劳动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5
      所谓兼职,是指劳动者与外单位存在提供劳动获取报酬的关系。从性质上来讲,兼职分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劳动者在外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要判断劳动者与外单位建立的是否为劳动关系。这主要看员工兼职的单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及该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构成所兼职单位的主要业务内容这三个方面。 兼职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
    • 兼职顾问合法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同是不是合法要看你们合同里面写的内容呀,但看这个合同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很多的公司都是有兼职顾问的,我们公司就是有,一般都是在某个行业里面很有名气的人。